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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解读2012.6.17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解读2012年4月5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167号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这个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依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确立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为校车行驶画出清晰可辨的“安全线”。校车安全事故回顾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特大学校校车事故。事故发生后,引起了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重视。近五年来,校车事故不断发生,而且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就是在甘肃正宁特大校车事故之后12月11日,25天内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校车管理条例”讨论搞后,仍然发生8起事故。校车安全事故回顾(一)2007年——2起1.2007年5月,因被校车驾驶员“遗忘”,合肥一名3岁男孩在当日30摄氏度高温下,滞留幼儿园校车6小时后死亡。2.2007年8月8日,济南一幼儿园5岁幼儿被教师遗忘在校车内,开车司机也未注意,将车开到车库关车后就离开,等下午发现时孩子已死亡。(二)2008年——3起1.2008年11月26日,吉林省榆树市一幼儿园“黑校车”超载,发生追尾事故致幼儿1死12伤。2.2008年10月28日,湖北省汉川市一幼儿园司机因疏忽让4岁幼儿自行下车回家,结果幼儿误落池塘溺亡。3.2008年8月12日,温州市乐清一名幼儿被教师遗忘在接送车上8小时,最终因气闷身亡。(三)2009年——2起(四)2010年——12起(五)2011年——29起校车安全事故回顾1.根据发生事故的原因划分——相撞、遗忘和侧翻将孩子遗忘在校车内的事故12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25.00%,校车与他车相撞导致事故12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25.00%,在行车过程中翻车事故7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14.58%,因避让导致翻车事故4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8.3%,因避让撞树或围墙导致事故3件,占整个事故6.3%。因校车自然引起事故1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2.2%,其他3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6.3%。校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相撞、将孩子遗忘在校车内,校车避让侧翻是导致校车事故发生的三大主要原因。2.根据学校情况划分——幼儿园48件校车事故中,幼儿园校车事故36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75.00%,小学7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14.58%。中学生7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14.58%。幼儿园校车事故占了整个校车事故的主流。校车安全事故回顾3.根据发生事故的区域——乡镇48件校车事故中,除个别事故发生在交通管理和设施比较好城市外,其它基本上都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村镇小学或幼儿园在接送孩子上放学途中。城乡结合部或者农村是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重点地域。4.根据校车载员情况——非超载在48件校车事故中,通过核查明显超载的9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18.75%。其他事故都处于没有超载的情况占81.25%。是否超载不是诱发校车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5.根据年份划分——2011年是高发年2011年29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60.42%。2010年12件,占整个校车事件的25.00%,其他年份7件,占14.58%,校车事故成为发展上升趋势。一、条例出台背景制度化法制化要求全社会共同期待世界多国共同做法温家宝总理去年11月明确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起草《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由此制定条例作为一项民生保障立法任务,迅速启动,仅4个多月的时间,《条例》便公布实施。二、条例的总体思路确保安全;切合实际三、条例的内容及亮点条例总共62条,分为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对政府部门、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校车驾驶人的条件,校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通行安全,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以及违法后的处罚等做了规定。总则本法的立法目的(加强,保障)(第1条)本法的适用范围(校车定义)(第2条)政府义务(第3条)监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总责)(第4、5条)社会监督(第7、8条)校车安全标准(第6条)2006年11月,在美国印第安纳首府,一辆素以彪悍著称的悍马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无人校车。结果,悍马半个车体粉碎,校车却安然无恙。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都有专为校车制定的法律,其中包括对校车坚固性和安全性的规定,校车翻滚时的保护、车身连结部分的强度等。美国交通部近年来颁布了36项用于校车的安全标准,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校车必须由专业厂商制造。在这种高标准下,美国校车由专业厂商制造,质量高,造价昂贵,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美国的校车司机都是经过特别挑选的专业司机,一个司机如果在四年内罚单超过三张,就没有资格当校车司机。法律还规定,小型校车每个位置上都必须装有安全带。2011年11月25日,中国援助马其顿校车项目交接仪式在马总理府举行。这位总理对“中国制造”印象深刻。“中国捐给马其顿的校车质量很好,这些校车已经被分配给了学校,用于接送孩子们上下学。”新闻组图崔大使与阿里菲副总理交换捐赠校车文书崔大使参观校车亮点1:坚持就近入学不动摇(第3条1款)坚持就近入学,是《条例》的鲜明原则。《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就必须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以及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学生入学的规定。亮点2:保障农村学生获校车服务(第3条2、3款)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是《条例》的明确倡导。对此,《条例》规定: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这实际上是明确了政府保障的职责范围,即校车服务主要是保障难以就近入学、公共交通又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学生。《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亮点3:撤点并校须听取家长意见(第3条1款)《条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实际中有的地方不顾学生家长的合理诉求,不适当地撤点并校。撤点并校要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妥善安排好学生上学的交通问题,没有妥善安排的不得撤点并校。亮点4:建立多渠道校车筹资机制(第3条4款)《条例》对此作出原则性政策支持规定,明确: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按规定支持校车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亮点5:个体客运可从事校车服务(第9条)《条例》规定:“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条例》扩大了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将个体客运经营者纳入。前提条件是,必须根据当地规定,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个体运输户与学校与家长联合签署协议,统一配备定位系统,提出安全要求,划定具体线路,明确应负责任。不允许任意提供服务,招揽学生。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个体客运经营者校车供体——亮点6:幼儿就近入园尽量家长接送(第60条)《条例》将所称校车,界定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学生集体上下学使用的载客汽车。未将高中学生纳入校车服务对象,对幼儿园幼儿乘车安全问题,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至6岁幼儿每天集体乘坐校车,安全风险太大,因此在制度安排上,强调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同时保障确需乘坐校车的幼儿乘车安全。”亮点7:使用校车应取得许可(第14-22条)《条例》规定校车使用许可为“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条例》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要求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亮点8:校车通行享有优先权(第31、32、33条)《条例》明确了校车通行的优先权。《条例》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对不避让校车的违法行为,《条例》也规定了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第52条)亮点9:严禁校车超载超速(第34、35条)《条例》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否则从重处罚。《条例》还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亮点10:明确校车驾驶人条件(第23-27条)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首先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校车司机还得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亮点11:指派专人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第38、39条)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亮点12:过渡期长短省级政府自定(第62条)《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在省级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条例》施行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聘用的驾驶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几点思考加强条例的培训与宣传(政府、学校、家长、社会)政府制定严格详细的落实办法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本文标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解读20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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