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 2016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解析
传染病防治法概述及报告管理措施人民医院防保科提纲•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三、报告程序与方式•四、报告时限•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七、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八、传染病疫情的登记•九、管理措施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法律之一。使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从行政管理走上了法制管理轨道。•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法律更加适应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形势和要求。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三类39种。三类分别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对疫情报告作出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管理办法•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若干规定•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二)报告病种•1、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2)乙类传染病/(3)丙类传染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三、报告程序与方式•门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和性病病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其他相关卡片(如《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三、报告程序与方式•住院部各科室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和性病病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其他相关卡片(如《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三、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一年365天(包括双休日、节假日)防保科均接收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如有重大疫情责任人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四、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修订)》(卫生部第37号令)•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四、报告时限•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四、报告时限•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1.《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2.按照报告卡填写要求规范填报,信息详实,尤其要提供病人的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住址须从省、市、县或区、乡镇或街道、小区或村填写至门牌号)。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3.14岁以下患儿家长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4.幼托儿童、学生必须填写幼儿园或学校并至班级。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5.教师、工人、民工、干部职员等有职业的患者,必须填写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职业为民工的肺结核患者必须要填写所在的打工单位。6.病例诊断时间的填写到小时。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7.病例分类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我院的丙肝都为临床诊断)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8.病例分型: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六、一些病例的报告要求1.已报告的病例跨年度必须再次报告,当年已报告的病例如复诊或再次住院可以不报告,但要在科内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再次感染者需要再报告。六、一些病例的报告要求2.必须慎重审核的病种: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白喉、布鲁氏菌病、恶性疟疾、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艾滋病。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3.乙肝病例医疗机构只能报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4.甲、丙、戊型肝炎病例需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5.疟疾未分型或临床诊断病例不能报告,必须经实验室确诊为间日疟或恶性疟(须慎重)后报告,如果血片镜检不能分型,须将血片报省疾控中心复检。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6.麻疹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须留取血标本,待疾控中心实验室确诊后方可进行网络报告。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7.梅毒病例报告应按一期、二期、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进行,病例分类为实验室确诊病例(TRUST和抗体均为阳性),并在传染病报告卡备注有无临床症状。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8.淋病病例报告分类为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病原携带病例和阳性检测病例。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9.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病例报告分类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无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检测病例。六、一些病例报告的要求10.尖锐湿疣病例报告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病例。七、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1.肺结核1.1门诊医生职责1.1.1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和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痰涂片检查和胸部X光检查。1.1.2检查结果显示活动性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上用红笔标注,并在医院肺结核可疑者门诊登记本上登记,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和三联《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转诊单》。肺结核1.2病房医生职责1.2.1对入院后诊断为肺结核及可疑肺结核的病人做好登记和报告。1.2.2待主要病情稳定后,将病人转诊到结防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填写三联《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肺结核1.3放射科/检验科职责1.3.1摄片登记本上要记录摄片结果,对肺结核病及可疑肺结核病人在可疑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1.3.2痰检结果在可疑肺结核病人实验室登记本上进行登记,阳性结果用红笔标注。1.3.3放射科、检验科应将检查结果为活动性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及时通知首诊医生或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七、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2.腹泻病的管理(适用于每年的5月1日-10月31日)2.1在此期间腹泻病人在肠道门诊和儿科就诊,节假日、双休日、中午及晚夜间和在急诊科就诊,其他科室严禁截留腹泻病人。2.2填写腹泻病记录本(代替门诊日志)。腹泻病的管理2.3做到“逢疑必检”,腹泻病人大便霍乱弧菌培养率>90%,对疑似霍乱病例[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等],必须检查大便常规和大便霍乱弧菌培养。2.4发现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甲肝及其它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登记。七、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3.脊髓灰质炎的报告管理•发现15岁以下不明原因软瘫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集大便10g左右,采血3-5ml,送检验科离心后冷冻,以便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查,以明确诊断。七、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报告同时具备以下4条且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1)发热(≥38℃);(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八、传染病疫情的登记•1、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做详细登记、记录,并注明诊断依据、报告日期和报告人。八、传染病疫情的登记•2、门诊日志的登记,基本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初复诊等。八、传染病疫情的登记3.住院部各科建立出入院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的基本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出入院日期、出入院诊断等。传染病报告后在病历封面右上角标注“已报卡”。八、传染病疫情的登记4.检验科传染病相关检验的专项登记4.1凡与传染病有关联的阳性检验结果,应填写专用《传染病检验阳性结果登记簿》,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缺项。4.2检验科对于传染病相关项目的检验阳性结果,及时反馈到各临床科室,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传染病的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八、传染病疫情的登记5.放射科传染病相关检查的专项登记•将传染病相关的放射检查阳性结果(如活动性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等)登记在全省统一的《医院疑似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上。九、管理措施医院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三级疫情报告管理体系,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责任,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临床各科室主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人,住院总医师为本科室疫情报告管理员,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九、管理措施•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对农药中毒、食物中毒、非职业性CO中毒等疾控部门要求上报的病例,参照上述执行。
本文标题:2016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解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623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