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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体系北京云帆沧海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四、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的具体要求内容提纲3•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49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1号)•《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牛年)》(国办发43号)•《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年]第108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年]第63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克服障碍标准标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法律行政法规职业病防治法规与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法律与法规1、《职业病防治法》及其沿革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安全生产法》(2001)《劳动法》(1994),第六章就职业安全卫生进行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2001)《职业病防治法》(2011)劳动者雇主/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就业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权雇员/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责任权利社会保障权(一)法律与法规2、立法宗旨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安全权职业健康权劳动者雇主/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就业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权雇员/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责任权利社会保障权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安全权职业健康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部分)职业病防治法(一)法律与法规2、立法宗旨《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法律与法规3、涉及的责任主体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用人单位政府部门劳动者技术服务机构(一)法律与法规4、行政法规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49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0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1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55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例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等均制定有职业病防治条例……(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43号)《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年]第108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年]第63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基本目标和任务要求《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130种,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17种,删除职业病1种。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到2015年: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四)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一)地方人民政府1、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3、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地方人民政府4、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5、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6、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7、采取措施,确保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职业病防治法》罚则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防:安全监管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治:卫生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能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罚则第八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2013年10月22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评估)试点工作总结会在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评估目的(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2012年提出,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2014年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已经划转省份实施2013年在北京市、山东省、黑龙江省、重庆市进行了试点研究与试点情况(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制定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与责任制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情况评估重点抽样确定被评估省级单位的拟抽查地市及备查用人单位评估准备评估实施结果公示与公布赴各被评估省级单位,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查,评估各省级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汇总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评估结果,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查后公示与公布评估方法与程序(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个体特征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条件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职业性疾患发生模式职业性疾患(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个体特征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条件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体防护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与康复、职业禁忌与检查异常处理)……原辅材料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工艺过程管理……作业过程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工艺过程管理……综合管理(机构与人员、职业卫生档案、健康教育与促进等)三同时管理……用人单位职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设立与运营现场产生危害因素员工接触危害因素员工健康接触反应健康受损致职业病综合管理:三同时等工作场所管理:现场检测;控制设施等作业管理:作业标准;告知;个体防护等健康监护;异常处置;职业病诊断、报告、治疗与康复等培训教育:专业管理人员培训;职工岗前培训等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33克服障碍标准综合管理工作场所管理作业管理健康监护培训教育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内容组织机构与人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生产布局与卫生用室等管理材料与设备管理警示标识等管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告知管理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特殊职业病危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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