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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推进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南京地区科教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我市推进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强化创新驱动、赢得新的优势、奋力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集聚、科技金融结合、科技产业发展为重点,在资源整合、技术转移、多元化投入、技术开发、人才激励和成果评价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提升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水平,建成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把南京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使科技创新成为南京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二、基本路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人才环境、投融资环境、法制环境和文化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通过组织管理创新,形成国家部委、国防科技、省市科技资源共享、互促发展的政产学研金合作机制,充分激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创新的聚合效应,把南京的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生产力优势。——构建创新体系。加快建成知识创新国内领先、技术创新特色显著、军民科技有效结合、科技中介服务功能完善的具有南京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使南京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集聚科技精英。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构筑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创新创业科技资金,广引全球创新创业人才,为南京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保障。——引领跨越发展。加速科技资源优势向现实生产力优势转化,实现创新竞争力大幅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为调优调高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科技引领支撑。三、战略目标通过科技体制综合改革,使南京创新要素更加集聚,创新机制更加灵活,创新能力更加强劲,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成果更加丰富,科技人才优势更好发挥,成为科技资源高效运用和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知识创新中心、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中心、科技人才集聚中心,加快实现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成为全国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科技创新型中心城市。到201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以上,部分主城区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成为长三角科技创新型中心城市。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5%以上,部分主城区达到7%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南京区域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等方面居国内领先水平,建成全国一流的科技创新型中心城市。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度增加,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拥有一批处于国际前沿的科技创新人才,建成国际有影响的科技创新型中心城市。四、重点任务(一)创新科技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科技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1、建立健全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统筹机制。发挥南京政产学研金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沟通和全面合作,打破条块分割,建立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优化配置区域科技资源。完善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手段,加强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设立行政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企业从初创到发展中有关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立项,以及优惠政策落实等提供“一门式”服务。完善政府科技计划体系,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业化与应用开发相结合、重大专项与一般计划相结合的科技计划体系。创新科技计划项目审批和监督机制,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的职能分离,建立项目绩效跟踪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理。2、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东南大学无线通信国家实验室等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的建设,通过规划、立项和土地、资金配套等要素支持,争取更多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南京,把南京建设成为国家基础科学与战略高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国内高水平的知识创新平台、国内外一流人才培养高地。3、建成十大国际水平的创新中心和国家级科技产业化基地。重点建设“南京科技广场”,打造南京科教名城的展示中心、科技创新的服务中心、产学研结合的示范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的交流中心。依托东南大学建设“中国南京无线谷”,依托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建设“长三角药谷”,继续推进宁南科学城、仙林大学城及南京地区4个国家(省)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4、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南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服务。政府补贴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开放技术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补助企业使用平台内设备仪器,实现科研装备、共性技术和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科技研发(设计)服务业。5、加强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南京科技发展与产业促进会的作用,强化在宁高校、科研机构与南京企业的创新互动。建立南京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南京都市圈内城市的科技发展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人才等科技要素及其他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共同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及其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技合作机制,引进一批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研发机构。6、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发挥南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国亚太技术转移中心南京联络点)的作用,定期举办亚太国际水平的技术转移大型交流交易活动,创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模式,建设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支持在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科学组织、国际战略技术联盟、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专利合作。鼓励外资来宁设立研发机构。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设立研发机构。(二)创新企业技术开发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1、建立企业创新和管理机制。加大企业创新奖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的比例,大力提升大型企业集团自主创新能力。大中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达100%;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研发合作关系达100%;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利达100%。大中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额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总体平均占销售额6%以上。鼓励企业实施技术股权激励制度。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推进大集团的专业研究院(所)、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争取用3~5年时间培育5个千亿元、5个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和一批百亿元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力军。2、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稳定的研发合作关系,共建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委托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开发,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捐赠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按规定在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3、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建立政府首购制度。凡列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首购产品,实行政府首购。编制南京自主创新本地产品目录,作为财政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和向市场推介和选用的依据。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优先购买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三)创新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产学研全面合作1、组建产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新体制机制,设立南京工业技术研究院(暂定名),承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围绕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进行应用性研究开发和科技企业孵化,向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和技术升级综合集成服务。2、建立一批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以重点骨干企业为核心,围绕软件、轨道交通、无线通信、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环境保护、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先导型新兴产业,联合在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十大研发、设计和制造中心,形成一批技术联盟、产业联盟、标准联盟、专利联盟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3、加快培育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设立扶持科技中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在南京就地转化。支持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咨询、策划、培训、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培训和交流,扩大技术经纪人队伍,繁荣技术市场。4、建立军民合作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4研究所、第28研究所、第55研究所、南京船舶雷达研究所、晨光集团、金城集团等在宁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将南京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军转民和民进军特色优势的大学科技园。加大南京军民两用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力度,建立军民两用技术服务中心,促进国防科技与区域经济的融合与发展。大力支持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利用技术优势,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民用产品,建成一批军民结合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军转民航空、卫星通信、电子、装备、软件等产业群。5、大力扶持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机构。围绕南京农业特色产品和主导产品,通过补贴和项目支持等方式促进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南京优质、高效农产品和农业的发展。6、加快公益类科研院所现代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原则,对市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设计和运用更加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价和激励制度,促进其更好地提供科技公共服务。7、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南京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自主创新的作用。提高南京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水平,发展区域性专利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专利技术和项目的展示交易,力争成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交易的中心。发挥“南京市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中心”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机制相衔接,建立行业信用制度和诚信数据库,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著名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优势企业。(四)创新科技投入机制,促进自主创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1、稳定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各级财政部门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较大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创新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提高科技投入的集成度和使用效率。2、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价格与被跟进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价格相同,对单个企业原则上只进行一次跟进投资,且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3、促进科技金融合作与创新。选择部分银行在南京开展科技分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新金融体制机制。扩大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综合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融资方式、创新信贷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推出一批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金融产品,提高科技贷款比重。4、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发挥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和南京证券代办股份转让资质作用,开拓非上市企业产权交易工作。探索建立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提高企业产权流动与重组效率,为非上市企业和创业投资资本提供退出渠道,促进拟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加快成长
本文标题:南京市推进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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