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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学习目录第一部分概况第二部分编制办法第三部分预算定额第四部分机械台班定额第五部分定额水平比较第六部分案例第一部分概况一、总体修订情况经过修订的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DB32/T2174-2012)已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作为地方标准予以通告发布,自2012年12月30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以下简称养护定额)是全省统一的专业定额,适用于内河市级干线航道和省级干线各级航道(不含长江)的日常维护和航道养护工程的预算编制,市级干线以下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可参照执行。第一部分概况一、总体修订情况此次养护定额的修订,保持了原有预算编制的体系和程序,主要对不符合现行法规及规定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对试用期间发现有问题的定额条目重新测定、对定额中缺漏的项目予以增补、对取费费率重新测算调整,更贴近实际,格式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重新编排,更加规范。第一部分概况二、主要修订内容1、编制办法(1)取消了定额测定费等现行规定中明确不予收费的项目;(2)按照现行规定调整了人工费和安全生产费标准;(3)调整了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费率;(4)对其他不尽合理的取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2、预算定额(1)调整了定额材料基价;(2)部分定额条目补充了使用说明;(3)调整了部分不合理项目的定额含量;(4)新增了水下拆除、植筋、吹泥船等常用定额项目;第一部分概况二、主要修订内容3、机械定额(1)以内河机械台班定额为基础,重新编排台班定额;(2)考虑车船税及相关费(3)对潜水组费用进行调整和说明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一、构成的变化修订后的编制办法由:(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预算编制(6)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办法(7)附录共7个部分组成,较修订前增加了(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这三个部分一方面明确了定额的适用性,对相关名词做了必要的定义;另一方面也是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对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二、总则与修订前相比总则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对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的要求,“造价文件应当由造价人员编制、复(审)核,加盖印章,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造价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水运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证书。”2012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厅函水[2012]100号),明确要求健全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并于今年(2013年)组织实施了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水运工程造价师人员管理开始步入正轨,总则的修订也正体现了职业资格制度发展的要求。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三、预算编制办法1、预算文件组成修订后的日常维护和航道养护工程的预算文件组成及表格关系未做调整。日常维护预算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三、预算编制办法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三、预算编制办法2、预算费用组成修订后的日常维护预算费用组成未做调整:但是航道养护工程预算费用的组成根据现行文件以及实际需要做了局部微调: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三、预算编制办法航道养护工程预算总金额航道养护工程费(调整)设备购置费航道养护工程其他费用(调整)预备费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三、预算编制办法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环境保护费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其它工程费材料费文明施工费临时施工费夜间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施工辅助费直接费间接费(分两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安全生产费航道养护工程费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三、预算编制办法养护工程管理经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养护工程管理费养护工程质量监督费(取消)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航道养护工程其他费工程审计费养护工程监理费施工期港航协调、安全监督费(取消)专项费用(新增)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取消)养护工程定额测定费(取消)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工程类别工程类别依旧划分为:土方工程、航道养护工程、航务建筑物养护工程、运转件,总体未作调整,但在细节上取消了“建筑物基础底面标高以上0.3m保护层开挖(不包括这些建筑物护砌部分的土方工程)及建筑物墙后2m范围内回填土方按航道养护工程或航务建筑物养护工程划分”的规定。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2、费用标准概述修订后的费用标准概述中,根据试用期反馈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如下说明:(1)“土方工程中外购填料价值不作为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的计费基数”;(2)外购成品闸门门体、阀门门体、启闭机、运转件,按其购置价格作为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的计费基数,其中间接费里的规费以购置价格的20%作为计费基数;(3)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费用定额适用于编制航道养护工程预算,航道养护招投标工程可参照使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3、人工费人工费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航道养护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1)由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在间接费的规费中考虑,因此此次修订时人工费的组成不再包括此部分内容。(2)修订后的每工日人工费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后公布执行,取消了原有的人工费计算公式。目前人工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苏交质〔2012〕40号)执行,其中人工费单价54.53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64.98元/工日,船员人工费单价77.98元/工日。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4、材料费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修订前的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及检验试验费组成,修订后检验试验费从材料费中剔除,计入施工辅助费。修订后的材料费中明确商品混凝土不计采购保管费。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5、机械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系指列入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本次修订机械费组成有较大调整,在机械台班定额中做详细介绍。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6、其他工程费其他工程费指直接工程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作用于航道养护工程的费用,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施工辅助费7项。养护定额在试用过程中发现综合取费水平偏高,导致预算价远高于市场水平,不太合理,因此本次修订重点对取费费率进行了调研和测算,通过调整降低了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工程、航道养护工程、航务建筑物养护工程)的取费水平,基本维持了闸阀门和启闭机工程的取费水平,适当提高了运转件的取费水平。通过费率(其他工程费+间接费)调整,使土建工程综合单价水平较之前下降约10%。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7、间接费间接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项组成。修订前后间接费的内容没有大的变化,但是修订前间接费是一个综合费率,修订后间接费被明确划分为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项独立费率,并对费率进行了调整,其中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以人工费作为取费基数,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后公布执行,目前参照苏交质(2008)29号文执行,费率为41.3%。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8、利润利润系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修订前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7%计算,修订后利润计算不再扣除规费。9、税金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航道养护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金以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按规定税率计取。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0、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修订前安全生产费用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之和的1.0%计算,修订后基数不变但取费按国家或江苏省相关规定的标准计算。目前一般按照财政部和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财企[2012]16号文的规定,按1.5%计取。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1、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用是指为满足航道的营运、管理、养护需要购置的更换设备的费用。包括船闸和航道照明、监控、通信、收费设备等的购置费用。本次修订没有调整。1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行航道养护工程需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费用。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复耕费、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本次修订增加的内容。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3、养护工程管理费修订前养护工程管理费由养护工程管理经费、工程质量监督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养护工程审计费组成。本次修订取消了工程质量监督费,优化了管理经费的取费区间,设计文件审查费费率由0.5%调整为0.05%。14、养护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指航道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委托具有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修订前监理费按列明的费率表计算费用,修订后只说明监理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或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不再明确费率。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5、养护工程定额测定费按有关规定取消,不再计取。16、施工期港航协调、安全监督费修订前指本项目指项目施工期间为水上(布置有跨航道桥梁,航道养护工程施工对陆上交通产生妨碍时含陆上)交通管制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安全监督所发生的费用。修订后本项费用并入专项费用。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7、专项费用专项费用包括海事监管费、环境保护费、堤防占用费、应急抢修费等,发生时按实计列。本项为根据航道养护工程特点,修订后新增的项目。18、研究试验费研究试验费指为航道养护工程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修订未做调整。第二部分预算编制办法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19、项目前期工作费修订前航道养护工程前期工作费由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咨询费组成,本次修订时将工程咨询费明确为工程造价咨询费,原勘察设计费费率表取消,代以“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或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的说明。20、建设期贷款利息考虑到航道养护工程资金来源的特点,本次修订时取消了该项费用。21、预备费预备费系指在施工图设计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本次修订将费率由5%调整为3%。第三部分预算定额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日常维护,包括船闸日常维护定额和航道日常维护目定额两部分;第二部分航道养护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拆除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船闸闸门及辅助导航设施修理工程、零星及辅助工程、启闭机工程和临时工程共9章内容。第三部分预算定额一、定额项目增减情况1、土方工程:增加了吹泥船排泥定额,使疏浚工艺更加完善。2、拆除工程:增加了水下机械拆除定额、陆上及水下爆破拆除定额、挖泥船清渣定额项目。3、混凝土工程:增加了预制安装路面块和路缘石定额、植筋定额等。4、砌筑工程:增加了浆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第三部分预算定额二、定额水平变化1、一般项目的人工减少了30%-40%,机械也有所减少。2、土方工程机械消耗量减少幅度较大,定额水平有提高。例如:机械土方相
本文标题: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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