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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位上午好!温馨提示:2安全发展预防为主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贯标培训(通用、土建部分)SL398、SL399-2007主讲:郭春岩手机:138297274872014.34内容提要第一部分:概述及预备知识P5第二部分: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基本内容P25第三部分:土建施工安全规程基本内容P1305第一部分:概述及预备知识1、标准修订(1)依据。根据水利部《关于下达2003年第四批中央水利基建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通知》(水规计[2003]540号)安排,对原能源部、水利部1988年7月1日颁布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1988)(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修编。(2)原由。原标准对规范、随着水利水电施工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继而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6(3)目的保证标准的适应性、实用性、可行性;规范作行为,保证安全施工,从而达到:员工健康不受到危害;人身不受到伤害;财产不受到损失;环境不受到影响或破坏之目的。(4)修订变化1)将原标准一分为四。即“四个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72)“四个规程”相互关系—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相对独立,各有侧重;—处理解决具体问题时,配套使用。83)修订新增章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对原标准的第一、二、四、五、十二、十五、十七篇等内容进行修编的,增加以下章节:—施工排水(SL398--3.8):涉及施工排水规划布置、土石开挖施工、场地排水等;—现场保卫(SL398--3.10):﹡“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确保稳定”;﹡封闭管理,设置控制区;﹡人员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等。—安全防护设施(SL398--5):高处作业防护;施工脚手架;施工走道、栈桥、梯子、栏杆;个人防护用具用品等。—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SL398--6):砂石骨料、混凝土生产、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焊接与气割(SL398--9):焊接设备、电焊与气焊、割及气瓶安全。9《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对原标准第六、七、八、九、十篇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以下章节:—土石方填筑(SL399--3):共八节。施工安全监测、施工支护等。—碾压混凝土(SL399--6.7):真空溜管、核子密度仪、振动碾压等。—沥青混凝土(SL399--7):制备;面板、心墙施工;其它施工。—砌石工程(SL399--8):基本规定;干砌;浆砌;坝体砌筑等。—堤防工程(SL399--9):基本规定;堤防施工;防汛抢险施工。—疏浚与吹填工程(SL399--10):基本规定;排泥管线架设;施工设备调遣;疏浚施工;吹填施工;水下爆破作业。—渠道、水闸与泵站工程:(SL399--11)渠道;水闸;泵站。—拆除工程(SL399--13):基本规定;建(构)筑物拆除;临建设施拆除;围堰拆除。10(5)新标准、新要求1)“四个明确”、“四个强调”。四个明确:—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以“业主为主导、设计为先导、监理为督导、承包商为主体”的安全管理机制(SL398-1.0.4);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安全基本职责;(SL398-1.0.5~1.0.14)—明确了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统一协调管理组织构成;(SL398-1.0.4)—明确了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SL398-1.0.5~1.0.14)11四个强调:—强调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制)和“五同时”、“四不放过”基本原则;—强调了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新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强调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如安全检查监督、“三级教育”、安全措施制定及审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基础管理工作;—强调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证作用。122)安全生产费用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基本原则: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提取依据: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房屋建筑工程为2.0%;﹡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矿山、危险品生产、道路运输等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略)13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六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危险品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车间、库房的监测、监控、通风;防火、雷、毒、渗漏、腐、静电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物品;—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意外伤害保险直接计入成本;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在安全费用之列。14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其提取、使用管理程序及职责、权限;—建立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优选安排政府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所需费用;—接受政府财务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152、有关术语(1)三同时(SL398-2.0.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三级安全教育(SL398;1.0.7):是指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厂(矿)、车间(队、工区)、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从业人员24学时,危险行业72学时;同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培训要求: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相关规定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3)四不放过(SL398-2.0.4):是指在事故处理中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16三级安全教育基本内容一、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危险行业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17(4)五同时(SL398-1.0.8):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5)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6)危险源辨识(SL398-2.0.2):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7)特种作业(SL398-2.0.6):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18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录特种作业目录,2010年7月1日实施):—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安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19—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经国家批准的其它作业。20(8)特种设备(SL398-2.0.13):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特种设备范围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文)(9)隐患(SL398-2.0.5):泛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10)三定四不推:三定是指隐患整改中,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是指整改中,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上级部门。隐患整改应闭合管理。隐患整改应坚持:消除;降低;个人防护原则。21(11)高处作业(SL398-2.0.7):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2至5m时,为一级为高处作业;5m以上至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15m以上至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30m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12)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13)国家现行安全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22(14)危害公共安全罪及刑事责任追究(刑法131~139条)a、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131条)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处三年以下或拘役;飞机坠毁或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大事故死亡40人及以上)。b、铁路营运安全事故罪:(刑法132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大事故死亡50人及以上)c、交通肇事罪:(刑法133条)因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大事故死亡30人及以上)d、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134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死亡事故:一级30人以上;二级10~29人以下;三级3~9人以下重伤19人以上;四级二人以下、重伤19人以下)23e、重大事故责任罪:(刑法135条)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
本文标题: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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