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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滑县市委滑县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就做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换届选举中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2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把保持稳定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四)强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五)加大女干部任用力度,一个村至少要有一名女同志担任村干部。二、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和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由3—7人组成。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村民数少于2000人的,村民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村民数多于2000人少于5000人的,村民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村民数多于5000人的,村民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具体职数必须由各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是:1、政治素质好。2、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3、热心为群众服务。4、办事公道。5、群众公认。三、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我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0年9月开始,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全市要统一时间、统一届期、不留死角,全市332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全部换届。部分村民委员会届满时间表不一致,必须调整到全市统一换届期中来。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体分为四个阶段。3(一)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阶段(2010年9月28日—2010年10月20日)。市、乡两级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和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各乡镇(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稳妥、有序进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以及标语、黑板报、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保证村民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各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认真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村情,做到心中有数。对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提前派驻工作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认真开展届满审计,及时将审计结果在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骨干培训,使领导和从事换届选举工作的广大基层干部明确指导思想,掌握选举程序,依法进行换届选举。10月1日前各乡镇(区)必须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制定出选举工作方案,市、乡镇(区)换届选举指导组工作人员分别进驻相关乡镇(区)、行政村。(二)依法选举阶段(2010年10月21日—11月30日)。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4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即失去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2、制定好选举办法。要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候选人人选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3、做好选民登记。不能错登、漏登、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要认真处理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外出务工的选民均应提前通知其参加选举,确定不能回村的,需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4、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数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1—2人,并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5、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选举前,要完善发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要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5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向当选人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3日内张榜公布,并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对个别宗派、宗教势力严重,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乡镇党委、政府要提前派得力工作组进村,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期完成选举。6、做好公开竞职承诺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行政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在投票选举前,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发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竞选陈述,以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村干部自觉履行承诺。(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10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当于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认真抓好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关心爱护退职村干部,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要及时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民主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6善村务公开制度,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明确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任期目标,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1日—12月31日)。换届选举结束后,市里将组织对各乡镇换届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要采取村自查、乡镇普查、市抽查的办法进行,要本着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边查边改。各乡镇要在12月中旬前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送市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的标准:一是选举程序合法;二是选出了“双强”带头人;三是换届后村委出现团结、和谐、共建小康社会的新局面。四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落实情况,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是否达到80%以上,村“两委”成员中是否有1名女干部。四、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环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是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依据,各乡镇(区)要严格遵守,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一)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参与竞选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7政治纪律、财经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选。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的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民主意识,珍惜自身权利,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二)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宗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坚决依法查处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选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信访、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以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8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五、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区)党委必须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各乡镇(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区)党委抓政工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向各乡镇(区)派出指导组,各乡镇(区)要向各村派出工作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选情复杂的重点村,要指定一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要建立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加强指导。各乡镇(区)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区)、村党组织在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要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并组织好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办法,在乡镇(区)9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区)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区)党委批准。今后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原则上要统一届期。(三)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各乡镇(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村“两委”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对照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切实把好村“两委”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入口关”。要保障妇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干部的推选力度,如果村党组织中没有女性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基层民主的要求,为了创新民主选举形式,各乡镇(区)可以在一些村情较好的村,进行“无候选人选举”试点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区)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及换届办。
本文标题: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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