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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事故车辆的检验与定损第一节事故车辆的定损原则与方法•一、事故车辆验损机构的职责与定损原则•1.机动车辆验损中心的职责范围•机动车辆验损中心的职责范围是:接到报案或出险通知后,指派定损核价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停车场或指定及非指定修理厂,对出险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估价;受理公司系统内异地委托代理业务的查勘、定损、估价;受理有关部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处理部门)委托,对非保险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估价。第一节事故车辆的定损原则与方法•2.定损核价人员的任务•定损核价人员的任务是:接到任务及有关资料后,利用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做好事故车辆的查勘工作,对事故车辆及受损部位进行拍照。定损人员确定事故车辆的损伤部位,并确定受损总成及零部件的更换或修理。核价人员在此基础上,对零配件价格及修理工时费用做出正确的核定。第一节事故车辆的定损原则与方法•3.机动车辆定损的原则•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应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实务》的有关规定,在查勘、定损、估价过程中,要做到双人查勘、双人定损、交叉复核。•定损核价人员在事故车辆的定损、估价过程中,在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影响车辆性能的前提下,应遵循“公平公正”、“能修不换”的保险补偿原则。第一节事故车辆的定损原则与方法•二、事故车辆的定损方法•1)确定出险车辆的性质,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赔付范围。•2)对现场及损伤部位照相。•3)对事故车辆损伤部位进行查勘,确定损伤程度。•4)对不能直接检查到的内部损伤,应进行拆检。•5)确定损伤形成的原因。第二节汽车车身、发动机和底盘的定损•一、车身变形及损伤程度的诊断•(一)碰撞力分析•1.碰撞力的大小•同等条件下相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的正面碰撞事故导致的伤害最大。•2.力的作用方向•迎面相向正面碰撞,力的作用方向垂直于车辆的重心;侧面正碰撞,力的作用方向同样垂直于车辆的重心;而斜碰撞时力的作用方向则对车辆中心形成力偶。•3.力的作用点•与对柱碰撞相比,对壁碰撞导致的伤害程度要低。第二节汽车车身、发动机和底盘的定损•(二)损伤形式•1)直接损伤是车辆直接与其他车辆或物体发生碰撞而导致车身的损坏。•2)波及损伤是指碰撞冲击力作用于车身上并分解后,其分力在通过车身构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损伤。•3)诱发性损伤是指一个或一部分车身构件发生了损坏或变形后,同时引起与其相邻或有装配关系的构件的变形及损坏。•4)惯性损伤是指车辆发生碰撞时,在惯性力的作用下而导致的损伤。第二节汽车车身、发动机和底盘的定损•(三)变形的倾向性分析•1.承载式车身的变形倾向•1)前车身变形的倾向。•2)车身后部变形倾向。•2.车架变形倾向分析•1)车架弯曲变形。•2)车架扭曲。第二节汽车车身、发动机和底盘的定损•二、发动机和底盘的定损•(一)发动机损伤的鉴定•对发动机损伤检查时,应注意详细检查有关支架处发动机缸体部位有无损伤,因为这些部位的损伤不易发现。发动机的辅助装置和覆盖件损坏,可以直接观察到,可以采用就车拆卸、更换或修复的方法。若发动机支撑、时规罩和基础部分损坏,则需要将发动机搭下进行维修。当怀疑发动机内部零件有损伤或缸体有破裂损伤时,需要对发动机进行解体检验和维修。必要时应进行零件隐伤探查,但应正确区分零件形成隐伤的原因。第二节汽车车身、发动机和底盘的定损•(二)汽车底盘的定损•1.悬架系统的定损•2.转向系的定损•3.制动系的定损•4.变速器及离合器的定损第三节汽车其他保险事故的定损•一、火灾损失的鉴定•在对火灾事故车辆进行损失鉴定时,应依据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确认火灾原因及是否应付保险赔偿责任。•车辆可以投保附加险,车辆投保自燃损失险后发生自燃火灾,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第三节汽车其他保险事故的定损•二、车辆盗抢损失鉴定•全车盗抢险属于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的一种。•保险车辆在停放中被他人偷走,或保险车辆在停放和行驶中被劫走、抢走,下落不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赔偿案件成立。•赔偿范围包括:被盗抢车辆的实际价值,被盗抢后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第三节汽车其他保险事故的定损•三、其他灾害造成事故损失鉴定•1)外界物体(指地上或地下建筑物、树木)倒塌、空中运行物体(陨石、飞行器等)坠落,致使保险车辆受损。•在对此类车险事故验损时,应根据坠落物体的外形结构,车辆被砸部位,结合碰撞事故车身的定损程序,采取不同的鉴定方法。第三节汽车其他保险事故的定损•2)遇有暴风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车辆有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淹,如不及时处理,会造成车辆损坏。•对于该类出险事故车辆进行损失鉴定时,应考虑对整车或部分总成进行清洗处理,如发动机、驾驶室、变速器、驱动桥、空调及通风装置等。•对电子控制装置的定损,应格外慎重,因此类装置的价格一般都很高,定损时应采用检测仪器进行性能检测以确定是否损坏。第三节汽车其他保险事故的定损•3)其他自然原因造成的事故往往会致使车身发生变形。•对于这类事故造成的车身变形,应根据与车辆接触客体的外形结构,参照碰撞事故车身受力情况分析及变形趋势分析,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一、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定额就是对某一事物的发展过程所规定的额度,即人们根据各种不同的需要,对某一事物所规定的数量标准。•对于汽车维修工作,定额是指在一定的作业条件下,利用科学方法制定出来的,完成满足规定技术要求的、质量合格的单位工作量,所需要消耗的人力、物力、机械台班和资金的数量标准。•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是在一定作业条件下完成维修作业所消耗的劳动时间标准,是维修工时费用确定的重要依据。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二、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的种类•1)汽车大修工时定额。•2)汽车总成大修工时定额。•3)汽车维护工时定额。•4)汽车小修工时定额。•5)摩托车维修工时定额。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三、制定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的原则和方法•1.制定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的原则•1)现实性。要求定额的水平要相对合理,要考虑到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生产管理水平,考虑到工人的技术水平、工装设备水平和材料配件等。•2)合理性。要求在不同车型之间、不同工种之间的定额水平保持平衡,使其定额的实现比例和超额比例大体接近,避免相差悬殊、宽严不等。•3)特殊性。在制定维修工时定额时,应考虑到汽车上采用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要满足这些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要求。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2.制定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的方法•1)经验估算法:是定损人员根据自己的经历及经验,经过对维修项目、工艺规程、生产条件(如设备、工具、工人技术水平等)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等方面的分析,结合过去完成同种维修作业或类似维修作业的实际经验资料,用估算的方法来确定工序的时间定额。•优点是简便易行、易于掌握、工作量小,便于定额的及时制定和修改。•缺点是容易受到定损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定额的准确性比较差。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2)统计分析法。是根据过去同类维修项目实际消耗工时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剔除其中不正常因素的影响,结合当前维修项目施工的技术组织和生产条件制定工时定额的方法。•优点是以丰富的统计资料为依据,使制定的工时定额较为准确,方法相对比较简便,工作量小,在统计制度比较健全、资料数据比较准确的条件下,方法比较容易实现。•缺点是对于较复杂的维修工艺和数量繁多的工序,繁重的统计工作量会影响资料的准确性。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3)技术测定法。是根据企业生产技术条件和组织条件进行分析研究,再通过技术测定和计算,确定合理的维修工艺、操作方法和工时消耗限额。•可分为分析研究法和分析计算法。•分析研究法采用工作日写实和测时的方法来确定工序时间定额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时间。•分析计算法是根据写实、测时和其他调查统计方法长期积累的具有一定规律的资料计算确定。•技术测定法的优点是,资料内容比较全面、系统,技术数据充分,方法科学细致,所制定工时定额的准确性最高。•缺点是费时费力,需要有系统的资料支持,所以不易做到及时修订。第四节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4)类推比较法。是根据现有车型维修项目的工时定额为依据,经过对比分析,推算出另一种车型同类项目的维修工时定额的方法。•优点是简便易行,基本能保证定额水平。•缺点是这种方法受到同类维修项目可比性的限制,通用性较差。第五节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与认定•一、第三者责任险•1.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者责任险是车辆保险基本险的一种,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人依照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第五节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与认定•2.第三者责任险的构成要素•构成要素:责任人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事故是意外的,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意外事故:事故的发生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有两类:一类是道路交通事故,一类是非道路事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第五节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与认定•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及标准•(一)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1)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偿的基础。•2)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3)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第五节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与认定•(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依据和标准•1)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2)赔偿标准: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金额。有两种情况。•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第五节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与认定•3)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第三者责任险的损失除经保险双方确认后,还应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在赔款中扣除一定的免赔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单方肇事事故,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5%;负同等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0%;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5%。•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原则是:一次性赔偿结案。•第三者责任险具有连续性,不因事故赔偿而终结,保险责任直至保险期满。第五节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与认定•(三)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发生战争、军事冲突、暴乱。•保险车辆被扣押、罚没、政府征用。•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发生的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保险车辆直接参加比赛活动,保险车辆进行性能和技术参数测量或试验时,保险车辆在营业性修理场所进行修理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车辆所装载的液体或气体,因泄漏、流泄而对外界一切物体造成的腐蚀、污染、人畜中毒、植物枯萎以及其它财物的损失。•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及其它拖带物时,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都属于增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驾驶员酒后驾车、吸食毒品、被药物麻醉,发生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及致使第三者损失。
本文标题:第十一章 事故车辆的检验与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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