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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講其它基本權的議題(一)大葉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蕭揚基學習重點隱私權哪些事情要給哪些人知道?資料來源:《科學人》雜誌N80隱私權的神聖性在西方強調「隱私權」的神聖性,有一種說法,「我的家是一個城堡,風可以進來,雨可以進來,但是英國國王不能進來。」像即使英國國王這種權力極大的人,也不能無緣無故地進入我的家。什麼是隱私權(Privacy)?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2條定義為: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隱私權核心領域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隱私權的保護範圍為何?依大法官釋字603號解釋~私密隱私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空間隱私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保護範圍人的保護範圍隱私權的主體為「個人」,就法人而言,原則上認定為財產權(譬如商標),但亦有擴大及於法人團體的趨勢。針對外國人是否受到隱私權的保護,學者指出,大法官既然從人性尊嚴與人格發展導出「按捺指紋涉及隱私權」,此種權利屬於普世人權。一、從身份證到按指紋1998年國民IC卡這個IC化的國民卡所要蒐集的國民個人資料和使用功能:戶政、地政、警政、健保、儲值、金融、信用、以至於健保黑名單、出入大樓的門禁、交通違規,當然也少不了的指紋。反對聯盟在行動劇的笑話你還需要記日記嗎?只需向力霸集團申請「日記謄本」就好了,甚至還可以申請「傳記謄本」,連自傳都可以不用寫。IC卡計畫可能衍生問題IC卡所登錄的國民個人資料只是IC國民卡記憶空間的一半而已另一半還要交給力霸集團去運用,例如租給銀行,天曉得他們還會想出其他什麼用途?IC卡計畫可能衍生問題這麼多國民個人資料集中在一張卡上,將成為~資料盜竊集團和電話詐欺集團的聚寶盆嗎?對情報單位這又是一個多麼誘人的標的?IC卡計畫被檔下以台灣人權促進會為秘書處的民間反國民卡IC卡化行動聯盟出頭抗爭,也有幾千人上網連署,終於把這個可怕的計畫擋了下來,請領身份證要按指紋《戶籍法》第八條我國《戶籍法》第八條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不依規定捺指紋者,不予發給。」這項規定引起社會不安,民間團體已多次向行政主管機關反應。問題設某甲於請領身份證時,因拒絕捺指紋,為戶政機關拒絕發給:某甲主張戶籍法係以恣意之行政手段,侵害其資訊隱私權。戶政機關主張強制捺指紋之規定,係用於國民身分證之防偽、防止冒領、冒用、辨識路倒病人、迷途失智者、無名屍體等目的。身份證身分證~政府強制發給國民之身分識別證件無身分證國民,在中華民國境內實難維繫正常個人生活相關討論戶籍法要求按捺指紋規定是否有侵害人權疑慮問題請問~何謂資訊隱私權(informationprivacy)?我國憲法是否保障資訊隱私權?強制捺指紋是否侵害資訊隱私權?按指紋的爭議指紋係個人身體獨有之生物特徵,一旦與個人身分連結,即屬具備高度人別辨識功能之一種個人資訊,為我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明文保護之個人資料。按指紋之手段與目的《戶籍法》關於指紋之規定,以個人生存必須之身分證件為要脅,強制國民按捺指紋之手段與目的,且未說明錄存用途,已違反憲法禁止「不當連結」之原則。不當連結的理由第一:個人指紋之蒐集與戶籍管理完全無關;第二:蒐集指紋未經當事人同意;第三:政府蒐集之個人資料被濫用之情形所在多有,建立全民指紋檔案建立,顯與每一個國民安全與權利絕對相關。隱私權受憲法所保障大法官於釋字第585號解釋文(摘要)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資訊隱私權資訊隱私權~人民可以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均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釋字第585、603號解釋參照)。侵害資訊隱私權國家藉由身分確認以強制之方法大規模蒐集國民之指紋資料,並建檔管理者,足使指紋形成得以監控個人之敏感性資訊,對人民之資訊隱私權構成侵害。戶籍法違反憲法23條比例原則戶籍法就強制按捺與錄存指紋資料之目的,應符合(釋字第476號解釋參照)~目的正當性手段適合性、必要性限制妥當性原則指紋是否相同之判斷指紋是否相同之判斷,應有精密儀器的檢驗,強制於身分證上按捺指紋,並無法達成「國民身分證之防偽」、「防止冒用國民身分證」之目的,與手段適合性原則不符。不符合限制妥當性就戶政機關主張之「辨識路倒病人、迷途失智者、無名屍體」目的,上述事件之發生率較諸全國人民強制按捺指紋而言,顯失均衡,不符合限制妥當性。保護範圍事物的保護範圍釋字603號解釋中,指出指紋係個人身體之生物特徵,具備高度人別辨識功能之一種個人資訊,使指紋形成得以監控個人之敏感性資訊。強制按捺指紋(釋603)針對強制按捺指紋的合憲性問題~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個人對其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國家基於「特定重大公益之目的」而有建立資料庫儲存之必要者,應以法律明定蒐集之目的。強制按捺指紋(釋603)針對強制按捺指紋的合憲性問題~手段與目的間具有「密切」關聯性,並應明文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應配合科技發展,運用足以確保資訊正確及安全之方式,並對指紋檔案採取必要之防護。監視器無所不在全面性監視審視重大社會新聞,可以發現內容都指向一項重要的社會事實,那就是經由監視器或攝影工具,對公共場所的一切人、事、物,進行全面性監視的作法,已然是現今台灣社會普遍的現象。問題這種全面監視的社會,是我們想要生活的社會嗎?我們真的需要為了某種安全的考量,而活在全面監視下嗎?保持微笑攝影中監視器無所不在我們的報章與電子媒體報導,常過度強調監視器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功能,而輕忽了全面架設監視器所可能帶來對人權的侵犯問題。影片~保持微笑攝影中誰來保障基因隱私?基因讓人又愛又怕的新科技~遺傳檢驗要避免因為基因檢驗結果而遭保險公司歧視雇主歧視我們需要更周延的法律保障RFID有人會因為它使用起來方便,自願犧牲個人隱私權曝光?何謂RFIDRFID是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的縮寫。中文稱為物流管理無頻識別、無線射頻身份識別、或是近接卡、感應卡、非接觸卡等等,是非接觸式自動識別技術的一種。RFID之樣式資料來源:《科學人》雜誌N80資料來源:《科學人》雜誌N80隱私權的結語在日新月異的資訊時代下,蒐集各類個人資料之情形日漸普遍,且有氾濫之趨勢,惟有喚起民眾個人資料自決權的意識,並落實相關法規之執行,才能避免隱私權被不當侵害。
本文标题:第十四讲其它基本权的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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