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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一、引言•学术论文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二是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一篇学位论文的有要素:选题、资料、结构、方法、见解、文章、社会责任。二、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要求•1、有学术性、理论性:•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例如所谓“执行难”“裁判不公”等虽说是现今社会生活中重大的法律问题,但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就不适于选作学位论文的课题。有的属于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符合下列5种情形之一,认为具有学术性、理论性:•1)补白性选题:是指此课题前人未曾研究或国内法学界未曾做过研究,因此填补研究的空白。•2)开拓性选题:是指虽有研究,但成果很少,仅有几篇一般性文章或仅研究个别部分或侧面,本文将研究范围拓宽了,程度加深了,作了系统、全面、深度的研究,即具有开拓性。•3)提出问题性选题:此课题为社会生活或法律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过去未曾意识到,更谈不上研究,现在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标志着学术的进步。其学术性与理论性就表现在率先提出问题.4)超越性选题:此课题前人已经做过很多研究,可能已形成通说,但本文根据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发展,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回答了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作的研究成果远超了前人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准。5)总结性选题:此课题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不同的研究都有所侧重,有其局限,有其不足,本文在前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做系统、全面、深入、带总结性的研究,这叫集其大成,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要求选题具有实践性、针对性,这是对属于实用法学的科目而言的,例如,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而对于属于理论法学的学科,如法哲学、法理学和法史学等学科,就不能要求具有实践性针对性。并且谈论实践性不能局限于当时,要预见到社会的发展。3、有充足的资料:没有充足的资料,最好舍弃这个选题。4、能够扬长避短:了解自己的长处与短处,扬长避短。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其一:是否擅长抽象思维,学位论文的选题,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理论型选题和制度型选题,法理学领域的选题大抵属于理论型,就是民法领域也有理论型选题,迄今较优秀的民法博士学位论文,属于制度型选题的较多。在写作难易程度上,理论型选题较难,制度型选题较易。•理论型选题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可以充分发挥其长处。制度型选题,所研究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存在。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上的各种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等,是一种制度存在,相对而言,容易把握,驾驭,但一个擅长抽象思维的作者选了制度型选题就发挥不了其长处。•其二:是掌握外语的程度如何,各人掌握外语的语种和程度有所不同,一个德语日语很好的研究生,选了一个英美法上的特有制度,则无法发挥其优势。其三:是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例如,对某个外国的法律掌握的较好,而对国内的法制很生疏,则选择研究该外国法律制度的选题,可以扬长避短。(二)题目设计题目设计的要求•1、题目要新颖•题目一般化,甚至千篇一律,不可能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的第一印象。例如,很多法学论文的题目雷同,都是关于什么的几个问题,关于什么的若干问题,显然不能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一个新颖的题目拟不出来,会让读者怀疑作者的能力也不怎么样。例如,不适当的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好的题目: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法律问题研究2、题目应与内容相符•要求题目能够涵盖论文的全部内容,题目是关于某某制度的研究,但从论文的内容看,只是研究该制度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或论文内容超出题目范围,都是内容与题目不符,当然不是说全部内容都要研究,而是要求题目应涵盖该制度的主要方面,基本内容。3、题目大小要适当•题目太大,必然空泛,题目太小,分量不够。题目大小,决定论文篇幅的长短。4、注意扬长避短•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题目选定后,在题目设计上也要注意扬长避短,例如,选定课题是“代理制度研究”,如果作者外语很好,掌握两门外语,以“代理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就能发挥作者外语的长处,反之,则不能以比较研究为题。三、学位论文的资料•1、要有充足、翔实的资料、新的资料•旧的资料,尽管真实直接,但已经过时,与实际情况不符,据以进行研究,得出的结果肯定不正确,因此要求直接的第一手资料,要求新的资料。硕士博士论文要有外文资料,没有外文资料,不仅影响论文的质量和水准,而且不符合硕士博士的标准,你的学位论文没有引用任何外文资料,表明你不懂外语,不够硕士博士的条件。2、要注明所用资料的出处•每个研究者都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所用资料必须注明出处,这就是注释。首先是为了增强说服力,告诉读者本文不是凭空产生,是科学研究的结果,是有根据的;•其次是学风问题,实事求是,严谨的学风,告诉别人哪些观点是你的,哪些观点是别人的;•最后是法律问题,涉及著作权。•3、要有参考文献目录四、学位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的一般结构:目录、序言、导论、本论、结论、参考文献目录、后记。其中,导论、本论、结论三部分构成论文的本体;目录、序言、参考文献和后记,是附属部分。•特殊情况实在一般结构上省略了其中的某个部分,或省略结论,或省略导论,但无论如何不能省略本论。省略了导论、结论这些部分,虽不影响学术论文的本质,但学术论文的完整性大大受损,专家鉴定时会写上一句:结构不完整。1、导论:•一篇论文,光看题目还难以判断,总是首先读导论,希望从导论的内容判断本文是否有阅读价值。导论的内容,通常是交代课题,本文究竟要研究一个什么课题,这个课题产生的背景,说明作者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它有什么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如果是博士论文,通常还要交代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交代论文的大体结构,•例如:博士论文,合同自由与公序良俗,第一章导论(一)选题背景及意义(二)研究状况和文献综述(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2、结论:•学术研究是一个过程,有其始端和终端,结论是其终端,最终得到一个什么研究结果,应当在结论部分做出概括,如果还有遗留问题没有解决,也应在结论部分支指出。•例如,博士论文,合同自由与公序良俗第六章结论(一)总结(二)论文的基本观点(三)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四)论文的局限和不足•有的论文以立法建议代替结论,这大抵属于制度性选题,研究某一项法律制度,研究最后得到的基本学术见解或结论,表现为建议我国立法机关指定某一法律或对现行法进行修改,并形成立法或修改的基本设想甚至草案。•例如,博士论文亲子法研究第八章完善我国亲子法的思考第一节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及其缺陷第二节关于亲子法具体条文的设想•也有以结束语代替结论的,以立法建议代替结论,以结束语代替结论,不等于没有结论。3、本论:•本论是一篇学术论文的本质部分,没有本论不能称其为一篇论文,本论的内容是研究过程的反映,本论部分的结构,大体上有五种:总分结构,三分结构,四分结构,编章结构,章节结构。(1)总分结构,•实际上分为两个部分,称为总论和分论,有关本课题的一般理论,共同理论,在总论部分;然后分别研究本课题内部各特殊部分,叫做分论,实际上是二分结构。有的博士论文,在总论分论之前再设绪论,研究本课题的前提性的问题,作为另一个部分,称为绪论编,包括若干章,这样就变成了三分结构+编章结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选题,都有总论和分论的划分,都可采用二分结构+编章结构。•但是如果属于一般理论的内容太少,不足以再分为若干章,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论编只有一章,分论编包括若干章,显得不协调,因此可不设编,直接采用章节结构,第一章实际上总论,从第二章起实际是分论。•例如,肖厚国的博士论文:物权变动研究•(导论)•第一章: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第二章:物权变动的立法主义(一)这三章属于总论•第三章:物权变动的立法主义(二)•第四章: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一)•第五章: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二)•第六章:动产物权变动•第七章:善意取得•第八章:取得时效不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变动积极的物权变动消极的物权变动分论•(2)无论属于哪一种模式结构,其共同的要求是,紧扣主题,就是切题,所谓切题,往往通过在本论各部分标题中反复出现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语来体现。反之,如果本论各标题与论文题目无关,找不到论文题目的关键词,我们就会觉得不切题。•(3)逻辑关系:以上是对结构安排的形式要求,在此基础上,还有对逻辑性的要求,指本论部分的结构安排一定要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大体有下面三种逻辑关系:其一、总分关系其二、并立关系其三、递进关系•(4)对各部分标题的要求:1)标题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不能是一个句子2)标题只确定本部分的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的观点3)标题应该明确简短4)标题应出现题目中的关键词5)同一层次的各标题应相互协调五、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是:法解释学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历史研究方法,法经济学方法,法社会学方法。六、学术见解•学术论文的独创性,并不是要求论文中提出的见解是空前绝后的,绝无仅有的。而是指所研究的范围内要有真知灼见,不能人云亦云,单纯重复前人的发现。•学术见解分为,一般学术见解和基本学术见解。•一般学术见解是指论文中所涉及的各种不同观点,不同主张,作者所赞同,采取的观点,其中作者自己提出的观点就是创造性学术见解。•基本学术见解,是指一篇学术论文所表达的作者的基本思想,平常称为主题思想,例如,一篇研究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论文,最终作者要有一个总的表态,是断定人民陪审员制度符合现实需要,应予以保持并进一步完善,或认为它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主张予以废弃,这就是基本见解。•如何表达一般学术见解,大只有四种方法:•1、采通说;2、从新说;3、择善而从;4、自创新说
本文标题: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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