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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岐明珠小区化粪池清理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长乐筹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管理筹岐明珠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化粪池清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一、承包项目甲方承包给乙方小区内化粪池清理工作;化粪池内清理的污水、污渍由乙方清运出小区妥善处理,如乙方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二、服务标准1、乙方小区内的化粪池、出入口排污管道进行清理,在清理完成后,甲方派专人对乙方清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2、本次清理结束以后,化粪池确保半年不满,化粪池半年内出现污水外溢、公共排污管道堵塞等异常情况,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处理。3、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如给甲方环境造成破坏,乙方应当恢复原状。4、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特别不允许施工人员下到化粪池内清理),确保安全;同时,各个化粪池清理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若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全责。三、承包费用:每口化粪池价格1500元,总共18口化粪池共计27000元。四、付费方式: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费用标准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完成费用支付五、甲方权利与义务1、享受乙方清理、维护化粪池的服务。2、向乙方提供清运工作过程当中的水电使用便利条件。3、有权对工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4、甲方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六、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甲方收取承包的服务费用。2、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自行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车辆等保险,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3、清理、维护内容:小区内所有化粪池的清理、维护。4、乙方在化粪池清理、维护工作过程中如造成甲方管理的小区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不足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追讨不足部份。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没有履行合同的一方属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如乙方化粪池清理、维护工作没有按双方约定的清运要求进行,甲方有权单方面对乙方作出处理。八、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解除:1、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解除;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与对方协商,经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3、如遇自然灾害及外部因素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终止。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需订立补充协议的应当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长乐筹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代表:联系电话:2014年月日乙方:乙方代表:乙方证件:联系电话:2014年月日
本文标题:化粪池清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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