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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火知识讲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困难,是毁坏森林资源的头号杀手(我国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森林大火不仅直接烧毁森林资源(烧死林木和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且还直接破坏生物多样性,引发长期的生态后果,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是各级政府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森林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森林防火工作,确立了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规定了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也历来是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每年都要专题研究森林防火,并每年落实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森林防火。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森林植被覆盖率逐年提高,森林防火任务也逐年加重,森林火灾呈现多发态势,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森林防火是天大的事,如果森林火灾控制不住,投再多的资,造再多的林,都是徒劳的;如果森林火灾控制不住,实现绿色大别山,建设生态文明就是空话。我县长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践经验证明:森林火灾可防可控。下面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火灾的特点规律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我县的2森林防火工作。一、我县森林资源及森林防火工作概况(一)森林资源的分布。我县是位于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的林业大县和湿地大县。根据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全县林地面积149599.7公顷,有林地面积为105044.9公顷,森林覆盖率66.32%,林木绿化率70.18%,活立木总蓄积6009万立方米。全县有国有林场4个,森林公园1个。(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我县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完整,各县县区人民政府都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我省各地的森林火灾的扑救。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如下:政委:县委书记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副指挥长:县委副书记等领导成员:县政府办、县委办、县人大、县发改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委、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负责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三)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我县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健全,县建立了专业扑火队,各乡镇场也建有20-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为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作出了贡献。(四)我县森林火灾的特点与规律31、明显的季节性。我省森林重点防火期,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是重点防火期也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此间,林内相对湿度小,林下可燃物多,加之各类生产生活用火和民俗用火集中,火源难以控制,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同时,受人为用火活动的影响,森林火灾在一天当中发生的时间段大多数集中在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之间。2、直接的人为性。引发森林火灾的关键因素是火源,一般分为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两大类。自然火源主要是雷击火(在我县没有),人为火源包括生产生活用火、民俗用火及其他人为火源。我县大部分林地与农田交错,林地与村庄相连,林地建有大量的墓地,进山旅游、生产、祭祖人员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多,每年因烧荒、烧地埂、烧桔杆积肥、上坟烧纸、燃香放鞭、智障员玩火等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人为火源引发森林火灾的占99%。3、相对的集中性。我县森林火灾主要分布在森林资源集中连片、地形复杂、气温相对较高的低山丘陵地区。火源管控不严格的地方,森林火灾就多,反之,森林火灾少(重点林业乡镇、国有林场基本没有发生火灾)。我县森林火灾主要集中在:春耕备耕季节和春节、元霄节、清明节等以上的时段。4、潜在的危险性。我县森林资源丰富的重点地方,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如遇到森林火险等级高的天气,极易引发山火,这些地方如发生森林火灾,其处置非常困难,势必酿成大灾,直接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潜在的危险。二、森林火灾的预防4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必须以防为主。1、完善基础设施(治本)主要就是要营造完整的生物防火隔离带(林地边及中间营造常绿耐火树种);修建完整的防火线并清除防火线内的可燃物(林地边、林地中间及林种之间);修建防火道路。2、控制野外火源(关键)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时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入山管理上,防止各类火种入山,切实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对重点人员和地区要进行细致地检查工作。在控制野外火源上,采取宁紧勿松、宁严勿宽的工作方法,堵塞各种漏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具体实施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措施:一是加强对林地内及林地周边生产、旅游、上坟祭祖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的监护管理,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在主要景区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任何人携带火源,对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实名登记,随时掌握保护区动态,做到情况明、信息准,及时将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三是在面上加大巡山力度,坚持巡护到位,不留死角,做到天天有巡查,处处有监督、时时有登记。四是在几个节日用火高风险时段,加大对重点段和重要地点的巡护、监查力度,对林区内民俗用火点实行定人定点看守。三、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及时处置,积极消灭,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5(一)、森林火灾处置的基本要求与程序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要求,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当地同级军事机关提出,当地同级军事机关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求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求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求助,并向上级报告。6(二)、森林火灾处置的基本程序1、及时逐级报告。按照受害森林面积,森林火灾等级分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m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森林火警。指小于1公顷的过火面积的火灾。一般森林火灾(Ⅳ级)、森林火警,由各县县区防火办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向县防火办上报,再由县防火办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上报省防火办。较大以上森林火灾(Ⅲ级、Ⅱ级、Ⅰ级),县防火办应在2小时内核准情况并上报省防火办,省防火办在3小时内向省政府和国家防火办报告。报告内容:省森防指综合发生森林火灾的时间、地点、起因、资源、当地气象条件、损失、发展态势、影响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重要设施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火场情况,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经副指挥长或防火办主任同意后,报省政府和国家防火办,视情抄送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火情报告中,尤其强调动态报告。县(州)森防指应每日定时向7省森防指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同时,省气象局应每日向省森防指提供火场风力、风向、气温、降水等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省防火办综合火场情况,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经省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报省政府和国家防火办,视情抄送有关部门。2、分级应急响应。(1)、分级应急响应应遵守以下指挥原则。①、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防指必须执行上级森防指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下达命令。②、统一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③、分区指挥: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火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④部队独立指挥: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部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2)、分级应急响应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县森防火工作与火灾等级相对应的县级应急响应机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①、一级应急响应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Ι级响应8A、森林火灾在36小时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B、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以上,且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C、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D、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的;E、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县政府直接支援的。一级响应行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县防指领导成员参加,部署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县防指密切监视火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火情预测预报和应急工作调度。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紧急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装备;交通局为扑救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调拨救灾物资;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开展医疗救治;防指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援助。②、二级应急响应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A、燃烧蔓延时间超过24小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B、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C、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重大财产损失,且火灾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D、威胁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E、发生在县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9二级响应行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部署相应工作,加强扑救工作指导,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以及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通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并密切监视火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火情预测预报和应急工作调度,紧急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装备;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开展医疗救治;县防指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③、三级响应发现火情,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视事态发展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一般情况下,8小时内火灾尚未扑灭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附近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24小时后火场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县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当一般森林火灾转化为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事发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程序及时向县防指报告。3、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扑救一般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根据森林火灾发展规律和处置程序,森林火灾扑救作战可划分为准备、控制、清理和撤离4个阶段,按照制订方案、调用队伍、消灭明火、控制火场、清理火边、看守火场、验收火场、队伍撤离等8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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