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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病抢救流程图。二、抢救室每天必须设立固室值班护士。三、护士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检查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做到账物相符。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辅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四、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五、抢救的病员病情平稳或死亡后,必须立即移出抢救室,以保证其他病员的抢救。六、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七、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每次抢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八、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九、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必要时进行小结,以便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急诊抢救一、任何急危重症、生命体重不稳定者,或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者,首诊医师和护士须将其立即送入抢救室,同时通知值班医师到诊组织指导紧急抢救。重大抢救及群伤救治时,主班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任组织人力参加抢救工作,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抢救,必要时医务处总值班及时报告院领导,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二、对抢救病人须在床旁交接班。三、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诊断上准确及时、治疗上果断无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四、病历记录(抢救记录)必须准确(时间精确到分)、字迹清晰,内容包括:病史、体检、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需要追记的内容,须在抢救工作结束后立即补记,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并加以说明。抢救病人必须有特护记录。五、及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变化及预后。六、建立医疗尸体解剖制度和相应适用内容,并完善谈话和签字告知项目。积极避免相应纠纷和争议事项的发生。七、遇有病人暂时不能支付相应抢救所需的费用而又不能延误抢救时,须向医院相应部门领急诊会诊及转科制度。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项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依据《传染病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一、报告组织及责任报告人:马欣雷组员:张广辉巩建赏冯乐明及本院和各村所其它医务人员。网络直报员:巩建赏二、报告时及程序:在接到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肇源县卫生局和肇源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写出进程报告及时报告事态的进展。报告流程示意图:责任医疗卫生人员→预防保健组→医院指定领导→(1、肇源县疾控中心;2、肇源县卫生局;3、网上直报;4、现场调查,采取措施,进程报告上报。[同时进行])三、报告内容: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对事件进行i-iv级评定。四、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失职追责。安全责任制度一、严格落实上级的安全防火的指示精神,按要求做好本院的安全防火各项工作。二、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安全防火办公室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三、各科室包保人要天天检查和巡查自己的责任区,并同时向患者宣传安全防火知识,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四、加强对电源的管理,严禁私自接拉电线,严禁使用除本院固有电器以外的任何电器。五、加强对锅炉房的火源和电源的管理,加强对司炉人员的安全防火知识的培训。落实司炉工的责任。司炉工要时时对锅炉及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延误。六、各科室人员要做到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不留安全隐患。七、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火险隐患。加强对司厨人员的安全教育。注意食物的安全卫生和对燃气及用电的操作掌握。司厨人员要时时对用电设备和燃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八、建立安全台账。每次检查都要按时记录,确定整改时限,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九、安全办公室专职人员要随时随地进行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并进行整改,做到防微杜渐。急诊科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数量急诊急救病员的诊疗、急救工作。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急诊急救值班,严格遵守急诊救法及本院急诊工作制度,认真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密切观察急诊急救病人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力求尽早明确诊断,及时治疗抢救,对危重疑难病例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申请他科会诊。3、按规定书写急诊急救病员病历或留观记录,开好医嘱,留观病人早晚各查房一次,有急、危重病人要随喊随到,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的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治疗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参加科内查房时,应全面地、重点地向查房的上级医师病情和诊疗情况,提出问题、听取意见,做好记录,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断。5、掌握医技科室的常规检查原理、操作方法、正常数值,具备阅读各种图像的能力,熟练掌握急诊食品设备的使用方法,在上级工程师的同意或指导下,开展特殊诊疗急救操作。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注意医疗保护制度。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传染病、农药、食物中毒等管理规定,承担传染病,农药、食物中毒处理和商情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应分别接诊后6、1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8、努力学习外语,借助工具阅读一种外文专业书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新项目、新诊疗技术和科研,并认真总。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类别特征常见组或者废物名称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苦命各种辅料;(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3)废弃的被服;(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生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琉璃安瓿等。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1)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只呤、苯丁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2)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柏、丝裂毒素、阿霉纱、苯马比妥等;(3)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说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日常生活的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医疗卫生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医疗废物交接制度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三、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五、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制度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要求: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5、易于清洁和消毒;6、避免阳光直射;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四、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五、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医疗废物运送制度一、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三、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四、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五、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各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二、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二、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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