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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中文
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条款内容A.总则1.投标范围…………………(8)2.资金来源…………………(8)3.合格的投标人……………(8)4.合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9)5.投标人的资格……………(9)6.一标一投…………………(11)7.投标费用…………………(11)8.现场考察…………………(11)B.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内容…………(12)10.招标文件的澄清…………(12)11.招标文件的修改…………(12)C.投标书的编制12.投标书的语言……………(13)13.组成投标书的文件………(13)14.投标价格…………………(13)15.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15)16.投标书的有效期…………(15)17.投标保证金………………(16)18.投标人的选择报价………(17)19.标前会议…………………(17)20.投标书的形式和签署……(18)D.投标书的递交21.投标书的密封与标志……(18)22.投标截止日期……………(19)23.迟到的投标书……………(19)25.投标书的修改、替代与撤回(19)E.开标与评标26.开标………………………(20)27.过程保密…………………(20)28.投标书的澄清……………(20)29.投标书的检查与响应性的确定………………………(21)30.错误的修正………………(21)31.为评标换算为单一的货币…(22)32.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23)33.国内优惠…………………(24)F.合同授予34.授标………………………(26)35.业主接受任何投标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36.中标通知书………………(26)37.合同协议书和签署………(26)38.履约保证金………………(27)39.争端审议委员会…………(27)40.腐败和欺诈行为…………(28)A.总则1.投标范围1.1招标资料表和投标书附录所定义的业主(下称“业主”),愿意接受为修建文本第5、6、7、8及11章所描述的和招标资料表所概述的工程(下称“本工程”)而投的标书。1.2预期中标的投标人应从开工之日起在招标资料表和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本工程。1.3在整个投标书中,术语bid与tender(标书)以及其派生词bidder和tenderer,bid/tendered及bidding/tendering等(投标人、招标及投标等英文词语都是同义词,而“日”)均表示日历日。单数也具有复数意义。2.资金来源2.1招标资料表中指明条款人已经向/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统称为“世行”)申请/得到了一笔等值于招标资料表所述美元金额的贷款或信贷(下称“”贷款)用以支付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工程的费用,借款人拟将此贷款的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合同荐下的合理支付。2.2该项贷款的支付须经借款式提出要求,由世行按照贷款协议条款的规定予以支付,并须在各方面符合贷款协议中的条款。如果世行认为某种支付或进口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宠章第七篇作出的决定所禁止的,则贷款协议禁止从贷款帐户中提取金额,用以支付任何个人或实体,或用于进口任何施工机械、设备或材料。除借款人外,任何一方不得从贷款协议中得到任何权利,也不能请付贷款。3.合格的投标人3.1本投标邀请书面向符合以下四项要求的任何投标人(包括联营体成员和投标人的全部分包人):(a)投标人必须来自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采购指南(下称“采购指南”)中规定的合格货源国;(b)投标人不应与下述任何一个公司或实体有关系:(i)在本工程或作为本项目组成部分的工程的准备阶段已经向业主或借款人提供了有关本工程的咨询服务的公司或实体;或(ii)已被业主或借款人雇用或拟被雇用作为本合同的工程师。(c)投标人必须由业主通知已通过资格预审。(d)投标人应不属于世行据第39.1(c)款发布的具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而不合格的投标人之列。3.2当业主提出合理的要求时,投标人应提供令业主继续满意其资格的证明材料。3.3借款国公有的企业可以通过资格预审,只要他们除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外,他们在财务和法律上自主、依据商业法律运营,并且不是借款人或转借人的隶属机构。4.合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4.1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必须来源于世行《采购指南》规定合格的国家,本合同下的所有开支也仅限于这些资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4.2在本条第4.1款中,“原产地”是指开采、种植、生产或制造材料、工程设备、设备和其它供货的地点,以及提供服务的来源地。5.投标人的资格5.1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人应该:1.递交一份投标人委托签署投标书的书面授权书;2.更新所有随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且已经变更的资料,务必更新在招标资料表中所指明的资料,而且应使其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投标人起码应更新以下资料:(a)取得信贷额度和获得其它财务资源的证据;(b)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财务预测,包括现已获悉的合同承诺的影响;(c)资格预审之后承诺的工程;(d)最近的诉讼资料,及(e)可利用的关键设备情况。5.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作为合伙人组成的联营体递交的投标书应满足下述要求:(a)投标书中应包括上述5.1款指明的所有资料;(b)投标书和中标后的协议书予以签署,以使所有联营体成员均受法律约束;(c)应推荐一家联营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且应提交一份由所有联营体成员的合法代表签署的授权书;(d)应授权联营体主人人代表任何和所有联营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而且整人合同的实施(包括支付)应全部由联营体主办人负责。(e)所有联营体成员共同地和分别地对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责任。在上述(c)款的授权书以及投标书和协议书(如中标)中应对此作出声明;且(f)一分联营体各成员签署的联营体协议也应随投标书提交。5.3投标人还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施工方法和进度的建议书,以便说明投标人的建议书足以满足技术规范和上述第1.2条款规定的竣工时间。5.4欲申请在评标中享受百分之七点五(7.5%)优惠的单独的国内投标人或联营体中的国内投标人和中外联营体,应提供全部资料以说明其满足本须知第32条中所述的资格条件。6.一标一投6.1每个人投标人只应自己单独或作为联营体的成员投一个标,除了根据第18条递交选择报价外,投标人提交或参加一个以上的标均将被视为不合格。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8.现场考察8.1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虑,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2业主应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业主或其代表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并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开支和费用负责。8.3业主可将现场考察和第19条规定的标前会在同一时间内进行。B.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包含下述文件,它们应与按本须知第11条发布的补遗书共同阅读:第1章招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人须智第3章招标资料表第4章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第5章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6章技术规范第7章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和投标函的格式第8章工程量清单第9章协议书格式、履约保函格式及预付款保函格式第10章图纸第11章说明性注解第12章资格后审第13章争端解决程序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或电报(电报包括电传和传填)的方式通知业主。凡在投标截止日二十八(28)天前递交的需澄清问题,业主均将予以答复。业主的答复(包括对问题的描述,但不指明出处)的附本将交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在递交标书以前的任何时候,业主可能以补遗书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2根据第9.1条款的规定,所有补遗书均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以电报方式尽快确认收到每份补遗书。11.3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书时能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业主应根据第22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C.投标书的编制12.投标人的语言12.1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和业主之间交换的与标书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招标文件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语言。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和印刷品可以是另外一种语言,但其中相关段落应配有上述规定的语言准确译文,且投标书的解释将以此译文为准。13.组成投标书的文件13.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应包含下列文件:正确填写的投标书格式和投标书附录、投标保函、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被邀请提供的选择方案,及根据本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信息或资料。第7章和第8章所列的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加以填写,但可以按同样格式加以扩展,投标保函的格式可按第17.2条款规定加以选择。13.2如果招标资料表中有关规定,本合同应指本须知第1.1款中所述的整个工程,并以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价格为依据。14.投标价格14.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本合同应指本须知第1.1款中所述的整个工程,并以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价格为依据。14.2投标人应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价格,投标人未填报单价和价格的项目业主在执行期间将不予支付,并将视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价格之中。14.3所有根据合同或由于其它原因,截止到投标截止日前二十八(28)天,由投标人支付的关税、税费和其它捐税都要包含在投标人呈报的单价、价格和总投标报价中。14.4除非招标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依合同条款第70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附录中为价格调整公式填写指数和权重系数,并随其投标书递交合同条款第70条要求证明材料。业主可要求投标人修改其建议的权重系数。15.投标货币和支付货15.1投标货币应按招标资料表的规定,采用下述选择方案A或B。币选择方案A:投标人以当地货币报价15.2投标人应以招标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业主所在国的货币报出其中单价和价格。如果投标人预计有来自为主国以外的工程投入会产生其它币种的费用(“外汇需求”),他应在投标书附录中列出其需外汇需求占投标价格(除暂定金额外)的百化比(%),但外汇币种不多于3种世行成员国的货币,欧洲货币也应视为合格的币种之一。15.3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附录中列明其为折算当地货币和上述第15.2款所述百分比而采用的汇率,此汇率将适用于合同项下的所有支付,以使中标人免除汇率风险。15.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附录中列出其外汇需求15.5业主可能会要求投标人澄清其外汇需求,并证明包含在单价和价格中列在投标书附录中的金额是合理的并符合第15.2条款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应递交一份详细的外汇需求明细表。15.6在工程进行中,合同价中未结算余额中外汇部分可能要调整,这种调整要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致同意。调整的目的是反映本合同外汇需求按专用条款第72.4款发生的一些变化。任何这样的调整应通过投标书中报出的百分比(%)同本工程中已用的金额及承包人对进口物品未来外汇需求进行比交的方法来作出。选择方案A结束选择方案B:投标人以当地货币和外币报价15.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15.2投标人应分别按下述货币报出单价和价格:(a)对于投标人预计由业主所在国提供的工程投入量,以招标数据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业主所在国货币报价。(b)对于投标人预计从业主所在国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外汇需求)以最多三种世行成员国货币报价,此时欧洲货币单位也被视为合格货币单位。(15.3、15.4和15.5使用选择方案A的同样内容,在选择方案A中的15.6中,以金额代百分比)选择方案B结束16.投标书的有效期16.1自第25条规定的开标日算起,投标书应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16.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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