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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在下个世纪中叶前,用20—30年的时间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以港口、商贸为主体特色的沿海开放型新城区,有效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合理的发展,对上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适时进行的调整规划进行修订。第二条规划依据: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通知》国发(1996)18号文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⒍《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⒏《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第三条指导思想1.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新城区总目标,按照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和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性质、规模、主体功能等城市跨世纪发展的重大战略要素,不断增强城市的吸引辐射能力。2.以港口为依托、保税区为先导,重化工基地建设为契机,薛家岛旅游区为起点,按照突出区域特色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重点安排城市总体功能的各项要素。3.以构筑合理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为目标,按照适度分散、相对集中的原则,优化城市布局,调整用地结构,节约土地资源,处理好地上、地下、近景海域的城市主体空间关系,提高规划弹性和宏观调控能力。4.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城市发展基础先行的原则,高度重视交通、能源、水源等制约影响城市发展因素的工程规划。5.以大力促进社会文明,提高社会水准为目标,按照社会事业全面优化发展的原则,为建设既有现代化功能,又有深刻文化内涵的城市创造条件。6.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城市发展与环境改善同步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构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第四条规划期限为1995年至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至2000年,远期规划考虑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城市发展的需要。第五条规划区的范围确定为黄岛行政区,规划区面积为217.3平方公里,红石崖镇、灵山卫镇等用地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用地。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建设,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第二章城市性质、主导功能与发展目标第七条规划城市性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是青岛市的辅城,是以现代化国际港口为主体、以重石化工业、国际贸易、旅游度假为主要特色的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第八条规划城市主导功能:以港口为主的国际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大型临港工业基地、综合重化工基地;外向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际贸易、信息交流中心;旅游、度假文化娱乐中心;办公、金融、商贸中心。第九条城市发展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新城区为城市发展总目标,“九五”期间及至下个世纪前十年,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建设成为以港口为依托的口岸先进地区、国际贸易活跃的外向型经济先进地区,产业优势突出的工业先进地区、质量好水平高的城市生活先进地区。第十条城市发展分目标●经济目标按1990年不变价格预算,至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5万元;至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亿至80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9万元以上。●生活目标规划期内,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改善居住条件,人均居住面积2000年达到20平方米,2010年达到25平方米住宅成套率达到99%。完善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充足的城市供应基地,为城市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工作、休憩城市空间。●环境目标改善城市空间环境、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保护好城市面貌,建城区绿地率到2000年达35%,2010年达40%。●社会事业目标提高各类社会事业的建设水平,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科、教、文、卫、体设施建设,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事业服务网络和体系。第三章城市规模第十一条人口规模:规划期内全区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考虑到城市吸引辐射能力的不断增强和重大建设基础上的引进等因素,采用系数增长,产值需求和综合平衡等多种方法预测,至2000年人口在30万人,2010年人口规模在60万人(包括城市暂住人口)。第十二条用地规模:根据国家城市用地标准和黄岛新区建设用地构成的特点,本着节约土地资源,紧凑集约发展的原则,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00年控制在40平方公里,2010年控制在5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第四章城市总体结构第十三条城市总体布局结构规划由六大功能区组成,即:行政商务中心区、国际商贸仓储加工区、重化工业区、临港区工业、综合旅游区和农副产品加工区。⑴行政商务中心区:用地以原开发区向西南延伸至灵山卫镇,向东延伸到薛家岛凤凰园小区。规划建设面积22平方公里,分布人口25万人。规划主体功能为行政、商贸、金融、信息、文化、居住等综合性的中心区域。⑵国际商贸仓储加工区:位于中心区以北,现保税区范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利用保税区的政策和临港优势,规划主体功能为国际贸易,仓储及加工工业。⑶综合旅游区:位于薛家岛风景旅游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平方公里,分布人口2-3万人。规划主体功能旅游、度假、居住及海上娱乐。⑷大型临港工业区:位于辛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分布人口11.5万人,依托前湾港建设,规划主体功能为全区重要的工业基地、机械、电子工业区。⑸重化工区:铁路以东,黄辛路以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3平方公里,分布人口8-10万人。规划主体功能为重化工基地、建材工业基地,对外交通枢纽。⑹农副产品加工区:位于柳花泊街道办事处内,规划用地面积2平方公里,人口3万人。规划主体功能以林果、蔬菜、养殖业的深加工为主,形成全区的农副产品加工区,农副产品生产向现代化工业化、专业化发展。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第十四条城市中心规划以公共建筑为主体组成,形成一个主中心和两个次中心,作为均衡用地布局、人口分布、方便居民生活的城市发展核心区。①沿长沙江路形成以行政办公、商务、商贸为主的“城市主中心”,并形成全区的中心商务区。②在崇明岛路中部形成以商业及综合服务业为主的次中心。③在黄河中路西段、辛安办事处驻地形成以行政办公、商贸、文化、体育等次中心。第十五条商业服务设施规划适应全区用地结构特点,形成现代化新城区需要的中心商业区、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三级城市商业服务体系。到2010年,规划商业服务设施总建设达到200万平方米。⑴在城市行政商务中心建设一个区级商贸中心。⑵黄岛东北部次中心、辛安中部次中心建设两个分区级商贸区。⑶结合居住区详细规划布置建设社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按照居住区建设标准,配套完善现有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加强居住区集贸市场的规划布局,保证市民日常生活要求。⑷商品市场体系按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资料市场两大类进行建设。生产资料市场以建设批发市场为主体,规划在辛安北部一带结合公路枢纽集中建设。生活资料市场规划在井岗山路形成区级综合性商业区。在高新技术产业试验区内规划电子产品市场。第十六条金融设施形成区、分区和社区三个等级,主要布局为:在商务中心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由国内外金融机构组成;在黄岛、辛安、保税区、香江路建设分区级金融服务中心。第十七条行政办公规划形成区、办事处两个等级。区级行政办公区在长江江路以北,办事处结合旧城改建中布置。第十八条文化设施规划:规划区级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为市民提供艺术、文化、科技交流的场所,形成宁静、优美的文化氛围。结合文化遗址、旅游景点建设专业系列博物馆和美术馆,在行政商务中心区建立大型图书馆。各分区,结合居住区建设居住区级文化俱乐部、图书室,老、少年活动中心。在城市中心建设影视中心。辛安、黄岛各建设多功能影剧院一处;完善重新现有文化的设施不得挤占挪用在文化设施场所。第十九条体育设施形成区、分区、社区三个等级,主要布局为:在昆仑山南路东侧新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体育运动场馆,逐步改造、完善各区级体育设施用地和现有体育场馆设施。在唐岛湾北侧结合航海活动建立分区体育中心,完善黄岛有有体育场;在薛家岛、辛安、柳花泊形成四处社区级体育活动中心;在薛家岛旅游区建设沙滩体育活动中心。第二十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结合人口分布和居住区布局配套建设。规划在城市中心区的西部新一所大型区级综合医院;在薛家岛新建一所现代化的医学科研中心;完善急救中心设施网络,改建扩建黄岛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辛安医院、开发区医院为分区的综合医院,床位200至300床,结合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建设辛安北、辛安南、辛庄、柳花泊、旅游区等社区的医院,结合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居住区级医疗、防治和保健中心,建立区级、分区两级康复医疗和老年病防治机构。第二十一条教育设施用地规划,初步完成薛家岛高教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设施布局,增加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机构用地。在江山路集中设职业教育区。中小学用地按照国家颁布的GB5018-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置。对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学校应逐步改造达标,严禁占用教育设施用地建设其它项目。第二十二条科技设施用地规划建立“一区、两街”的科技体系布局,保证充足的科技设施建设用地。在国家高新技术试验区内建设科技试验区,在薛家岛高教区内分别建设科技贸易街。第二十三条城市居住用地规划新建居住区主要集中在辛安北部和城市中心区东西两翼。全区自然村改造本着节约用地原则,分级控制,相对集中改造。至2000年人均居住面积为20平方米,2010年达到25平方米。第二十四条工业区规划以适应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为原则,规划布局为:在黄辛路以北,铁路以东以炼油为基础形成重石化工业基地,在北部预留发展用地;在前湾港路西侧,建设临港工业区,逐步调整为无污染的二、三类工业区;在高新技术产业试验区布置高新技术产业;在薛家岛湾布置修造船等工业。第二十五条仓储规划主要结合工业生产、生活供应和对外交通设施进行布置。在黄岛北部结合油港布置油库区;在前湾港北部和西部布置临港仓储区;在保税区布置保税仓库。第六章城市海岸带功能规划第二十六条海岸带功能规划的依据和原则:1.城市海岸带及邻近海域的开发利用应以《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为主要依据。2.在风貌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内,严禁填海造地,在其他功能区内的填海造地工程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沿南海岸线第一条城市道路以南的地段为城市公共绿地,可建设少量旅游服务的范围之内。第二十七条岸线规划:1.红石崖至大石头工业及仓储岸线及部分生活岸线。其滩涂及浅海可作为海产养殖区。该岸段临环胶公路,需注意防止海岸冲刷后退而及公路安全,必须加强岸堤保护。2.大石头至黄岛油码头应通过围填,改造成人工岸线,作为未来石油城的工业及仓储岸线。3.黄岛油码头至后湾西岸油港使用岸线。4.后湾西南至黄岛船厂工业使用岸线。5.前湾沿岸(船厂与电厂间)生活岸线6.黄岛电厂西南至显浪咀前湾港及港口发展备用岸线7.显浪咀至薛家岛安子码头工业使用岸线建港施工基地、北海船厂8.薛家岛安子码头附近岸线客运码头扩建备用岸线9.薛家岛安子码头至小岔湾水域造船工业岸线10.石岔山码头至后岔湾村北生活岸线11.窟窿山北至鱼鸣咀旅游及生活岸线,其中:(1)南屯至象脖子(金沙滩)公共海水浴场使用岸线(2)象脖子至石岭子(银沙滩)专用海水浴场备用岸线。(3)甘水湾、绿岛姿两侧,连三岛以西专用海水浴场备用岸线(4)绿岛咀至南屯近期为水产养殖岸线,远期为养殖岸线12.鱼鸣咀至刘家岛西(唐岛湾北,西岸)近期为养殖岸线,今后可作为城市生活备用岸线13.刘家岛至兰东至牛岛(唐岛湾北、西岸)近期为养殖岸线,同时可逐步围填改造为城市生活岸线14.牛岛至唐岛至丁家咀小型船石及专用码头使用线第七章城市绿化第二十八条城市公共绿地
本文标题: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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