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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湘政金发【2009】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各市州金融办,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组建审批程序,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4号)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政金发(2009)1号)有关要求,现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2-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批程序,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4号)《湖甫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政金发〔2009〕1号)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一、工作流程(一)确定试点县市区1、县市区政府提出试点申请。具有试点意愿的县市区政府经充分论证,向市州政府金融办提出试点申请。申请报告需含县市区政府愿意履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责,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及监督管理责任的承诺,同时指定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部门。2、市州推荐试点县市区。市州政府金融办研究提出辖区内拟试点县市区名单,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并附相关县市区政府申请试点的报告原件。各市州提请审批的县市区名额不得超过省统一规定的名额。3、批准启动试点。省政府金融办经审核,根据市州推荐意见确定试点县市区名单并出具批复意见,同意启动试点工作。(二)选择主发起人试点县市区政府按照“审慎经营、防范风险”的原则,对具有出资意向的投资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需经市州政府金融办批复。(三)申请筹建筹建申请由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相关材料经试点县市区政府及市州政府金融办分别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提出筹建申请前应完-3-成以下主要工作:1、制定筹建方案。对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由主发起人牵头提出筹建设想,制定筹建方案。2、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召开出资人会议,通过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授权主发起人牵头组成筹建小组履行筹建职责及筹建费用分担方案等有关决议,拟定新公司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出资人权利义务,签订出资人协议书。3、出具股东责任承诺书。公司股东应逐一出具责任承诺书。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试点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为自有资金等相关承诺。4、填报股东基本情况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文件。出资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信用状况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出资股东为其他组织形式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和无违法犯罪与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出资股东属自然人的,提供股东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个人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有关收入证明等。主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需由主发起人聘请经省统一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提供经审计后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需由该自然人聘请经省统一认可的中介机构对其个人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按申请筹建的前一季度末确定八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股东出资需经授权或履行审批程序的,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资的有关批复。-4-5、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主发起人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获批准。(四)申请开业获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具备开业条件后,由其主发起人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开业申请,相关材料经试点县市区政府及市州政府金融办分别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申请开业前应完成以下主要工作:1、制订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主发起人牵头制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2、申请开展股东关联情况调查。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聘请经省统一认可的中介机构开展股东关联情况调查,出具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3、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与县市区政府进行沟通。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并形成决议,推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申请验资。出资人全部出资归入验资帐户后,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聘请经省统一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6、聘请法律中介机构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并签定相关协议。7、选择营业场地。向公安、消防等部门申请办理营业场地安全、消防验收等手续,做好开业准备。(五)挂牌营业获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凭省政府金融办批复原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税务登记、申领贷款卡和向所属公安、财政、银监、人民银行等部门报送资料等工作后挂牌营业。二、材料要求(一)申请筹建需报送材料-5-1、筹建申请书。包括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主发起人基本情况并提出筹建申请。2、筹建方案。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机构成员名单、履历及联系方式、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等。3、可行性报告。包括试点县市区经济金融发展情况,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前景、需求及盈利能力预测与分析,公司经营方针及未来发展规划等。4、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政府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作的批复或形成的纪要、决定。5、试点县市区政府指定监管部门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意见及风险防范处置预案。6、出资人会议相关决议及股东出资协议书。出资人大会通过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决议及授权筹备机构开展筹建工作的委托书,出资人签订的自愿发起或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书。7、股东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8、股东责任承诺书。9、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二)申请开业需报送材料1、开业申请书。包括开业准备情况和提出开业申请。2、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3、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职责分工。4、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及拟任人选等重要事项所作的决议。5、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6-6、验资报告。7、公司开户基本情况。开户情况需经开户银行确认。8、与法律中介机构签订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议书。9、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任职资格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拟任人员拥有银行业工作经验的,需原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证明材料。10、营业场所平面图、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三)材料格式及数量要求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报送,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及证明材料除外,提供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签章)。申请材料汇总成册时,封面应标有“XX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筹建报送材料”或“XX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开业报送材料”字样,同时加印报送单位及日期。主体申请材料标题均采用加粗宋体小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中文简体仿宋GBZ312三号字体。申请文件一般采用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由报送人汇总成册,一式6份,县市区政府、市州金融办和省政府金融办审核时各留存2份。所报送材料均需附电子版本(历史文件、复印件等原始证明材料除外)。小额贷款公司向公安、财政、工商、税务、银监及人民银行等部门报送材料,按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办理。三、审核重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提交文件及资料,采取由下而上的方式报送,实行县市区、市州、省三级审核把关。主要审核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7-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审核应把握以下重点:1、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重点审核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报送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重大遗漏,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2、组建的可行性。重点审核和评估试点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及信用环境对试点工作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可行性论证分析是否切实可行,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使用是否规范,筹建理由是否充分、基本条件是否具备。3、出资人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出资人特别是主发起人是否符合出资条件及具备对外投资资格,出资人是否达到相关定性及定量指标要求,出资程序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且全部为自有资金。其中主发起人财务及资产状况以省统一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为准。4、股权结构状况。重点审查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是否达到注册资本要求,股权结构是否清晰,股东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关联关系是否对股权结构设置构成影响,股东出资是否全额到位,股东责任承诺书是否真实有效。其中股东关联情况及出资情况以经省统一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为准。5、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重点审查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组织架构是否科学合理,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有效,公司稳健运行机制是否具备良好保障,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力并具操作性。6、拟任高管层任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是否与试点县市区政府充分沟通,拟任人选工作经历、学历及资信状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高管层的配备及职责分工是否科学合理。-8-四、审核要求1、坚持客观公正。县市区、市州及省相关部门在受理材料及组织审批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把关、从严审核,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保证审核质量,确保审核结果公开透明、理由充分,经得起检验,做到成熟一家、审批一家。2、提高审批效率。各审核环节从受理材料到出具审核意见,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必须向被审核对象说明情况。需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需及时告知被审核对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3、明确纪律要求。担负审核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门制度,加强资料整理,妥善保管受理文件及资料,防止毁损遗失。审核及调查核实过程中涉及企业商业机密及个人不宜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扩散。4、加强组织领导。市州及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审核程序,强化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初审、预审关,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附件: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申报材料参考文本-9-附件: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申报材料参考文本XX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开业申请)申报材料XX小额贷款公司(筹)二OO九年XX月XX日-10-申报材料目录一、申请筹建材料清单1、筹建申请书。2、筹建方案。3、可行性报告。4、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政府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作的批复或形成的纪要、决定。5、试点县市区政府指定监管部门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意见及风险防范处置预案。6、出资人大会相关决议、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出资协议书。7、股东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8、股东责任承诺书。9、工商部门预先核定的企业名称。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二、申请开业材料清单1、开业申请书。2、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3、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职责分工。4、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5、股东大会相关决议。6、验资报告。7、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户的基本情况。8、与法律中介机构签定的法律顾问制度协议书。-11-9、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任职资格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文件。10、营业场所平面图、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12-申请筹建报送材料一:XX小额贷款公司(筹)筹建申请书注: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需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主发起人等基本情况并提出筹建申
本文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附: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申报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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