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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一、国家发展学前教育政策(一)党的代表大会1、2007年10月,十七大:“重视学前教育”2、2012年11月,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这意味着学前教育不仅要大力推进、积极发展,还要办出质量和成效,增进学前儿童的幸福和愉快,真正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和谐发展。(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1、2010年3月,“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2011年3月,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并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3、2012年3月,“推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幼儿入园率”(三)国家发展学前教育政策1.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是2020年之前教育发展总的纲领。第一次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到2015年和2020年,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3400万和4000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60%和70%”李天顺司长将《规划纲要》有关学前教育条款高度概括成“1+3+1+8+N”,就是“一章,三条,一个项目,八个直接规定,众多基本精神”。“一章”:22章中,第三章是专章部署学前教育,这在我们国家级的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中还是第一次。把学前教育作为今后10年教育事业8大发展任务之一,专列一章进行部署,突显了国家对发展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是党和政府新时期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三条”:70条中,第五、六、七条是有关学前教育第五条“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在我们国家教育发展史上首次部署了在全国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工作第六条“明确政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求落实政府在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方面的责任。第七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充分显示出国家对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滞后这一问题的重视、对农村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重视和对学前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中作用的重视。“一个项目”:10个重大项目,“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一是要求支持办好现有的农村幼儿园;二是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通过改建、扩建和新建幼儿园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三是要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国家发改委从2011年起,启动“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八个直接规定”:是《规划纲要》有8处直接提到学前教育1、第3条战略目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2、第29条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3、第55条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4、第57条完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5、第57条完善投入机制: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6、第62条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7、第65条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8、第66条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发展民族教育项目: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2)《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是国务院第一个学前教育文件。“国十条”第一条: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学前教育的定位、作用、政府职责。)“三个是”: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三个关系”:发展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五个必须坚持”: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四个大多数”:大多数幼儿园是普惠性幼儿园;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进入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大多数成本是由公共财政承担;大多数家庭困难儿童都能得到政府资助。学前教育发展方向: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基本方向,逐步构建起充满活力、群众满意、符合国情、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三个作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第二条: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的途径)全国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2009年:50.7%,2010年,51.9%,2011年,62.3%,2012年,63.4%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1)新建、改扩建。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2)利用公共资源改建。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3)扩大优质资源。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4)支持集体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2.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四条支持措施”(1)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2)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3)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4)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3.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城市)(1)政策:城镇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2)“三个同步”: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3)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流动儿童: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4.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农村)(1)规划: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2)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从今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3)体制: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4)条件: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5)留守儿童: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第三条: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1、编制: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2、资格: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3、补充: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4、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5.培养: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重视对幼儿特教师资的培养。6.培训: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为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培训。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第四条: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经费保障)1、预算: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山东:2009年,0.55%,2010年,0.8%,2011年,2%,2012年,3.31%。2、标准: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青岛650元每生每年,潍坊300元。3、捐助: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4、家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5、资助: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6、专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新疆双语幼儿园中央财政自2011年起,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投入500亿。国家发改委自2011年起,设立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山东省2011、2012年分别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亿元,2013年增加大1.2亿元。第五条: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幼儿园管理)1、分类: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2、审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3、年检: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4、管理: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5、非法幼儿园治理: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第六条: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安全管理)1、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2、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3、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4、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收费管理)1、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2、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3、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4、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保育教育)1、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2、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3、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4、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教育部成立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5、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6、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第九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第十条: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实施三年行动计划)。1、各省(区、市)政府确定发展目标,以县为单
本文标题:学前教育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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