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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三、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四、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第二章聘用一、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二、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三、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四、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五、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六、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试用一、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二、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二)体检健康证。三、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四、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章调迁一、本公司基于生产和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的工作岗位。二、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要在2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如所管理事物特别繁多,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需由原部门主管向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可适当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三、被调职工如有困难可向公司提出,但在要求未得到批准前必须坚决服从。凡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在接到通知的第3日起,即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在停工期间,各级领导应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劝其服从分配和调动,若再不听规劝,则解除其劳动合同。四、被调职工到新岗位,如果专业不对口,执行一个月试岗期,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岗期满合格,给予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试岗期满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则延长试岗期,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第五章解职一、职工解职分为“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等二种。二、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三、当出现以下事由时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退休。(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服务一、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二、职工应做到热爱企业、精诚团结,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发扬“立足市场靠质量,服务社会讲信誉,拓展市场求效益,树立品牌促发展”的企业宗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三、职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四、实行连续性轮班制生产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工作班次。五、职工应做到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六、严禁酒后进行登高作业、现场施工、设备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七、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整齐,不得穿睡衣、拖鞋等;做到文明施工。八、坚持文明生产、文明经营。工作(生产)场所实行“定置”管理,办公室及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摆放有序。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堆杂物,不乱扔烟蒂,不随意吐痰,不乱停放车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九、严禁利用公司材料或设备为自己或为他人干私活谋取私利。第七章出勤一、职工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一律以签到(指纹录入)为准。凡迟到、早退者,1次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论处。二、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必须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职工、部门副职由部门正职审批,部门正职由分管领导审批,经理助理、副职领导由经理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三、职工外出申请单必须于当天或第2天上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报,作脱岗处理,1次扣50元。四、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专心工作,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凡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乒乓、上网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听音乐等,发现1次扣50元。五、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活。一经发现,1次扣50元,如果因此而发生生产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制度执行。六、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发现1次,扣50元,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八章给假一、本公司例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执行。因工作需要可指定安排值班,以加班计算。二、职工请假批准权限:请假1天由部门主管批准,2-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于当日送交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三、职工请假审批程序:请假职工必须填写请假单,按批准权限审批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论处。第九章培训一、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以多渠道、多类型、多层次的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和岗位技能。二、本公司专业技术职能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举办岗位培训班,确定培训日程、内容、师资、地点、教材、对象、人数等,在拟办班前半个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由其下发通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培训档案由其汇总保存。三、本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外送职工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及专业业务培训。有关部门直接下达的培训通知,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统一办理送培有关手续。四、职工参加各类外送培训必须按时报到,不得提前离岗,培训结束按时返岗,违者按旷工论处。五、职工参加自办培训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无故旷课视同旷工,迟到早退参照上班考勤制度执行。六、受本公司委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职工,培训、学习期间岗位工资照发。第十章考核:一、职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三种。(一)试用考核:聘任人员试用期满应参加试用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不符合录用约定的,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处理。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间的心得报告。(二)月度考核:1、部门主管每年初应制订本部门职工考核办法,对所属职工当月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对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职工假勤奖惩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统计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三)年终考核:1、公司于次年1月初对职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2、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应参考月度考核记录情况及假勤记录,填具年度考核汇总表。二、考核期限为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三、本制度经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即行实施。四、本制度如与公司以前颁布的制度有异议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五、本制度所未及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之事项,公司另行商议决定。六、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界首市宝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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