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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一、为加强基层团委的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促进基层团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基层团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手册,供基层团委使用。二、在手册中所做的各项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本手册必须由组织委员保管,工作调动时,应及时办理本手册的移交手续。三、团内有关会议(包括团委委员会议、团委工作例会、团委民主生活会、团委班子学习会等)、团内有关活动(包括各项主题活动,以及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动等)均应在《团的活动记录》中予以记录。四、本手册一式二份(可自行复印),年终时由同级党组织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一份报上级团委,另一份作工作档案留存。五、本手册各部分内容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xxx二○○七年十二月-2-目录入团誓词,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五四红旗团委”基本标准...............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5基层团组织换届改选程序......................................................9团委基本情况...............................................................12团委下属团组织情况一览表...................................................13全年工作计划...............................................................14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15奖励情况登记表.............................................................17团的活动记录...............................................................18团费收缴情况记录...........................................................21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统计表.....................................................22宣传报道登记表.............................................................23团干部简明情况登记表.......................................................24团员教育评议情况...........................................................25团委经费基地建设情况.......................................................26业余团校活动情况...........................................................27基层团干部培训情况.........................................................28全年工作总结...............................................................29考评意见表.................................................................30团委工作情况月报卡.........................................................31入团誓词-3-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团委书记职责团委书记在党委直接领导下,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党委工作意图,创造性地完成党委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2、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向党委负责,向上级团委负责、向青年负责。3、负责制定、审批和呈报团内工作计划、团内文件、请示报告及对外报道等工作。4、负责检查指导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5、负责按“四化”要求考察配备团委和团支部领导班子。做好基层团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6、负责基层各级团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7、负责团内纪律作风建设。8、负责向党委和上级组织汇报工作。负责向团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工作咨询。9、负责团费和团的活动经费的收支审批工作。团委副书记职责团委副书记在党委和上级组织领导下,积极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的各项工作。基本职责是:1、积极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团委的各项工作,对团委负责。2、在书记的指导下,拟定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3、负责制定全年文化教育、文体活动计划。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和领导基层团支部抓好工作。向团委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5、负责团干部的考核培训工作。6、负责全年团的工作检查。7、负责协助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组织委员职责组织委员在主管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1、根据团委各时期工作重点,提出组织工作年、季、月计划,并负责实施。2、负责季、半年、全年对基层团支部的具体考核、评比、总结工作并提出意见。3、负责团内组织工作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统计情况结果、主要数据送有关部门备用。-4-4、负责团干部的工作考核、建立和保管好团干部档案。5、负责实施团干部的培训计划。6、审查基层团支部改选、增补委员、团纪处分,团费管理、文件收发等工作。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进行一次组织状况调查。主持召开组织工作各类会议、报告。8、主动向团委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积极配合其它岗位的工作。宣传委员职责宣传委员在主管书记领导下,负责贯彻团委决议,开展团内思想教育,调查研究团员思想状况,编写团课教育材料等工作。1.根据团委工作规划,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2.负责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宣传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主持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总结报告工作。4.负责组织安排团内学习,开展团内思想教育,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青年思想教育的方案计划。检查基层宣传工作情况,掌握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负责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7.检查贯彻团委工作规划和办事细则执行情况。文体、生产委员职责文体、生产委员在主管书记的领导下,贯彻团委决议,负责青年及团内的文化教育、文体娱乐、生产竞赛、智力开发等方面的工作。1、根据团委决议,制定本部门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在组织大型竞赛活动时,要事先设计活动方案,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等。2、与上级及有关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交往,积极组织青年参加上级单位和各种文体、生产等竞赛活动,并力争取得较好的成绩。3、督促基层文体、生产委员的工作,抓好典型,促进交流,使文体、生产活动形成网络。4、努力健全、扶植团委所属的各种群众性的业余文体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5、负责生产、文体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文体、生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6、负责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的大型文体活动和重大生产竞赛活动。7、负责生产、文体年、季、月的评比等工作,并写出书面材料交主管书记。8、与团委其它委员密切合作,对团委其它方面的工作不等不靠,主动认真完成。维权委员职责-5-1、根据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维权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等切身利益,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合理的要求,承办维权组织交办的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3、正确引导团员、青年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努力沟通渠道,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民主、参与、协商、建议等活动。4、对团员、青年进行普法教育。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团组织及团员、青年遵纪守法有监督作用,并要引导团员、青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5、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运用道德、舆论、法律等手段,同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主动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6、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条件,引导广大青少年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在本岗位建功成才。“五四红旗团委”基本标准1、班子建设好。2、主题活动好。3、支部建设好。4、活动阵地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6-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九条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第二章代表的产生第十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第十一条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第十二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第十三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四条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第十五条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
本文标题:团委换届选举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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