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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一、从法治说起法治起源法治内涵我国法治“进化史”关于法治的区分12341)法治起源法治思想起源于西方社会,发端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的名言“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从,普遍遵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说,所谓法治,即良法与守法的结合。2)法治的内涵1、法治要求所依之法必须是良法。法治所强调的法律是被人们能动地发现的自然法则,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意志的体现。人们对自然法则的认识可能有变化,但自然法则自身是不会消亡的。人们可以对法律进行修改,但这只是人们在修正自己对自然法则认识方面的偏差。法治既要求法律合乎形式的正义,又要求法律合乎实质的正义依托科学与民主制定“良法”2、法治要求法律能够得到普遍遵从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行法治。”法治不仅要求法律制度的完备,而且要求法律深入社会生活,成为人们的行为的准则和习惯。立法者必须力争使所制定的法律与民间习惯、惯例、公序良俗相一致,最大限度地体现公民的意志,维护法律至上的权威,获得社会的普遍遵从。3)我国“法治进化史”1996年以前,学术界争论,所谓“水治”的“法治”还是“刀制”的“法制”(“ruleoflaw”orrulebylaw).从对象上看,法治的对象既包括公民,更包括国家、政府以及所有的公权力拥有者。而法制的治理对象主要是被统治者。从法律的地位上看,在法治里面,法律是一种信仰;而在法制里面,法律是一种工具。从“法制”到“法治”,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有一个演变,我们是一直到1996年以后才用“法治”取代“法制”。1997年十五大报告首提依法治国,提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并指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第十三条将依法治国写入。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2007年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2年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4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关于法治的区分法制和法治首先,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其次,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再次,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最后,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治”与“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指的是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最高立法者完全不受更高一级的法的束缚,在国家立法之外不存在其他的法律渊源。“依法治国”通常仅注意谁是最高的立法者,并要求政府和人民严格执行立法者所制定的规则。依法治国的目的是确保一切国家权力,都要服从于最高立法者的意志。法治既要求依法办事,又要求所依之法必须为良法,并且该良法能得到普遍遵循。在“依法治国”或“法制”的语境里,法可以是良法,也可以是恶法。其实质是要求国家机关和公民对已颁布的法律,无论良法或恶法,均应服从。“依法治国”或“法制”仅在形式上确立了法律的至上性,却不顾及法律的来源及法律是否符合正义规则,是否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遵从。“依法治国”的国家,可能有非常完备的法律制度,但这样的国家实却不一定真正实现了“法治”。当立法者是专制君主或独裁者时,“法制”或“依法治国”就很可能会成为支持暴政的工具。二、聚焦十八届四中全会一)四中全会二)紧密围绕依法治国三)报告主要内容:依法治国升级版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媒体称这次会议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1个总目标5个坚持5个体系2个坚持1个实现6个重大任务8大看点1个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5个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5个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经济社会越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越强烈,加强和改进立法的任务越艰巨。首先,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解决因体系性不强导致的法律规定在逻辑上、价值取向上相互“打架”的问题。其次,要重视发挥立法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变“政策引领”为“立法引领”。再次,要改进立法体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去除立法部门化,使立法真正成为凝聚社会共识、调整利益分配的过程,使立法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截至2014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议题。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治必行。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实施取决于多重条件:法律必须公正而且有权威性,得到人们的信赖,得到人们的崇尚信仰;法律必须是严密的,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执法的机构必须是权责清晰,执法人员素质必须良好,能够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要有一套确保法律事实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救济机制,其中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至关重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个坚持1个实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6个重大任务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公信力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8大看点1)关于立法拓宽公民由于参与立法途径1、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2、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讨论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2)关于宪法一宪治国,依宪执政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3)关于法律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4)关于监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5)关于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质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6)关于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1、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2、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7)关于司法队伍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1、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2、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8)关于党的领导法制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把法制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四)报告亮点1)宪法将发挥首要和基础性作用【公报】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解读】习近平曾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现实中尊重和实施宪法方面的各种不足:“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会提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瞄准了这些不足。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不仅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能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令宪法深入人心,全面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2)、司法腐败将被
本文标题: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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