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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移动XX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全省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统筹兼顾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和安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打造工程建设管理核心能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中国移动省(区、市)公司计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制定,适用于中国移动XX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包括职能管理和项目建设两部分。工程建设职能管理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三)制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相关规范。2(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等情况。(五)负责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求管理和考核评估体系。(六)组织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负责进行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七)负责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批复。(八)负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批复。第五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申请网络资源,组织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调测、系统联调测试、验收测试、割接上线及项目交维,工程实施期间执行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各项管理要求。(二)负责工程物资的领用、使用及退库管理。(三)组织工程初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步验收批复。(四)负责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批复。(六)负责提出工程决算审计申请。(七)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合作单位的施工过程管理和后评估。3(八)组织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与档案部门共同完成工程档案归档。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设置(一)省公司建设部作为全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XX公司的工程建设职能管理。(二)根据现阶段项目分类,不同项目的建设单位分别为:集团公司主管项目,建设单位为省公司;省管省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省公司建设部;省管市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各市分公司。对于市分公司主管项目,各市分公司计划建设部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同时,履行部分职能管理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工程设计和设计评审,负责进行设计批复、工程初步验收批复和工程竣工验收批复等。(三)省管项目中涉及省公司直属单位的,参照省管省建项目管理;仅涉及省公司直属单位的单一建设项目,参照市管项目管理。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流程管理第七条立项环节(一)计划部门负责审核建设需求并组织项目立项。(二)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总体进度要求、维护部门、投资估算金额等内容。4(三)计划部门组织立项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立项批复。第八条采购环节(一)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并签订合同。(二)采购部门要做好合同交接和MIS采购订单的正确录入,并协调设备到货。第九条设计环节(一)计划或工程建设部门依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组织完成设计委托、设计勘察、设计编制、设计评审、设计批复等工作。设计批复、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采购需求等是项目采购、工程实施的主要依据。(二)建设规模较大、涉及新技术或建设方案复杂的工程,宜采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规模较小、技术成熟或套用标准设计的工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土建项目至少应开展两阶段设计。(三)计划部门负责组织两阶段设计中的初步设计,工程建设部门负责组织一阶段设计和两阶段设计中的施工图设计。土建项目的两阶段设计均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四)两阶段设计1.计划部门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述、业务需求、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及选型原则、局站建设条件和工艺要求、设备安装基本要求、防雷接地要求、抗震加固要求、安全与防火要求、运行维护、工程进度安排、概算编制、5图纸等内容。2.计划部门组织初步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初步设计批复。3.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述、网络资源现状及分析、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工程实施要求、施工注意事项、验收指标及要求、运行维护、预算编制、图纸等内容。4.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批复。(五)一阶段设计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一阶段设计,一阶段设计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内容。2.一阶段设计编制完成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一阶段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一阶段设计批复。(六)建设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联合完成设计勘察,确认施工及配套方案、预占资源,形成勘察报告,作为后续设计编制的依据。(七)设计编制单位依据立项批复、可研(或项目建议书)及勘察报告、行业企业规范等相关资料完成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文件一般包括:编制图纸、编制设计说明、编制概(预)算及概(预)算说明。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列明的范围,设计中应列明各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6工程实施方案、主要设备、材料和配套设备、预算表等。(八)建设单位牵头需求部门、维护部门、外部合作单位共同进行设计会审,对设计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其对施工的指导性,提出会审意见,由会审组织部门形成会审纪要,设计编制单位修改设计并交付设计文件。(九)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设计文件及会审纪要向建设单位正式下达设计批复,对于采用一阶段设计的项目,施工图和预算设计评审纪要下达后方可组织施工。第十条开工环节(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1.立项批复已经完成。2.维护部门已经明确。3.项目合同已签订。4.设计批复已经完成。5.开工报告已经签署。6.项目主要设备已到货。7.项目所需的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条件已具备。8.安全生产费已经支付。9.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已履行。不具备以上全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如有特殊紧急工程确需提前实施的,必须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该项目必须经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决策同意,且在设备合同清单经采购7部门、计划部门、设备厂家三方签字确认,施工图纸已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可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二)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建设单位组织维护部门、计划部门、需求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召开工程启动会,部署工程实施相关工作,确定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组建工程管理团队,组织设计方案交底,确定随工人员。并根据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及时完成质量监督申报手续。(三)建设单位应组织合作单位和随工人员,根据合同设备清单或仓库发货清单,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和配套进行检验工作,形成到货验收报告,确认设备清单、规格型号、产品外观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四)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勘察和到货检验情况,在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建设部门对开工申请进行审批,形成开工报告。第十一条施工环节(一)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实施计划,组织施工、监理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备安装和调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要求提交施工报告,完工后提交完工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并根据要求提交监理报告。(二)维护部门应按照要求进行随工,负责现网局数据制作、8传输资源调度。(三)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合作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对完成安装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本机调测和系统联调工作,完成设计及合同要求的内容,具备验收测试条件。(四)系统调测完成,达到合同和设计要求时,建设单位组织维护部门、计划部门、需求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确认。验收测试通过后各方需签署验收测试报告。(五)验收测试完成后,建设单位和维护部门进行资产核查。第十二条生产准备环节为实现系统(或设备)顺利割接上线,确保工程及时投产及时见效,同时确保割接上线后网络稳定运行和客户体验,割接上线前维护部门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建立系统运维制度和流程。(二)明确维护职责和人员。(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第十三条割接上线环节(一)资产核查完成且维护部门同意割接后,建设单位组织割接上线。(二)维护部门配合进行割接期间及割接上线后的拨打测试和业务验证工作。(三)系统(或设备)割接上线成功后,即开始承载现网的实际业务,为保障网络质量和客户感知,维护部门要在割接成功9的同时接管系统(设备)的日常运行监控及维护工作。第十四条转资环节(一)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在1个月内完成转资。建设单位应及时完成转资准备操作,提交暂估通知书,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暂估通知书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转资。(二)各类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遵循以下原则:1.传输管道、线路及传输设备工程、网管、计费和企业信息化类工程和电源设备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是,系统完全通过验收测试,或基本通过验收测试且使用部门对系统投入使用无异议。2.交换、无线和数据业务设备安装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是,系统割接入网并运行正常。3.土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是在楼宇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如土建工程包含装修工程,则装修工程需同时完成)。(三)建设单位根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批次分别提出资产暂估申请,其中:对于第三方硬件设备,安装加电完成后进行暂估申请;对于第三方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暂估申请;对于整体系统,验收测试或割接上线完成后进行暂估申请。第十五条初步验收环节(一)建设单位负责完成工程实施阶段的资源数据录入,负责组织完成移交工余料、收集工程档案。10(二)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初步验收报告,财务部门负责出具初步竣工决算报表。(三)项目具备初验条件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召开初验会议,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设备和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内容完成情况和工程初步决算进行审核,形成初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将确认后初验报告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初步验收批复。(四)对于实施周期较长、实施地点较分散的建设项目,如无线网、传输线路等,原则上要求随建随验,针对每一单位工程组织初验。单位工程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立即组织维护部门和合作单位,根据工程设计和验收规范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未通过的要求合作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处罚;验收通过的,由参与验收人员在纸质验收确认单签字确认作为单位工程通过初步验收依据。第十六条试运行环节(一)在项目通过初步竣工验收后,维护部门对系统进行试运行观察,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系统试运行期结束时,维护部门应出具试运行报告,说明系统试运行情况。试运行通过是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二)对于试运行期间的工程建设遗留问题,由建设单位协调解决。11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环节(一)系统试运行通过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财务部门出具正式竣工决算报表。(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设备和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内容完成情况、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正式竣工决算进行审核,总结项目试运行情况,形成竣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将确认后的正式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竣工验收批复。(三)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完成后15日内向通信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第十八条整个建设程序中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的,要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工程设计中的主要技术方案、工程规模等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相比有重大变更,或工程设计概算投资或实施中预计总投资超过原立项批复投资的,由工程建设部门应提出变更申请,计划部门履行可研变更手续。工程实施中的主要技术方案、工程规模、施工图纸等与原工程设计批复内容相比有重大变更,或实施中预计总投资超过原设计批复投资10%及以上,
本文标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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