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房地产 > 工业园区出入管理规定
园区出入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保障园区入住企业财产、生产安全,规范园区车辆、人员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园区的所有人员及车辆。3、执行人员物业相关人员,保安员4、人员出入管理4.1园区职工4.1.1本园区各单位职工携带大型封闭包裹,需配合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出,直至其单位确认后方可放行。4.1.2员工因离退时,需携带行李出园区,必须凭该所在企业(公司)开出加盖公章的放行条,并自觉接受安管人员检查后放行。4.1.3晚归住宿人员须在园区保安室登记,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内。4.1.4本园区各单位职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及工作证到本园区物业管理处办理门禁卡,或租户统一负责办理所在企业工作人员的门禁卡。4.1.5对离退本园区工作的租户或人员,必须向本园区物业管理处交还一切出入证。4.2外来人员4.2.1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应填写登记表,注明到访单位或拜访对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园区。4.2.2外来人员离开园区时如携带大包、袋等封闭包装物品应配合保安进行安全检查。4.2.3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查验后方可进入。4.2.4进入园区内,应遵守有关绿化、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不得吸烟、乱丢垃圾、损坏花草树木等。4.2.5进入园区内的人员,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备,应照价赔偿。4.2.6进入园区内的人员,应做好自身财物保管措施,贵重物品切勿随意摆放,否则责任自负。4.2.7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后,不经允许不得随意到与来访事宜无关的区域参观。5、车辆出入管理5.1车辆进入管理5.1.1本园区内的租户必须到本园区物业管理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对离退本园区工作的人员车辆,必须向本园区物业管理处交还车辆出入证。5.1.2凡本园区企业车辆,进入园区后,车辆停放到固定车位,车头和划线箭头方向一致,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安管人员负责检验工作;5.1.3外来车辆进入园区应当领取临时车辆出入证方可进入;在园区内的行驶路线及停车地点应服从安管人员的指挥。5.1.4凡本园区的租户(或使用者)及其车辆,凭出入证出入园区;机动车出入,应将车辆出入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并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5.1.5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逆行,不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不高速行驶,不鸣笛。5.2车辆驶出管理5.2.1园区外来临时车辆驶出时,请出示盖有企业公章放行条,并向门岗值班安管员交还临时车辆出入证,接受保安对货箱尾箱、人员所携带之物品进行检查核实登记后放行。5.3车辆入园后管理5.3.1园区内禁止鸣笛,严禁刷车、试刹车,禁止任何在园区内学习驾驶车辆。5.3.2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车辆及漏油漏水等坏车进入园区行驶。同时保安有权对进入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5.3.3司机下车后请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5.3.4严禁乱停乱放,禁止在主干道、通道泊车。停放位置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车位线将车头朝外并停放整齐,拒不服从本管理规定的禁止进入园区。5.3.5请保持区内清洁,园区内禁止吸烟,禁止在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烟头等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备,应照价赔偿。5.3.6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备,应照价赔偿。5.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辆管理5.4.1园区内的职工车辆禁止乱停乱放,按照园区停车区域规定将摩托车与自行车分开停放。5.4.2进出入本园区的摩托车应减速行驶,自行车到本园区大门时应自觉下车,接受门岗安管员的检查后按指定的门进出;在园区内应遵照规定的停车区域自觉停放,请自行保管好,如遗失,管理处一概不负责,责任自负。6、对不服从本管理规定,不听从保安人员指挥的,园区管理部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责令其离开本园区。
本文标题:工业园区出入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6932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