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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培训讲师安全知识培训讲师:谭小琥目录•一、法律法规•二、消防安全•三、用电安全•四、机械安全•五、人身安全•六、其他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选)•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法律法规•第七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律法规•(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法律法规•(六)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七)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八)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法律法规•第十七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法规•第二十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法律法规•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法律法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三)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四)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五)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六)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法律法规•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法律法规•第四十九条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五十条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法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法律法规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法律法规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法律法规•释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消防安全火灾的种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体,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水是最佳灭火剂);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干粉、二氧化碳);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氢气、甲烷、乙炔、丙烷等燃烧的火灾(二氧化碳);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专用的轻金属灭火器);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干粉、二氧化碳,勿用水)。灭火的基本方法一.冷却灭火法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在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资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是一种灭火的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属物理性灭火法。灭火的基本方法•二.隔离灭火法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资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资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资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等物品搬走;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3.设法阻拦流散可燃、易燃物品;4.可能的话,拆除与火源相毗邻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灭火的基本方法三.窒息灭火法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物资冲淡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使燃烧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停止。具体方法有:1.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覆盖燃烧物;2.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3.用水蒸汽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4.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灭火的基本方法四.抑制灭火法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的反应过程中去。如:使用1211灭火器向燃烧物喷射等。•一般工厂常用灭火器1、手提贮压式(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1、使用前先将灭火器翻转摇动数次,拉出保险销;•2、不可倒置使用,直接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左右扫射即可。•3、注意事项:压下压把后,中途不应松手;否则该瓶灭火器内未喷出的干粉因气压不足而失去灭火作用。消防栓的使用•1、适用扑灭多种类型的火灾,水是分布最广、使用最方便、补给最容易的灭火剂,但不能用于补救与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引起的火灾,以及高压电器设备和档案、资料等引起的火灾。2、使用方法:将存放消防栓的仓门打开,将水袋取出,平放打开,将阀头接在水袋上,对准火源,双手托起阀头,打开水阀,进行灭火。火场逃生基本要素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事前演练,将会事半功倍。2、熟悉环境,暗记出口。安全时,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自断后路,必死无疑。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5、保持冷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的办法。6、不入险地,不贪财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多件防护工具在手,总比赤手空拳要好。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逃生的时候,乘电梯极危险。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胆大心细,救命绳子就在身边。10、避难场所,固守待救。坚盾何惧利矛﹖火场逃生基本要素火场逃生基本要素11、缓晃轻抛,寻求援助。充分暴露自己﹐才能争取有效拯救自己﹒12、火已及身,切莫惊跑。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免除﹒13、跳楼有术,虽损求生。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方法。•请多掌握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用电安全一、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电击、电伤和电磁场伤害。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破坏人体心脏、肺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用和机械效应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指电弧烧伤、熔化金属溅出烫伤等。一、电流对人体的伤害一般认为:电流通过人体的心脏、肺部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危险性比较大,特别是电流通过心脏时,危险性最大。所以从手到脚的电流途径最为危险。触电还容易因剧烈痉挛而摔倒,导致电流通过全身并造成摔伤、坠落等二次事故。二、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绝缘、屏护和间距是最为常见的安全措施12接地和接零3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采用安全电压4加强绝缘5二、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注意事项1、不得随便乱动或私自修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头、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3、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装置,保证连接牢固。4、在移动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保护好导线,以免磨损或拉断。二、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注意事项5、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具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要防止移动工具时,导线被拉断,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板上。6、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内。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10米之内,禁止人员进入;若已经在10米范围之内,应单足或并足跳出危险区。7、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三、电气作业管理措施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作业。电工作业人员要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维护公司制度,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机械安全机械安全1、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凡在严重危险情况的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危及生命时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领导处理。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除经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设备操作岗位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一般新上岗的,特别是要求操作技能较高的设备,还应在熟练工人带岗指导一段时间后,确能独立操作时才准独立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还必须经指定部门进行特种作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才能操作。机械安全3、进入机械加工车间现场的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遵守机械加工车间的安全要求。(1)不准穿露脚趾或脚跟的拖鞋或凉鞋,不准赤膊或敞开衣服、袖口,不准带领带和围巾,披肩长发应将长发放入帽内,不准赤脚。(2)车床、钻床、铣床、磨床等旋转机床的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衣服、扣紧袖口,严禁带手套、围巾、领带,披肩长发应放进帽内。(3)操作在切屑飞溅、粉尘飞扬、冷却液飞洒的设备时,必须带护目镜。机械安全(4)有粉尘飞扬的设备操作时还应戴防护口罩,严重时应带防毒面具。(5)进入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现场时,严禁穿易聚集静电的毛衣、化纤衣服等服装。4、非本岗位的设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熟悉设备及操作规程不准操作。5、操作前应检杳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各种隐患和故障、确认事关安全和信号装置、防护及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才能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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