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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文件广药〔2006〕43号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第二条学院、二级院系、教研室(研究所)、指导教师均应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各司其职,共同作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教务处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院级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要求;②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问题;③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随机检查;④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⑤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⑥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与管理等工作。(二)二级院系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量等)、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②拟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④确定指导教师;⑤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⑥组织学生选题;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⑧组建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院(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选二级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⑨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经费管理和成绩管理;⑩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档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三)教研室(研究所)主要职责是:①向二级院系上报带教计划;②对指导教师的审批表进行论证后上报二级院系审批;③督促教师对学生的管理、考勤与指导,把握进度和质量;④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资料等。(四)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①填写审批表,报教研室主任审阅、二级院系领导审批;②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③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检查和指导;④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⑤配合学院及二级院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⑥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任务书布置的要求和“广东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及论文撰写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导2教师评语;⑦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流程主要如下:(一)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一个月(如果是假期则往前推),各教研室(研究所)将指导教师填写的“广东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批表”审阅后上报给二级院系领导审批。(二)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两周,各二级院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指导学生进行选题。(三)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后一周内,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课题的意义和目的、研究流程及成果要求,学生拟定研究方案及写作提纲,各教研室(研究所)组织学生进行开题报告。二级院系进行检查。(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间两周,各二级院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写出检查总结,教务处进行抽查。(五)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前三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按撰写规范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进行修改定稿,指导学生参加答辩。(六)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前两周内,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人评阅。各二级院系公布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推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交到教务处,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七)教务处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十五天内,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对优秀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并在评选结束后三个月内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3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二)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即选题在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四)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五)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确定后学生可在二级院系及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选题按“一人一题”的原则,若需多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的,必须规定每个学生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工要明确,工作量要适当。(六)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及二级院系领导同意。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一)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报二级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审查。(二)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由二级院系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若无指导人员的可由校内教师承担指导工作。4(三)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应经教研室同意,并报告二级院系领导批准,同时需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教研室指定另外老师暂时带教。(四)经评阅人评阅后,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和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并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五)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成果,交二级院系统一保存。(六)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七)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一)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二)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凡指导教师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分降低一级。累计缺席时间达到全过程l/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三)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四)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五)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按规定要求5装订好后交指导教师。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如需发表,必须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二级院系领导批准。(六)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制度。第七条答辩(一)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各二级院系都应开展公开答辩活动,以起到示范、交流和促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作用。(二)各二级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本二级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二级院系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具体课题的答辩工作,人数以3-5名为宜,小组成员可以由本专业(学科)的教师或与课题有关的教师组成。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如请校外人员参加,必须经答辩委员会同意。校外实习单位有条件进行毕业答辩的可经二级院系答辩委员会批准后在该单位进行。(三)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制定答辩要求,各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并由答辩小组指派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的成员,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四)答辩时先由学生讲述10分钟,内容为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然后由答辩小组提问,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6(五)对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院系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六)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第八条成绩评定(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采取五级记分制(优、良、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由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最后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优(90分以上)占学生总数的20%、良(80-89分)占45%、中(70-79分)占25%、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共占10%。五级评分标准如下:优秀:工作努力,遵守纪律,表现好;能按时按量优异地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能熟练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方面有独到见解;论文(设计)完整,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图纸齐全、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答辩时能熟练地、正确地回答问题。良好:工作努力,遵守纪律,表现较好;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设计)完整,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文字通顺,图纸齐全、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答辩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中等:工作较努力,遵守纪律,表现一般;基本上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设计)完备,内容基本正确,概念较清楚,图纸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地回答问题。7及格:工作态度及表现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勉强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基本达到教学要求,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在非主要问题上存在错误;论文(设计)内容基本正确,图纸齐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仅有局部非原则性错误;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回答问题,有些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不及格:工作不努力,有违纪行为,表现差;未能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论文(设计)中有原则性错误;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论文(设计)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很多,对原则性问题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①无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无一定实用价值;②毕业论文(设计)中机械地摘抄资料;③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概念性错误;④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⑤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准确
本文标题: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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