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学校班主任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甲流感防控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的向医控中心报告。二、学校班主任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学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传染病管理的校医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学校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1、班主任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本校上级领导报告。2、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3、甲流负责人在接到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领导报告。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本文标题: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243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