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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专题培训供内部学习使用主要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一部分修订背景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一部分修订背景供内部学习使用整体情况会计核算纳税调整弥补亏损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汇总纳税“1+6”取消了4张表单从41张减少到37张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简介供内部学习使用捐赠支出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简介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简介供内部学习使用2017年度及以后以前年度不追溯调整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简介供内部学习使用整体情况(2张)会计核算(6张)纳税调整(13张)弥补亏损(1张)税收优惠(9张)境外税收(4张)汇总纳税(2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1张)一级明细表(6张)二级明细表(25张)三级明细表(4张)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封面填报表单A企0业0基0础0信0息0表A主1主0主0表0主0主0主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2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一级明细表二级明细表三级明细表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供内部学习使用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工商等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原《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原《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原《A107012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原《A107013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原A107014A107012支出及只要发生职工薪酬支出,均需填报本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及纳税人发生相关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应填报本表情况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人,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本表及递延纳税事项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技术入股及只要会计上发生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非营利组织”“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2017版: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任意一项及以上为“是”时,应当填报《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前5位调整为前10位增加“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对外投资情况不再填报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添加了“减:”的标识添加了“加:”的标识境外所得抵减(弥补)境内亏损明确计算方法和填报口径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2014版:2017版: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注意: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收入、成本、费用表弥补亏损表纳税调整表各类明细纳税调整项目税收优惠表各类明细税收优惠项目境外税收表境外所得亏损弥补结转抵免汇总纳税表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表间计算关系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填报,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本表适用于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填报。注意:在收入、支出明细表中,填报了“债务重组利得”或“债务重组损失”项目的纳税人,应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的“204-3重组交易类型”中勾选“债务重组”相关项目。供内部学习使用新增第24行“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仅能填报“管理费用”列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五)捐赠支出-调减金额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年度当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度结余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年初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当年实际支出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当年度结余的党组织工作经费12=上一年度第5列3=上一年度第1列×1%4=1×1%5=2+3-420161000万2017500万010万5万5万2018100万5万5万1万9万2019100万9万01万8万年度项目帐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2017(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10万5万5万02018(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5万1万4万02019(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01万01万注意:A105000表“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帐载金额应与A104000表第24行第3列相等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二、扣除类调整项目三、资产类调整项目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六、其他纳税调整系列表单表间计算关系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供内部学习使用行次项目“税收金额”填报口径1一、工资薪金支出分析填报2其中:股权激励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3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本行“帐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三者的孰小值4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第5行“税收金额”+第6行“税收金额”5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第5行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2.5%或8%)、本行(“帐载金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与(“实际发生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三者的孰小值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15〕63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17〕79号)供内部学习使用第三部分具体修订内容行次项目“税收金额”填报口径6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本行“帐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的孰小值。7四、工会经费支出“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2%、本行“帐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三者的孰小值8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本行“帐载金额”、“实际发生额”以及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金额三者的孰小值9六、住房公积金本行“帐载金额”、“实际发生额”以及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三者的孰小值10七、补充养老保险“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本行“帐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三者的孰小值11八、补充医疗保险“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本行“帐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三者的孰小值12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的税收金额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12〕27号)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自2010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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