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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人生仪礼一、诞生仪礼二、成年仪礼三、婚姻仪礼四、丧葬仪礼人生仪礼是指人在一生中几个重要环节上所经过的具有一定仪式的行为过程,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葬礼。此外,标明进入重要年龄阶段的祝寿仪式和一年一次的生日庆贺举动,亦可视为人生仪礼的内容。一、诞生仪礼诞生仪礼可包括求子仪式、孕期习俗、庆贺生子三个阶段的内容,而以庆贺生子为中心部分。1、求子仪式中国民间的求子仪式纷繁多样,可以按其观念与手段的特点分为以下类型:(1)向神灵祈子(2)由旁人送子2、孕期习俗(1)孕妇禁忌(2)孕期馈送(3)接生方式3、庆贺生子(1)生命降生仪式:“洗三”(2)进入人群仪式:“满月”(3)预卜前程的仪式:“周岁”二、成年仪礼成年仪礼是为承认年轻人具有进入社会的能力和资格而举行的仪礼。在世界上许多原始民族中,成年仪礼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通过仪式,有的过程十分隆重且具有严酷的考验性质。在汉族历史上,有男子20岁行冠礼,女子15岁行笄礼的规定。士阶层的冠礼过程是由主持仪式者给冠者戴三次帽子,称“缁布冠”、“皮弁”、“爵弁”,分别象征冠者从此有了治人的权利、服兵役的义务和参加祭祀活动的资格。而女子的笄礼规模要小一些。1、成年仪礼的习俗表现我国汉族为主的民间社会中,近世成年仪礼可分为三种类型:(1)与婚礼相结合的成年礼(2)与幼子养育习俗相结合的成年礼(3)相对独立的成年礼2、成年仪礼的规范与特征(1)行成年礼的年龄规定(2)成年仪礼的性别区分(3)成年仪礼中的考验(4)成熟标志3、成年仪礼发生变化的原因我国古代的冠礼,曾被视为“礼之始”,是“嘉事之重者”,但后世日渐衰微或发生与其它仪礼相融合的变化,其社会文化历史的原因值得分析:(1)农业社会组织形式的制约(2)对教养过程的日渐重视三、婚姻仪礼1、婚姻形态(1)一般的婚姻形态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度。但“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在择偶范围上,“同姓不婚”被作为规则,是为了防止有父系血缘关系的婚配关系,与母亲一方血缘关系的禁制则显得灵活。“门当户对”是一种择偶的理想标准,反映出社会等级地位观念。在择偶方式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传统社会中必须通过的第一个婚姻程式。(2)特殊的婚姻形态民间亦存在一些特殊的婚姻形态,它们也被认为是合乎婚姻制度基本规范的现象,只是根据家庭生活建立的实际条件和特别需要而加以变通而已。①抢婚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着抢婚习俗。《周易·屯卦》爻辞中,“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就是这一习俗的记录。直到现代社会,“抢亲”还是某些僻远或贫穷地区的婚姻形态之一。我国有些地区,直至今日,在举行婚礼时,还常常模拟“抢婚”的仪式,演出一番男方抢劫,女方抗争的场面,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婚俗节目,这是抢婚形态的遗俗。②童养婚、指腹婚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极端的包办婚姻形态。童养婚有两种情况:一是家有男儿后,同时买进或抱养别家幼女作养女,长大后与儿子成亲。目的在于买个廉价劳动力,结婚时又能省一笔钱财。另一种情况是家中没有孩子,先买个养女,待有儿后,再将养女转为儿媳,这又称之为“等郎婚”。指腹婚又称“胎婚”,一般是两个门户相当的人家,当主妇同时有孕时,由家长指腹为未出世的孩子(倘所生恰好是一男一女)订婚。这种婚姻俗制,在中国封建社会曾相当流行。有些少数民族也曾存在这一婚俗。③冥婚冥婚就是由双方家长做主,将两家已死的男女结为“鬼夫妻”。这种婚姻显然荒唐,但在中国古代,无论是在上层统治者中,还是在下层民众中,这种婚姻旧俗从未绝迹。因为它可以给双方家长以某种心理安慰。④入赘婚民间也叫“招女婿”。这种婚姻特征是女方不出嫁至男方,而是招男方入女家结为夫妻。采用这种婚姻形式,往往是因为女方家庭没有儿子。招进女婿后,一则可为女方父母养老送终,二则生下孩子姓女方的姓,可继承女方家业。而从入赘的女婿来说,却往往因为家贫或单身在外而进入这种家庭。有些地方还要求女婿改姓女方的姓氏。⑤转房婚兄长亡故,小叔与嫂结为夫妻。这种叔嫂婚使财产、劳力、后代子女都不至于流失。与之情形相仿的,还有姨妹嫁与亡姐之夫,儿子与亡父之妾或后母婚配等。⑥典妻婚又叫“承典婚”,这是最为典型的仅仅为繁衍后代而形成的婚俗,民间称之为“借妻生子”。尽管在法律上这种婚姻是被明令禁止的,但在历史上曾广泛流行于浙江、福建、甘肃、山西一带。在这种婚姻中,女子仅被看作是生育的工具。有的家境富足的男子,如婚后无子嗣,就可付出一笔钱,让贫困人家把妻子典当给他,等生育子女后,留下孩子,归还妇人。⑦表亲婚表亲婚分为姑表(舅表)婚、姨表婚。这是指那些姑表或姨表关系的兄妹(或姐弟)之间结为夫妻的婚姻。表亲婚民间通常更主要的是指舅舅家娶外甥女作媳妇,舅舅的儿子娶姑妈的女儿不但理所应当,而且具有优先权。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对当年姑姑出嫁的一种补偿。普米族、景颇族、纳西族、白族、傈僳族、土家族都有此俗。2、结婚仪礼程式中国的传统婚姻模式,大约在汉代就已经定型。它将婚礼分成六个不同阶段,并举行六个规模大小不等的仪式,古称“六礼”。这“六礼”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实际上,各地民间约定俗成的婚礼习俗并不完全为“六礼”所限,特别是将相亲、订婚阶段的过程简化,如将请期并于纳吉或纳征,而亲迎之后的合卺、闹新房和婚后的“回门”等仪礼过程也被重视。(1)相亲、定婚阶段:媒、帖、聘的含义(2)迎娶阶段:祈求吉祥、多生贵子的祝愿(3)婚礼后,姻亲关系的认可《朱子家礼》:“明日夙兴,妇见于舅姑,舅姑礼之;妇见于诸尊长”。结婚3日后,还有庙见的习俗,即主人以新妇见于祠堂。有些地区的庙见习俗是安排在新婚后第一个春节时进行。婚后第三天,新郎还要同新娘回门,拜见岳父母,并会见妇党诸亲。经过这一系列活动,双方的姻亲关系才算正式确立,才得到公认。四、丧葬仪礼1、丧仪的程式(1)初终(2)设床(3)沐浴、更衣(4)报丧(5)大殓(6)出殡2、多元文化格局下的中国葬俗(1)土葬(2)火葬(3)水葬(4)天葬(5)树葬(6)悬棺葬(7)二次葬(8)药物存尸(9)腹葬思考题1、简要介绍中国传统社会的祈子仪式。2、简述我国传统社会中的成年仪礼类型。3、简述我国传统社会存在的一些特殊婚姻形态。参考书目1、陶立璠《民俗学》,学苑出版社2003年。2、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3、苑利、顾军《中国民俗学教程》,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4、(美)邓迪斯著,户晓辉编译《民俗解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2005年。
本文标题:第六章人生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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