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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管理》课程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基层办案民警为什么没有佩带枪支?枪支管理存在哪些问题?标题问题一问题二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目录一枪支的概念及鉴定二枪支弹药的分类三仿真枪的认定四枪支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五枪支弹药的配备与配置六枪支弹药的日常管理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八违反枪支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01]68号(一)鉴定范围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枪刑事案件中需要鉴定涉案枪支、弹药性能的,适用本规定。(二)鉴定机关涉案枪支、弹药的鉴定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当事人或者办案机关有异议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复检一次。各地可委托公安机关现有刑事技术鉴定等部门开展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军用枪支、弹药,还是民用枪支、弹药,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凡是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包括私自制造、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当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对枪支、弹药的鉴定需经过鉴定、复核两个步骤,并应由不同的鉴定人员分别进行。复核人应当按照鉴定操作流程的全过程进行复核,防止发生错误鉴定。鉴定完成后,应当制作《枪支、弹药鉴定书》。《枪支、弹药鉴定书》中的鉴定结论应当准确、简明,同时应当标明鉴定人的身份并附有本人签名,加盖鉴定单位印章。《枪支、弹药鉴定书》应附检材、样本照片等附件。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一般的鉴定和复检应在15日内完成。疑难复杂的,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公安部关于规范涉案枪支弹药称谓的通知制式枪支弹药指按照国家标准、公安部或军队下达的战术技术指标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军队批准定型,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各类枪支弹药。军用枪支弹药警用枪支弹药民用枪支弹药非制式枪支弹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枪支弹药自制枪支改制枪支研制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各类国产旧杂式枪支自制弹药境外枪支弹药指国外企业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制造的各类枪支及其配用的弹药能够确定生产国、品牌、种类的不能确定生产国,但能确定品牌、种类的不能确定生产国和品牌的仿真枪支指符合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公通字[2008]8号)的各类产品。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外形、机构动作(击发功能)、性能都类似枪支的仿真枪,如BB弹枪。第二类•外形仿真但不具备任何机构动作的仿真枪,如大多数塑料玩具枪、舞台剧用的道具枪等;第一类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仿真枪的认定工作由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能够发射弹丸需要进行鉴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负责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参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从其所发射弹丸的能量进行鉴定是否属于枪支。当事人或办案机关对仿真枪的认定提出异议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彩弹枪射击运动,是一项利用彩弹枪进行对抗射击的娱乐活动。目前彩弹枪正逐步向小口径化方向发展,所发射的彩弹也由软质向硬质转化,且初速越来越快,威力越来越大,近距离射击可对人体构成伤害。为加强对彩弹枪的管理,特通知如下:彩弹枪的结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有关枪支定义规定的要件,且其发射彩弹时枪口动能平均值达到93焦耳,已超过国家军用标准规定的对人体致伤动能的标准(78焦耳)。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彩弹枪进行管理,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并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并按气枪进行管制处理。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韩国客商携带的能致人伤亡的催泪枪,属我国严格管制的枪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持有,不得私自携带入境和出境。韩国客商携带催泪枪入境,事先未经我有关部门批准,属非法携带入境和持有,应予以收缴。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工艺仿真玩具虽不能以火药或压缩气体发射金属弹丸等物质,但外形酷似真枪,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安全,应认定为仿真枪。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虽不能以火药或压缩气体发射金属弹丸等物质,但外形酷似真枪,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安全,应认定为仿真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根据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将仿真武器列为禁止进出境物品的通知》规定,禁止仿真武器进出境。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4-1枪支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务院《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公安机关警械、武器库(室)管理规定》《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条款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手枪。冲锋枪。突击步枪。自动步枪。狙击步枪。防暴枪。班用机枪。•指非执法、护卫等公务活动使用的,设计性能适用于体育运动、娱乐、狩猎及其他生产、生活使用的枪支。•指国家规定标准之外,禁止买卖和持有的其他各种类、性能和式样、规格的枪支,主要是一些非法研制和改变已定型的枪支,如钢珠枪、火枪、仿真枪等枪支。公务用枪非制式枪支民用枪支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一)公务用枪配备的原则公务用枪配备的原则:在法定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公务用枪的配备范围只限于法定的国家执法机关中确有必要用枪的工作人员、涉及重要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专职护卫工作人员。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二)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根据规定,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下列人员:1、人民警察;2、检察官;3、沿海、沿边地区海关的缉私人员;4、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人民警察包括:(1)各级公安机关以及铁路、民航、港航和林区公安机关的政保、经保、治安、刑侦、警卫、预审、技侦、文保、森保、缉毒、巡警队、乘警队、防暴队、交警公路巡逻队、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治安检查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部门的人民警察;(2)各级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拘留、逮捕、预审、羁押、看守所、拘留所以及边境口岸站所等部门的人民警察;(3)各级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以及监狱和劳动教养场所的狱政、狱侦、管理教育和警械保卫等部门的人民警察;(4)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各专门法院、专门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根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有下列人员: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根据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配置民用枪支:(一)射击运动单位(二)营业性射击场(三)狩猎场(四)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五)猎区的猎民、牧区的牧民(六)部分山区、偏僻林区护林、护秋枪支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从永州零陵区法院法官被枪杀案件中看出当前枪支管理中存在哪些漏洞?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国家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一)定点制造、配售(二)限额制造、配售(三)严格制造、配售管理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1、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的审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部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2、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批准确定。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国家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公安机关公安部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一)配备公务用枪的审批与发证合法持枪规定:人有持枪证、枪有枪证。实施持枪证、枪证制度(既对枪又对人的证件管理制度)持枪证、枪证均由省公安厅制发,报废的持枪证、枪证须交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1、枪证的审批与发证枪证上的信息: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发证机关、注意事项。(办理枪证枪支必须先在刑侦部门进行枪弹痕迹建档,主要为侦查破案服务,防暴枪不建档)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申请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配备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公务用枪枪证》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2、持枪证的审批与发证持枪人员需经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实弹射击考核合格持枪证上的信息:证号、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本人签名、照片、发证机关有效期:4年(以后修改后可能为10年)办理枪证枪须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可配部门和人员资格)。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符合资格的申请持枪人员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申请持枪人员审批表》《公务用枪持枪证》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一)公务用枪的购置(二)射击运动枪支弹药的购置(三)猎枪弹具的购置(四)发令枪的销售与购置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一)枪支管理责任制度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根据《枪支管理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枪支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枪单位最高行政领导为枪支管理第一责任人;持枪人员要对所持枪支负责,严守枪支携带、使用的纪律,防止枪支丢失、被盗、被抢。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枪支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枪支管理法律法规,枪支的构造、基本性能、使用方法、保管制度,实弹射击等内容。培训之后,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持枪证》,方可配备枪支。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1.枪支一经领取,必须检验确认枪支与《枪证》是否一致,确认枪支是否处在安全状态,确认枪支装具是否牢固可靠。2.携带枪支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人的《持枪证》和所持枪支的《枪证》。未携带持枪证件或所带证件不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扣留枪支。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3.手枪必须系上尼龙枪纲,装在专用的手枪套内,贴腰佩带。禁止将枪支直接插在腰带内或放在公文包、手提袋、衣裤口袋内以及挂、放在车上等方式离身携带。执行警卫和特殊侦察任务时,在确保枪支安全的情况下,可贴身灵活佩带。4.根据所在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防范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抢的措施。非执勤任务需要,佩带枪支在可以不暴露时,不得随意暴露。5.不得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如禁止携枪进入北京;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禁止携枪乘坐民航飞机等。已经携带的,可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单位代为保管,离开时取回。记分案例法律录像实践6.持枪人员禁止携带枪支饮酒、娱乐;不准携带枪支离职离岗学习、度假旅游,走亲访友、参观、疗养;不准携带枪支参加非警务活动;严禁将枪支弹药借给亲友
本文标题:危险品管理_枪支、弹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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