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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依据和运行机制----李灏德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涵: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龙头”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的大生产的组织形式,是多方参与主体自愿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是市场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要点:1面向国内外大市场2立足本地优势3依靠科技进步,形成规模经营4实行专业化分工贸工农、产供销密切配合5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配套服务功能的作用,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产品商品化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协会+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场(一)、公司+农户1、“公司+农户”的内涵指公司(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了某种契约关系,公司与农户形成了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一体化经营。“公司+农户”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企业为龙头,围绕一个产业和产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外联国内外市场,内联生产基地和农户,与广大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公司的义务权利:公司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收购农户的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并以不同方式把加工和流通增值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户。农户的义务权利:农户按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把大部分产品交售给公司,农户承担生产风险,分享公司经营的部分利润。2.“公司+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订单农业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最常见的一种联结方式。在该方式中,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多是合同契约型。即龙头企业与农户作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和利益主体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了规范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契约),以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3、“公司+农户”的制度缺陷公司与农户是对立的利益主体,公司不愿意向农户让利,或尽可能少向农户让利。由于公司与分散农户之间力量对比悬殊,农户谈判地位低,往往处于从属的地位。这使公司与农户之间难以形成真正的一体化经营,产业化经营的链条极其脆弱。(二)、公司+专业协会+农户1、专业协会的主要功能: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直接为农户提供储藏保鲜设施提供销售服务2、“公司+专业协会+农户”运行机制优点专业协会一般不直接干扰农户经营减少农户单独寻找交易机会和完成交易谈判的成本更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并且实现的规模效益一般要大于协会组织的管理成本越是区域化、专业化比较发达的地方,这种产业化经营运行机制,比分散经营农户直接进入市场更有利于增强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农户能够获取更大的收益(三)、公司+合作社+农户案例:烟台(蓬莱)中粮葡萄生产合作社烟台中粮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由其所属种植分公司牵头建立烟台(蓬莱)长城葡萄生产合作社。这一模式从保护农民利益入手,把土地使用权通过入股的形式流转到公司手里,公司与乡镇农技服务组织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组织——葡萄生产合作社。创立了“一体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让农民和企业都得到实惠。中粮葡萄生产合作社的职能与作用合作社肩挑两头,一头联公司,一头联3000多家农户,辐射万亩葡萄园基地受公司委托,下达生产计划,签订合同按公司的统一标准向农户提供苗木、农药和生产技术,组织农民完成自己所承包葡萄园的生产环节的管理任务和服务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社会化程度对葡萄园精确化、规范化生产管理,为公司对原料控制提供了可靠保证增加农民收入,一个农民至少可管理5亩葡萄园,每亩可获得1450元的固定收入,人均年收入达到8450元(四)公司+农场1、“公司+农场”的定义:“公司+农场”是产业化经营的最高组织形式,是指公司租赁农民的土地建立自己的原料基地,将基地变为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把产供销各个环节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经营体内,形成企业经营。其机制为纵向一体化经营。2、“公司+农场”的特点优点:节约交易费用,降低成本独享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最低和收益最高资本集中度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缺点:内部组织管理成本高我国农村现行的土地产权流转制度等体制上的局限
本文标题:农业产业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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