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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1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现通知如下: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不同耕地产值的10倍计算。耕地种类按旱地、水田、粮菜轮作地、菜地划分。调整后的耕地产值为:三类地区旱地2000元/亩、水田2200元/亩、粮菜轮作地2400元/亩、菜地3100元/亩,四类地区旱地1800元/亩、水田2000元/亩、粮菜轮作地2200元/亩、菜地2900元/亩(见附件一)。征收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邻近耕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邻近耕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确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村人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征收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确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征收农用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村人均占有农用地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标准,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19000元、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三)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其标准按相应耕地产值的0.5倍计算;征收其他农用地的青苗补偿费,参照征收邻近耕地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无青苗补偿费。(四)附着物补偿费调整后的树木、花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二、三。水利、公路、铁路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原则上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上级政府另行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二、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度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防止互相攀比,确保稳妥推进。在实施项目征地过程中,要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调查确认、听证等程序,做好征地补偿“两公告一登记”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按规定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给农民,严禁克扣、侵占、截留和挪作他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新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和协调机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征地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征地补偿安置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确保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落实到位。附件:1.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略)2.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略)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分类平均年产值(元/亩)备注三类地区四类地区旱田20001800含桑园地、苗圃水田22002000凡能排、能灌田地菜地31002900种植三年以上粮菜轮作地24002200附件2: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类别说明规格单位标准(元)一般树木移植补偿凡树木未成材可移植的,不分品种,以胸径计算(1.2米处)。幼苗3cm以下3-5cm5-10cm棵4102025砍伐补偿凡树木可作为成材使用,不分品种以胸径计算(1.2米处),由产权人自行砍伐,并归其所有。10-15cm15-25cm25cm以上棵50100200成片林木新造林每亩补偿株数不超过300棵;成材林每亩补偿株数不超过120棵。棵30120经济树苹果、桃、李、杏、柿、梨、核桃、山楂、枣、石榴、板栗、银杏、花树等未挂果的果树应尽量移植,按年限每株补偿标准为:一年内30元;二年内40元;三年内50元。三年以上挂果补偿标准见右(合理株数低于70小中大棵100200300木棵/亩)葡萄、花椒未挂果10元,挂果见右(合理株数低于120棵/亩)小中大棵304050紫穗槐、腊条、杞柳墩20-30桑园生长期3年以上1年以上3年以下1年以下大田种植养蚕用桑亩700050003000香椿树树高1米以下的单棵树高1米以上的单棵(每墩4棵以下的按单棵计算;每墩5棵以上生长在一起的按墩计算;单棵直径在3cm以上的按树木计算)棵棵墩21030花木苗圃1.生产性花木:不分品种,凡可迁移的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补偿;不能移植的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补偿。2.庭院观赏地栽花木:参考市政园林部门有关规定补偿。3.盆栽花木:不予补偿。注:凡在耕地田块内栽植的所有树木不予补偿。超出本表内树木和花木合理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未列入本表内的树木和花木等附着物,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附件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名称规格单位标准(元)备注深水井φ0.44×150口、米75000(含泵房和设备)无泵房的补50000元,其他规格可参照执行φ0.8×25(一般)6000φ0.6×25(一般)5000手压井个500带水泵的,增补200元。温室玻璃㎡200钢架结构可增加20﹪薄膜120厕所水冲㎡200无屋面的按围墙计算砖混150简易100塑料棚大棚㎡130中小棚30-20地薄膜覆盖的每亩500-1000元简易棚㎡130钢架彩钢顶或石棉瓦顶围墙土墙㎡50毛石80砌块70砖混100铁艺150畜禽棚舍简易㎡70砖混挂瓦130檐高在2.6米以上的,每增10厘米,价格上调2﹪。灌溉渠砖石渠m3150水泥管渠120土渠15简易房㎡300砖混附房500活动板房400夹芯板铁皮房250迁坟单棺座1000水泥坟每座加500元双棺及以上1500院门铁门㎡100木门㎡50钢管门㎡50电动伸缩门m1000门墩m3250-300砖混过路农桥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1200-1400按桥面面积计算平坦石拱桥1000-1200石拱桥1600-2000涵管φ30m40如铺设底板及挡土垟,按双倍补偿。φ40m50φ60m80φ100m120涵洞石盖板涵跨径1-2米m500-600石拱涵跨径1-4米1800-21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1500-1800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1800-2200水泥电杆8米以上根8008米以下600木电杆根300户外照明线m10双线自来水管6分m60龙头阀每只15元4分50龙头阀每只10元排水管水泥m60直径在40cm以下塑料30直径在7.5cm以下水泥地坪㎡20-40砖铺及炉渣灰垫层水泥沙浆造面水泥路面厚度10cm以上㎡100沥青路面㎡80碎石路㎡60水池砖砌m3120鱼塘一般亩14000含鱼塘设施投入及损失费精养20000注:1.本表是指合法住宅房屋室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2.动力线、电缆、变压器、配电盘等电力设施和设备按供电部门规定执行;3.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违规违章建筑、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本文标题:徐政发【2011】60号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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