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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导论讲义第1页共27页国际经济法导论肖冰姜冲zhongdesuo20@126.com课程体系漫谈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国际经济关系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第三章国际经济法基本制度第四章国际经济法主体第五章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第六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七章国际争端解决制度漫谈肖冰后七章姜冲周五1-4节逸夫楼B区301、302写在前面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综合、独立的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国际经济法在主体、调整对象及渊源形式等各方面均具明显的特殊性,在学习与研究中,其思维方式与其他法学学科也有着较大的差别,初学者容易为其庞大、复杂的内容体系所困扰,因把握不住其中的精髓与脉络而不得要领,往往事倍功半。本课拟通过各法律部门之间的比较,来突显国际经济法的特质与要义,并为大家的进一步学习奠定理论和方法基础。目的:在更大的视野范围认知与运用“法”!正确认识并理解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国际经济法对于国际经济法知识及原理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与所有法律部门的学习规律一样,一方面,应从该部门法的概念、特征及体系等本身来认识它;另一方面,还应从其与其他相邻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来认识它。参考资料中文资料:1、《国际经济法导论》曾华群法律出版社2、《新编国际经济法总论》张乃根3、《国际经济法新论》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4、《国际经济法专论》第一卷曹建明等法律出版社5、《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上编陈安高等教育出版社6、《国际经济法学》肖冰等科学出版社7、《国际经济法导论》屈广清法律出版社8、《国际经济法学》吴志攀、余劲松高等教育出版社9、《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彼德斯曼著10、《国际经济法实例点评》王传丽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11、《中国涉外经贸法》沈四宝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第三版。英文资料:1、FoundationsofTheeconomicApproachtoLawAveryWienerKatz2、LegalProblemsofInternationalEconomicRelationsJohnH.Jackson3、TheJurisprudenceofGatt&theWTOJohnH.Jackson4、TheWorldTradeconstitutionJohnO.McginnisandMarkL.Movsesian国际经济法导论讲义第2页共27页5、InternationalEconomicRelationsJohnH.Jackson4thEditionWestGroup,December2001漫谈国际经济法一、关于“法”(一)望文生义的“法”1、法律规范2、单行法3、法律部门(二)法与社会关系的对应性1、社会关系及其发展决定法的生成与发展2、法律部门与社会关系对应之绝对与相对二、关于“经济法”已有的共识:(一)经济法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二)经济法≠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行为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三、关于“国际经济法”(一)概念1、何为“国际”?——跨国2、“国际经济关系”的范围有多大?国际经济交易关系+国际经济管制关系——仅排除纯国内经济关系避免先入为主的误区:“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经济”法(跨国)(所有经济)(国家之间)+(干预经济)经济∥民商∥行政国家之间经济+跨国民商交易+跨国经济管制范围远远大于“国际法”+“经济法”有交叉关系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的)“法”结论:1、最广义概念(纵横内外统一说):调整一切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交易关系与国际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内法规范+国际法规范)的总称。2、形式逻辑无法直接套用或解释3、初级性、阶段性(二)特征概括1、表象特征:新兴、综合、独立2、内在特征:(1)主体的普遍性(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2)对象的广泛性(纵向、横向)(3)规范构成的多样性(国内法规范、国际法规范)3、两组概念的辨析——去伪存真(1)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2)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导论讲义第3页共27页辨析要义:(1)忌日常推理思路影响法律、学术之界定(2)辨析要点:确定部门法的三大要素——主体、调整对象、规范构成(3)忌绝对、静止、孤立之认识(三)体系结构1、渊源体系(从法律规范角度——形式角度)内国法国内法(成文法、判例法)外国法全球性多边区域性国际条约双边国际法国际惯例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2、内容体系(从国际经济关系角度——内容角度)(1)国际贸易法(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服务贸易)(2)国际投资法(3)国际货币金融法(4)国际税法(5)国际经济组织法学习提示:思维方式与角度的转换1、单一→多元2、平面→立体3、直奔主题→循序渐进(四)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分支及其架构1、国际贸易法2、国际投资法3、国际货币金融法4、国际税法国际贸易关系图示国际投资(直接投资)关系图示国际货币金融(间接投资)关系图示国际税收关系图示复习题1、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2、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什么?3、国际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之间有哪些联系与区别?第一章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以及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TradeLaw)调整的是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投资法(InternationalInvestmentLaw)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金融法(InternationalFinanceLaw)是关于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涉及金融资产跨国流动、国际交易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国际税法(InternationalTaxLaw)是适用于调整在跨国征税对象(即跨国所得和跨国财产价值)上存在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组织法是(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Law)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相互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与各成员国国际经济法导论讲义第4页共27页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所有国际经济组织的普遍法律规范的总称一、国际经济关系的涵义(一)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涵义和特征国际经济关系是在跨越国界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形成的相关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它既是国际关系的一种,也是经济关系的一种,它具有国际性、经济性和关联性三个特征。从国际经济关系的参与主体来看,目前在学界有两种学说:一是狭义说,国际经济关系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二是广义说,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包含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二)、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和客体1、主体:参与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我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国家或政府、国际性组织等公法性主体,一类是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自然人等私法性主体2、客体:一方面从行为的角度上说,国际经济关系的客体就是相关主体的经济目的所指向的各类国际经济活动,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等,另一方面从物的角度来说,是相关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进行的经济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二、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一)古代社会的国际经济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以前)(二)近代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阶段)(三)现代的国际经济关系1、现代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时期(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以及二战这一段时期)2、现代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时期(30年代大危机和二战后至80年代)GATT(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关税与贸易总协定)IMF(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BRD(InternationalBankforRe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国际复兴开发银行)GATT、IMF&IBRD共同构成了战后新的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布雷顿森林体系”。3、现代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新时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经济全球化,对于现代国际经济关系有着直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一方面,贸易壁垒不断降低,但国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作为关贸总协定的替代,世界贸易组织(WTO)影响日隆;二是金融活动全球化趋势加速,一体化的全球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三是全球性生产经营网络已经建立,国际投资已经取代国际贸易,成为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形式,以贸易为主的传统国际经济已经让位于国际生产者的国际经济,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体,是带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四是区域经济集团化向纵深发展,已有近15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23个区域性的经济集团,并且,意识形态的影响趋淡,正在向共同市场方向过渡三、国际经济关系的分类从时间标准,可以分为古代、近代和现代的国际经济关系;从地域标准,我们可以分为南北关系、东西关系、北北关系和南南关系;按主体标准来划分,可分为公法主体之间的关系、私法主体间的关系以及公法主体与私法主体的关系;按行为标准,即依据主体所从事的具体国际经济活动,可以分为国际贸易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国际金融关系、国际税收关系等。(一)不同地域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1、南北关系:即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2、南南关系: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3、北北关系: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4、东西关系: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二)不同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1、公法主体之间的关系2、私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国际经济法导论讲义第5页共27页3、公法主体与私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三)在不同的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四、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若干矛盾及其发展(一)自由与约束的矛盾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分歧1、理论假定不同2、对于市场与政府的作用看法不同3、对于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利益保护认识不同(二)竞争与合作的矛盾(三)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四)全球化与区域化的矛盾*冲突论*兼容论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一、有关国际经济法法律地位的不同学说(一)、狭义说主要观点有: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间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各国的国际经济条约、协定和属于国际公法范畴的国际习惯原因:他们坚持传统的法学分科的理论,以传统的分科方式来看待国际经济法他们将国际经济关系狭隘地认定为是国家间的经济关系狭义说学者有许多人原先就是国际法学者最初学者所关注的研究的国际经济关系的主要问题或对象就是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统制和协调关系,就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经济关系(二)广义说主要观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指国家与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主体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是指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是多样性的,既有诸如合同法、保险法等国内私法规范,也有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等国内公法的规范,还包含各种国际条约、国际习惯的国际法规范,是一个各种规范总和而成的法律体系二、国际经济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理论和实践支撑1、首先这是国际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反映2、这也是国际经济关系内在统一性的需要3、从目前法律的架构体系来看,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际私法均无法涵盖国际经济关系的全部内容4、不能固守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理论实质标准形式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一)表象特征1、新兴的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导论讲义第6页共27页2、独立的法律部门3、综合的法律部门(二)内在特征1、主体特点:主体的普遍性2、内容特点:调整对象的广泛性3、规范特点:规范构成的多重性(1)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
本文标题: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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