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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安排梅花井煤矿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梅花井煤矿2013年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安排2013年梅花井煤矿以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力度和监督执法力度为重点,按照年初制定的职业卫生工作方案,以及《关于下发2010年度职业卫生(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神宁办〔2010〕119号)、《关于开展宁夏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煤安发〔2010〕32号)等文件的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使职业卫生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全矿职工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及机构的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落实和作用发挥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宁夏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煤安发〔2010〕32号)中提出的专项内容;认真执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矿长、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有副总及各科室、区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建立由矿、区队两级防治组织,形成“齐抓共管,预防为主、防治兼重”的防治管理体系。(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我矿采取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即:对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件、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使用隔爆水棚隔开,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由通风队指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共安设隔爆水棚48组。二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我矿采取了净化风流除尘的安全措施,根据《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安装了净化水幕,由通风队指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共安设净化水幕216道。三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我矿采取了运煤转载点喷雾除尘的安全措施,对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安设了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由通风队指派专人对防尘设施进行维护。现场共安装转载点喷雾58处。四是根据《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制定了《井巷粉尘冲洗周期表》,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半年冲刷一次积尘,主要进回风巷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及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冲刷除尘。五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七条规定,我矿对炮掘工作面采区了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等综合防尘设施,并在放炮前后3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六是综采工作面割煤时采煤机内外喷雾正常使用,坚持液压支架移架同步喷雾,有效降低割煤时的粉尘浓度。七是各综掘工作面掘进时掘进机喷雾装置正常使用,有效降低掘进时的粉尘浓度。八是在116103综采工作面的回风巷安设捕尘幕网装置,控制116103风巷及其回风流中的粉尘浓度。九是各掘进工作面锚索、锚杆眼均实行湿式打眼作业。十是职业卫生小组成员定期对作业场所粉尘进行检查,由通风科负责,对存在的问题以《梅花井煤矿综合防尘自检存在问题整改表》的形式下发各主管单位,并根据情况进行罚款,落实整改负责人,整改复查人、整改结果。(三)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通过办公楼和联建楼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的专业人员在全矿范围内分批进行职业危害事故案例讲座,发放宣传册约2200本。在职工上下班醒目的地方悬挂横幅,在职工上下班必经的文化长廊里以漫画和文字相结合,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应急预案,定期公布防尘检测结果。(四)参加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情况按照矿下发的职业卫生工作安排,2012年3月9日-3月14日委托灵武中心医院专业人员,在全矿范围内采取分队授课的方式,进行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梅花井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矿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典型的职业病事故案例及职业性病损等,通过培训员工的防范意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加强对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了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对新员工培训主要纳入矿岗前培训及区队培训。培训率达100%。(五)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15-2008)中的规定,矿下发了《梅花井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和梅花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文件。对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绒衣裤、秋衣裤全部配发2套,其中工作服根据穿戴破损情况,由生活中心及时更换,其目的是方便员工的换洗,虑棉按照当月上班及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发放,其他严格按标准配发,配发率为100%。一是人力资源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管理、标准配发、建帐、使用培训和监督检查等。二是多工种混合综合作业人员,按其所从事的主要工种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三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佩戴齐全所从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向每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告知工作过程中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告知率100%,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随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更新标识示意图,2012年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106块,其中粉尘危害警示标识70块。警示标识设置率98%(七)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及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签订合同及参加工伤保险率为100%。(八)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四十条规定,通风队每月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按时测定,并形成报表经总工程师审阅后上报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于2009年6月委托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对矿井(一期)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形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并已上报相关部门。并对报告中存在的个别煤尘超标点制定了防治措施,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按要求上报集团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九)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和保障情况2012年我矿在粉尘防护设施、设备投入经费约68万元;体检费用约132.4万元;个人防护用品约532.6万元、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约8万元,检测与评价投入约5万元。(十)定期开展职业危害监测、检测、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矿井按设计要求装备了KJ95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装设了瓦斯、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在带式输送机机头和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装设了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斜井及各个测风站装设了风速传感器;在回风斜井装设了瓦斯、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并在主扇风硐内装设了负压传感器。实现了24小时连续监测矿井各地点有害气体浓度、温度、风速等情况,严格控制各地点有害气体及风速超限。同时,矿井还配备了光干涉瓦斯测定器125台,温度计78支,便携式甲烷氧气两用仪70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300台,非接触式红外测温仪35台,矿井多种参数检测仪6台,复合式气体检测仪5台,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尘器4台,矿用粉尘采样器2台。通风队配备专业防尘队伍,负责对矿井综合防尘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的维修与管理,同时开展矿井、工业场地粉尘浓度的定期检测,并将测尘数据汇总上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我矿还制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制度及计划,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粉尘检测合格率81.48%,噪音检测合格率91.66%,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十一)综合防尘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矿井现建有500m3的消防水池一个,通过一号副斜井DN200钢管向井下用水点供水,井下防尘供水和消防共用一套管路系统。目前,全矿井共敷设防尘供水管路72629米。按照矿井综合防尘设计,井上、下消防供水管路完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隔爆设施齐全,各巷道消防供管路三通、阀门设置,各运煤系统转载点喷雾,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石门、井筒及掘进工作面的净化水幕等均符合《神华集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共安装风流净化水幕88道、转载点喷雾47处,隔爆设施42组,其中包括ZPD-127型智能喷雾10套,KPZ-127型自动喷雾4套。掘进工作面炮眼及锚索、锚杆眼均实行湿式作业,炮掘面实行放炮喷雾,采掘面切割煤岩按规定使用喷雾、净化水幕、冲洗巷帮等防尘措施,综掘机、采煤机切割煤体使用内外喷雾,综采工作面设有专用喷雾泵站,综采支架具备移架自动喷雾功能,井下巷道均划分防尘责任区按基层区队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井巷粉尘冲洗周期表》规定,坚持定期清扫、冲洗巷道煤尘;井下工作人员均按规定配备防尘口罩,积极做好个体防护,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而且随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日趋完善。(十二)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及建档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对于调入、新招录、调离人员必须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要求岗前体检并建档,截止10月底今年在岗人员全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应体检人数2470人,实际体检2347人,体检率为95.5%,岗前体检360人,体检率为100%,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每位员工。(十三)职业健康监护及尘肺病诊断情况2009年以前梅花井煤矿无尘肺人员,2009壹期煤工尘肺10人,2010年壹期煤工尘肺3人,2011年壹期煤工尘肺5人(其中2009年2人由壹期煤工尘肺转为贰期煤工尘肺)。2012年壹期煤工尘肺7人、贰期煤工尘肺2人,(由壹期煤工尘肺转为贰期煤工尘肺5人)。2009年1月集团公司从汝箕沟成建制划转给我单位一支综采队,经我矿体检后发现有2名壹期煤工尘肺人员;2009年12月集团从汝箕沟分流56名员工,在原矿已确珍为壹期煤工尘肺8人,本人已提供相关确诊资料;2010年4月集团公司从白芨沟煤矿分流85人,在原矿已确诊壹期煤工尘肺3人,其人员全部为汝箕沟煤矿和白芨沟煤矿分流人员,2011年体检后发现有4名汝箕沟分流人员1名白芨沟煤矿分流的壹期煤工尘肺人员。2012年工伤认定壹期煤工尘肺7人,贰期煤工尘肺2人。按照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对壹期煤工尘肺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换,对贰期煤工尘肺9人安置回家退养,2012年以上人员已全部复检。(十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及委托情况我矿2010年4月与宁夏煤炭灵武中心医院签订协议,在我矿设置医疗服务机构,截止目前已正常运行近3年,医生、护士24小时值班。二、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我矿的综合防尘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矿煤层顶板多为砂质泥岩,矿井目前处在生产试运行阶段,掘进工作面主要处在岩石区及煤岩互层区,半煤岩巷道掘进和采煤过程中空气中粉尘浓度高,在生产过程中虽然采取了采掘机械内外喷雾、液压支架移架同步喷雾、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自动喷雾、回风流净化水幕、运煤转载点喷雾等措施,但受现场降尘手段限制,个别地点粉尘浓度时有超标现象。2012年10月份委托有资质的宁夏东瑞国环生物检测有限公司对我矿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粉尘监测点采样数量54个,工作地点粉尘(呼尘)的PC-TWA为2.5mg/m3其超限倍数为2,其中定点短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两项均符合国家限制标准的工作点有44个,不符合超限倍数的点有10个。点合格率为81.48%。三、2013年的工作安排一、进一
本文标题:【2019年整理】年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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