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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树山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0)资源1211班第四大组组员:王艳王昊朱凡张峻铭张宇星林陈魏金城黄天成指导老师:黄明华鸟瞰图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分析第四章数据预测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章规划总则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树山村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为451.448公顷。规划期限《苏州市高新区树山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基本原则1、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2、严格保护耕地3、严格节约集约用地4、统筹区域和城乡用地5、大力保护生态环境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自然地理概况树山村属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自然条件优越,四季分明,光照和雨量较充足,农业气候资源丰富,有利于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概况树山村全村的土地总面积为451.448公顷,11个自然村,472户,共有1669人,其中就业人数有668人。树山村人口出生率为11.69‰,死亡率为6.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7‰,人口密度为320人/平方公里,就业率为40.02%。目前树山村的翠冠梨、杨梅、茶叶已成为全村生态农业三大支柱,2012年翠冠梨、杨梅年产量分别为250万斤、400万斤,翠冠梨单产2358.5斤/亩,杨梅单产2000斤/亩。年产值超5000万元,为每户种植户带来年均10万元的收入,真正实现土地增值,农民增收。树山生态村位于苏州高新区,处于大阳山北麓,北靠通安镇区,东邻浒墅关镇和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浒光运河贯穿全村全长3公里,与312国道,沪宁高速,沪宁铁路,京杭大运河相邻,5分钟可达苏州绕城高速。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树山村土地总面积为451.448公顷,占苏州高新区总面积的2.01%。其中农用地面积398.197公顷,占树山村土地总面积的88.20%,人均2385.84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9.8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4%,人均占239.023平方米;其他用地13.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人均80.04平方米。88.20%8.84%2.96%三种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图2-2-1: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占土地利用现状总面积的比例表2-2-2:树山村现状用地平衡表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2占总土地面积比例%人均用地面积(m2/人)耕地2.5360.56%15.195园地159.14735.25%953.547林地236.51452.39%1417.100商业用地7.3231.62%43.877住宅用地10.8422.40%64.96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381.27%34.380交通运输用地15.9903.54%95.80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3582.96%80.036总计451.448100.00%2704.901二、土地利用特点1、树山村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2、农用地所占比重较大。3、园地、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较大。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较低。2、耕地粗放经营,出现耕地闲置现象。3、树山村居民点分散。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偏大,道路用地利用率低。第三节土地利用评价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价表2-3-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指标程度土地垦殖率0.56%农业用地率88.20%建设用地率8.84%林地覆盖率52.39%绿化覆盖率87.64%树山村的土地垦殖率较低,即耕地面积较小,土地垦殖率仅有0.56%,苏州市土地垦殖率有35.58%,树山村应注重耕地保护。树山村主要发展果林业,林地和园地面积大。树山村在接下来的14年中应当适当增加耕地面积,同时也要保证树山村翠冠梨、杨梅、茶树的种植面积。二、土地适宜性评价表2-3-2各级指标权重及因子分级评分(以地块1为例)评价系统因子分级评价描述适宜度分级适宜度评分加权值适宜度得分地块1自然系统地形地质条件1坡度、地质、洪水线条件不适宜不适宜10.20.22坡度、地质、洪水线条件基本适宜基本适宜30.20.60.63坡度、地质、洪水线条件适宜适宜50.21得分合计0.6权重4*得分2.4社会系统学校1离学校距离1000米不适宜10.10.10.12离学校距离500-1000米基本适宜30.10.33离学校距离500米适宜50.10.5商业网点1离商业金融市政服务网点距离800米不适宜10.20.22离商业金融市政服务网点距离400-800米基本适宜30.20.63离商业金融市政服务网点距离400米适宜50.211就医条件1离医院距离1500米不适宜10.10.12离医院距离1000-1500米基本适宜30.10.30.33离医院距离1000米适宜50.10.5得分合计1.4权重2*得分2.8环境系统人居环境1距工业区200米;距主干道40米不适宜10.20.22距工业区200-600米;距主干道40-80米基本适宜30.20.63距工业区600米;距主干道80米适宜50.211绿化环境1距公园或生态景点米400不适宜10.20.22距公园或生态景点200-400米基本适宜30.20.63距公园或生态景点200米适宜50.211交通条件1距公交或轨道交通站点700不适宜10.20.22距公交或轨道交通站点500-700米基本适宜30.20.63距公交或轨道交通站点500适宜50.211得分合计3权重4*得分12综合得分17.2表2-3-3各地块居住适宜性评价结果地块编号自然系统加权值*4社会系统加权值*2环境系统加权值*4总计得分10.62.41.42.831217.220.20.80.81.62.28.811.230.20.80.81.62.610.412.84141.63.22.610.417.65141.42.831218.86141.42.82.28.815.6714122.28.814.88141.22.42.28.815.290.62.41.22.431216.810141.22.42.28.815.211141.22.42.28.815.212141.22.42.28.815.2130.62.40.81.631216140.62.41.22.431216.8150.62.40.81.631216160.20.80.512.28.810.6170.62.41.22.42.610.415.2(注:按照以上评分标准,得分评价最高为25分,最低为5分。)18分的地块有:5号,5号地块位于树山村西入口处,占地7.48公顷,占树山村总面积的1.66%,适宜度评价分值最高,居住用地最适宜,地块内建设街心公园、医务室等,自然、社会和环境条件最好;15—18分的地块有:1、4、6、8、9、10、11、12、13、14、15、17号,这些地块位于树山村中部,面积为228.908公顷,占树山村总面积的50.70%。基本适宜居住,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地势较为平坦,但受到社会系统和人居环条件境的影响较大,离树山村医务室有一定的距离,距离生态景点和街边公园等距离较远;15分的地块有:2、3、7、16号,此类地块对建设居住用地不适宜,主要位于鸡笼山和大阳山上,面积为215.06公顷,占树山村总面积的47.64%,主要受自然地势坡度的影响较大。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分析一、战略方向持续利用,严格落实耕地、园地、林地保护目标;协调利用,优先保障生态用地空间;高效利用,重点保障商业服务业用地。二、战略目标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自身优势,坚持科学发展,形成以杨梅、茶叶、翠冠梨为主的生态旅游农业。2、提升树山村综合竞争力发挥树山村优越的自然地理优势,积极发展树山村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产业,推进树山村土地高效利用。3、加强树山村生态环境保护现阶段,树山村林地覆盖率为52.39%,至2030年,树山村保护林地资源不被破坏,严禁建设用地占用林地。第四章数据预测2014年树山村共有11个自然村,472户,共有1669人,树山村人口出生率为11.69‰,死亡率为6.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7‰,根据人口自然增长法,到2030年,树山村人口有1807人。到规划末期,树山村适当开发林地,增加园地的面积,即增加翠冠梨、杨梅、茶叶的种植面积,翠冠梨种植面积达到1500亩,杨梅的种植面积达到2500亩,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同时通过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等方式增加翠冠梨、杨梅、茶叶的单产,翠冠梨单产达到2500斤/亩,杨梅单产2500斤/亩,茶叶单产200斤/亩。树山村现阶段的耕地面积较小,粮食自给率较低,苏州的粮食自给率在30%左右,而全国的粮食自给率在90%左右。树山村应适当增加耕地面积,到规划末期,粮食自给率达到50%。预计到2030年树山村的耕地需求量为27.02公顷;园地需求量为161.88公顷;居民点用地需求量8.1315公顷。受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树山村土地供给量受到限制,耕地供给量为2.536公顷,园地供给量为159.147公顷,居民点用地供给量为10.842公顷。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分析至规划末期,树山村土地总面积为451.448公顷,占苏州高新区总面积的2.01%。其中农用地面积411.106公顷,占树山村土地总面积的91.06%,人均农用地面积为2275.0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5.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7%,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39.10平方米;其他用地15.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人均面积84.16平方米。图5-1: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占土地利用规划总面积的比例91.06%5.57%3.37%三种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表5-2:树山村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2占总土地面积比例%人均用地面积(m2/人)耕地10.8002.39%59.766园地156.10634.58%863.894林地231.12051.20%1279.026草地13.0802.90%72.387商服用地8.6471.92%47.853居住用地8.5021.88%47.05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810.55%13.728交通运输用地5.5061.22%30.47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2073.37%84.155总计451.448100.00%2498.329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至2030年,农用地面积减少12.90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增加8.264公顷,园地和林地面积分别减少3.041公顷和5.394公顷,增加了草地面积13.08公顷。增加的草地面积主要为防护和景观草地。至2030年,建设用地面积减少了14.75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增加了1.324公顷,表现为增加了商业街、温泉酒店、度假山庄等用地;居住用地面积减少了2.34公顷,表现在将原来分散的居民点相对集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减少了3.257公顷,表现在修整广场用地,减少居委会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减少了10.484公顷,表现在减少树山村规划区内不必要的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了4.119公顷,表现在平整疏浚树山村河道,扩大湖泊面积。表5-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用地名称现状用地面积hm2现状人均用地面积m2/人规划用地面积hm2规划人均用地面积m2/人用地面积增量hm2人均用地面积增量m2/人农用地398.1972385.842411.1062275.07512.909-110.767耕地2.53615.19510.80059.7668.26444.571园地159.147953.547156.106863.894-3.041-89.653林地236.5141417.100231.1201279.026-5.394-138.074草地0.0000.00013.08072.38713.08072.387建设用地39.893239.02325.136139.102-14.757-99.921商服用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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