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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就业政策与就业程序课程导读现行的就业制度现行的就业政策现行的就业程序6.1我国现行就业制度目前我国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是指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计算工龄、评定职称、社会保险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人事代理的内容1.围绕人事档案管理进行的低层次的人事代理。包括存放或转递人事关系、调整档案工资、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办理因私因公出国政审、出具各种人事证明等。2.围绕社会保障进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3.围绕人力资源开发进行的深层次代理。包括: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事诊断、人才考核和人才发展规划。4.围绕信息咨询进行的服务性代理。如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代发招聘广告和公司形象设计、工薪制度咨询、就业指导、职业咨询等。人事代理服务为毕业生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办理户口关系迁入。•管理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办理独生子女手续、留学、出国等有关人事档案的证明材料。•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等。•为毕业生转接党团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党团组织活动。•为毕业生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人事代理与毕业生的关联就业准入制度含义: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2000年3月2日劳动保障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颁布的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明确规定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另外对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介绍和招用上述人员也做规定和要求,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6.2我国现行就业政策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概念界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政策规定和行为准则,并根据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党和国家就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学校社会的稳定,对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及各高校也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及本校的实际制定一些就业政策。因此,毕业生了解所在学校、地区和国家的就业政策,可以使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不走弯路或少走弯路,有助于自己求职择业目标的实现。我国现阶段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通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国现阶段就业政策主要内容可概括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应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在计划安排上要优先考虑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基础上的需要,尤其要保证在艰苦地区的国防军工和科研等重点单位的需要。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国家急需人才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就业。建立由学校和有关部门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现行就业制度的优越性1.有利于人才的充分流动和理合利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选择,最大限度的做到了人尽其用;2.有助于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当大学生临近毕业时,为了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实现人生价值,就必须深入人才市场,了解各方面的消息,与用人单位洽谈。这些活动可以使他们加深对“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理解,要想达到自己目的,就必须了解社会,学会调查研究。通过求职活动,大学生能够认识到用人单位在选用人才上的共性和个性,了解社会需要与个人愿望和个人素质的矛盾,了解用人单位与各大学和毕业生之间的联系等等,认识到自己的最终选择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3.增强了竞争意识。毕业生认识到要想获得好职位,就必须勤奋学习,掌握过硬的本领,自觉地培养思想道德品质,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方向,使学生的学习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的结合起来。4.增强了自主意识,并结合实际树立起正确的择业观念。大学生具体就业政策•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定向生就业政策•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及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结业生的就业政策•患病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就业政策•毕业生到军队工作的就业政策•考取当年研究生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残疾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肄业生的就业政策最新就业政策•大学生凭报到证和录用通知书可在省会城市落户•取消对毕业生就业的不合理收费•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农村、中小企业就业1.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2.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3.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1—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4.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的精神,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决定自2006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以学生实际工作所在地为审定依据,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详情可以在我校阳光助学网()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专题中查到,或电话咨询学生处(82518883)。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调配派遣的规定•调配派遣对象为: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在职毕业研究生、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结业生、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国家计划招收的为地方培养的军队院校毕业生。•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学校要根据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议,结合毕业生的具体情况,认真拟定毕业生派遣方案。派遣方案经省毕业生分配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修业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本、专科生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本年度内落实接收单位的,可予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档案及户籍关系迁移档案的转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下列材料必须归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奖惩情况、学位授予证明、入党(团)志愿、毕业离校前的体检结果、报到通知书等。•学校派遣后,5天内应将毕业生档案按规定寄送有关部门:1.部属全民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档案,直接寄送用人单位;2.省、市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3.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县人事局;4.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无主管企事业单位以及采用聘用方式使用毕业生的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寄送其人事关系委托代理的县以上人才流动机构。毕业生档案及户籍关系迁移户口迁移•省属单位和由省代管的中央部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报到证》须经省人事厅审核盖章后,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协议》办理户口关系迁入手续。•省内外学校毕业生派到市、县,需由市县二次分配就业或在本市县范围内改变就业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凭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签的《报到证》、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和原《户口迁移证》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将变动落户的情况及时通知原迁出地公安部门。毕业生就业程序户口迁移的作用•是公民户口所在地变更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户口所在地的重要凭证。•户口迁移证丢失或户口迁移地址不正确都会导致毕业生无法正常落户的后果。•户口迁移证有落户期限,请尽量在期限内办理落户。☆☻特别提示:户口非常重要,提醒毕业生毕业后小心保存户口迁移证并及时办理户口手续。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手续也很麻烦,需要迁往地户籍部门出具未落户证明,回户口迁出派出所补办。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责及工作程序目前,各高校均设有负责大学毕业生就业日常工作的部门——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其面向毕业生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及时向教育部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以及就业方案;(2)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3)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提供双向选择机会和推荐等服务工作;(4)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或签证登记;(5)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6)开展其他与学生就业相关的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责及工作程序一般而言,各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的工作程序是:(1)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2)收集需求信息,向毕业生公布;(3)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活动;(4)组织校园招聘活动;(5)根据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提出就业建议方案;(6)组织本校毕业生离校活动。我校毕业生就业时间安排表时间具体安排了解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决策做好就业准备学校核对生源信息
本文标题:6就业政策与就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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