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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案案例一•公司名称:XX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公司规模:10000人以上•法人代表:XXX•公司地址:XXX•公司历史:XX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元月一日,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XX电器有限公司在全国280多个城市拥有直营门店1200多家,年销售能力1000亿元。2003年、2006年月XX电器有限公司相继在香港、澳门开业,目前在两地已拥有17家门店,迈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际化第一步;2004年XX电器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2008年3月,控股XY,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连锁零售企业。目前,集团拥有员工(含门店促销员)20万人,每年为国家上缴税收超过20亿元。二、涉税业务A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元。企业“长期借款”账户记载:年初向建设银行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6%:向B公司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10%,上述款项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另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和会计处理如下: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损15万元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实际利润额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即题目中长期借款利息超支的4[即10×(10%-6%)]万元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2、假设第二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3、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4、假如2009年第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5万元。5、另外,企业应注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以上资产减值损失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三、税收筹划方案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征收方式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而合理的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安排。一、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所选择的折旧方法也会不一样。在盈利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使计入成本的折旧费用前移。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的后移,相当于取得一笔无息的贷款,从而相对降低纳税人的所得税税负。在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有利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把税收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效应的抵消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某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二、资产摊销法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摊销。在有关的税法中,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有关的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下,其每期分摊的成本费用额不同,对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一)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分摊方法,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一次摊销法。其目的是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尽快发挥,推迟利润的实现,从而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二)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此时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分期摊销或五五摊销。在其亏损额预计不能在未来年度里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可能地摊入亏损、能全部得到税前弥补或盈利的年度,从而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发挥。(三)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应选择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应选择能使减免税年度摊销额最小和正常纳税年度摊销最大的分摊方法。四、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纳税筹划利用企业内部具体的核算和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少计利润的办法进行纳税筹划。比如,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通常是分批进货的,由于市价的变动,同种原材料前后进货的价格往往不同,因此会计人员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来换算材料成本。通常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将留于自己手中的材料转换成资金占用最少的材料,抛出去的是资金占用最多的材料。五、计提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也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就可以减轻当期的税负。企业在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时,按照现行账务制度的规定,可以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三种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按照现行的所得税条例,准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只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因此企业在采用备抵法计提环坏账准备时,应尽量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这样的坏账准备金才能在税前抵扣,从而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通过以上五种方法的纳税筹划,给我们一种启示,企业在进行核算方法选择或者是经营活动安排时,应充分考虑所得税税负,以实现企业的税后利益更大化。当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时,要求企业管理层具有超强的税收筹划意识,把税收筹划放在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这样才能是合法的纳税筹划。四、会计账务处理1.第一季度末:借:所得税费用2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000(即800000×25%)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年度预缴及汇算清缴处理2、第二季度末:借:所得税费用1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0[即(1400000-800000)×25%]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0贷:银行存款150000第三季度累计利润为亏损,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税法规定应先预缴税款,再汇算清缴。由于第四季度累计利润小于以前季度(第二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暂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3、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50000(350000-3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0004、借:所得税费用1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0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500005、应该在计提时同时作以下分录: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贷:所得税费用12500案例二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的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公司原计划于2008年11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当年预计会有亏损,从2009年度至2014年度,每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和1800万元。请计算从2008年度到2014年度,该公司应当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并提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合理选择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一些定期优惠政策是从企业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年度开始计算的,如果企业从年度中间甚至年底开始生产经营,则该年度将作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第一年。由于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非常少,因此,企业是否享受减免税政策意义并不是很大。此时,企业就应当恰当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的第一个年度,适当提前或者推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日期。[筹划方案]:该企业从2008年度开始生产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该公司2008至2010年度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1年度到2013年度可以享受减半征税的待遇,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600+800+1200)×25%×50%=325万元。2014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25%=450万元。因此,该企业从2008年度到2014年度合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25+450=775万元。如果该企业将生产经营日期推迟到2009年1月1日,这样,2009年度就是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第一年,从2009年度到2011年度,该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2年度到2014年度,该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800+1200+1800)×25%×50%=475万元。经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775-475=300万元。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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