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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谷歌涉嫌利用空壳公司5年避税46亿美元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据最新一期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引用美国证交会提供的数据称,美国互联网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利用旗下空壳公司转移利润,在过去5年避税至少32亿英镑(约合46.3亿美元)。该报调查揭露,谷歌的公司网络横跨包括爱尔兰、荷兰、百慕大在内的至少5个法律管辖区,其海外营收在旗下的子公司合法地自由转移,最终达到避交巨额税项的目的。►最近,税收可能是让几大科技巨头最头疼的问题了。微软刚对跨国避税事件做出澄清,英国政府又准备以“谷歌税”(GoogleTax)的名义对众多科技企业下手。从2006年到2011年,谷歌在英国获得了180亿美元的广告收入,但是谷歌在英国的纳税总额,仅为160万美元,不到千分之0.09。也难怪12月3日,英国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GeorgeOsborne)提议一项对跨国公司征收25%的新税收政策。尽管奥斯本未在发言中具体指出哪家公司,但犀利的英国媒体已将此政策称为“谷歌税”。►2014年11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第二阶段会议讨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指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节国际避税及规制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及规制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1.国际逃税国际逃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反税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就其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2.国际避税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一)国际逃税的主要手段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资料谎报所得和虚构扣除伪造帐册和收付凭证(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避税-跨国联属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进行避税-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转移定价1.概念也称转让定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得更多利润而在销售活动中进行的价格转让(即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交易)。它普遍运用于母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其他公司。这种价格的制定一般不决定于市场供求,而只服从于公司整体利润的要求。2.转让定价的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实物交易中的转移定价。实物交易中的转移定价具体包括产品、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购销、投入资产估价等业务中实行的转移定价,这是目前转移定价最重要、也是使用最频繁的一种方式。其主要手段是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借此转移利润或逃避我国税收。第二种是货币、证券交易中的转移定价。主要是指跨国公司关联企业间货币、证券借贷业务中采用的转移定价,通过自行提高或降低利率,在跨国公司内部重新分配利润。第三种是劳务、租赁中的转移定价。劳务、租赁中的转移定价存在于境内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和租赁服务中,他们高报或少报、甚至不报服务费用。更有甚者,有的竟将境外企业发生的庞大管理费用摊销到境内公司,以此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第四种是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主要指获得专有技术、注册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过程中的转移定价。跨国公司企业间通过签订许可证合同或技术援助、咨询合同等,以提高约定的支付价格,转移利润。对关联企业间的非专利技术和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转让,由于其价格的确定存在着极大的困难,我国没有收费的明确规定,而且由于其专有性,无可比市场价格,其价格的确定更是难以掌握3.转让定价的解决方式(1)单一实体论该学说主张对跨国纳税人的收入和费用的调整实行总利润原则。所谓总利润原则是指将跨国关联企业视为一个整体的经济实体,并将来自全球的利润加以汇总,然后按照某种方法将汇总的利润在总体所属的各个企业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各国税务当局按照重新分配后的利润进行征税。(2)独立实体论该学说主张将跨国收入和费用的分配实行正常交易原则。即将关联企业的总机构与分之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分之机构或子公司相互间的关系,当作独立竞争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来处理。按照这一原则,关联企业各个经济实体之间的营业往来,都应按照公平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计算。如果有人为地抬价或压价等不符合这一原则的现象发生,有关国家的税务机关则可依据这种公平市场价格,重新调整其应得收入和应承担的费用四种定价方法:a.比较非受控价格法b.转售价格法c.成本加成法d.其他合理方法正常交易原则的不足-难以找到具有可比性的独立企业交易价格-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税收的成本较高-可能造成新的双重征税,违背税负公平原则(3)预约定价►预约定价是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解决转让定价问题比较先进的做法,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受控的交易进行之前、确定一套适当的标准(如方法,类似财产和适当的调整措施以及关键的假设)用以确定某一特定时间内哪些交易具有转让定价行为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我国的定义: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的税收管理是指,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申请预先约定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用以解决和确定在未来年度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时,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按照自愿、平等、守信原则,依本规则所进行的会谈、审核和评估、磋商、预约定价安排的拟定和批准,以及监控执行等项具体管理工作。►预约定价的基本步骤会晤准备正式申请审核磋商签订协议监控执行4、我国关于转让定价的相关法律规范1991年: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引入转让定价税制。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业务往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1993年:前《税收征管法》把转让定价税制使用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1998年:在国税发[1998]59号文中预约定价作为解决转让定价问题的一种方法首次被提出。2002年: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台,第51-56条为转让定价税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认定等2004年9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实施规则的颁布减少地域性的差异,改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并节约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使预约定价安排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避税港(taxhaven)1.概念“避税港是指这样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拥有或取得收入而不必承担税收,或者仅承担比主要工业国家轻得多的税收”——国际税务专家肖温爱德华资料►通过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地注册“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返回大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实现境外上市和海外收购已经成了不少内地企业间公开的秘密。开曼群岛(有时也译为凯门群岛)是英国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海外属地,由大开曼、小开曼和开曼布拉克3个岛屿组成。开曼群岛是世界上是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第四大离岸金融中心。是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亦是世界著名的潜水胜地、旅游度假圣地。金融和旅游业是主要经济来源。资料►众多的国有企业(比如中国银行、中国电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石油、中海油等等)以及几乎所有的国际风险投资与私募并购基金(IDG、软银、赛富亚洲、红杉资本、鼎晖创业投资、华平投资集团、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华登国际、霸菱、集富、英特尔、智諅、联想投资、弘毅投资、德丰杰(DraperFisherJurvetson,简称DFJ)、普凯、北极光创投、梧桐、祥峰、富达、新桥、黑石等等)和众多民营企业(如裕兴、亚信、新浪、网易、搜狐、盛大、百度以及最近的碧桂园、SOHO、阿里巴巴、巨人集团等著名民营企业)几乎无一不是通过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控股公司的方式而实现其巨大的成功和跨越的。►Toillustrate:USparentUKsubsidiaryBermudasalescompanyFrancesubsidiaryUnaffiliated100200140130Toillustrate:30%taxrate5%equitycontrolUSsubsidiaryHKParentcompanyDutchHoldingcompany2.避税港的特征(1)避税港都有独立的低税结构和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2)大多数避税港都有严格保护银行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避税港政府对商业活动干预甚少。(3)绝大多数避税港都拥有快捷便利的交通、发达的通讯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3.利用避税港避税的主要方式-利用基地公司虚构中转销售业务,实现销售利润的跨国转移-以基地公司为持股公司,将联属企业在各国的子公司的利润以股息的形式汇集到基地持股公司帐下,逃避母公司所在国对股息的征税-以基地公司为信托公司,将在避税港外的财产虚构为基地公司的信托财产。4.解决方式-通过法律制裁阻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通过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来制止基地公司的设立-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的未分配利息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进行国际合作,取消避税港资本弱化1.概念资本弱化又称为资本隐藏或股份隐藏,是指企业为了实现避税或其他目的,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降低权益资本的比重,提高负债的比重,从而增加利息获得更多的税前扣除,减少所得税的一种避税形式。2.规制的方法(1)正常交易法正常交易法是指在确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条件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照有关法规对利息征税。(2)固定比例法固定比例法又称为安全港模式,即通过对公司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加以限制,如果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在立法规定的限制范围以内,则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超过了立法规定的比例,则超出部分的债务利息不得税前扣除,有的国家还规定将超出部分的债务利息视为股息予以征税。滥用税收协定1、概念指本无资格享受某一特定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第三国居民,为获取该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通过在协定的缔约国一方境内设立一个具有该国居民身份的导管公司,从而间接享受了该税收协定提供的优惠待遇,减轻或避免了其跨国所得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板面的做法和配料。2、滥用税收协定的方式直接导管公司踏脚石导管公司3、滥用税收协定的解决方法透视法排除法渠道法征税法ExampledirectconduitcompaniesToillustrate:NObenefitsortreatyreducesoreliminatesrestrictedcountrycwithholdingbenefitstaxes(预提税)treatyreduceoreliminatescountryBwithholdingtaxesStateACompanyAStateBCompanyBStatecCompanyCExamplestepping-stoneconduitcompanyStateACompanyAStateBCompanyBStatecCompanycStateDCompanyD我国反避税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我国反避税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七条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一百二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我国反避税的相关规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2009►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
本文标题:2017国际逃税与避税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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