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一、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质量标准化及竣工验收备案主要相关文件规范清单•(一)相关文件•1、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文)•2、关于印发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73号)•3、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监管工作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6〕12号)•5、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5〕26号)•6、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7、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材料的通知(湘建科函〔2015〕125号)•8、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湘建办〔2014〕31号)•9、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12号)•1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152号)•1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145号)•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1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3〕130号)(二)相关规范•1、建筑工程统一验收规范(GB50300-20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3、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技术防治规程(DBJ/T306-2014)•4、其他现行专业验收规范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现场没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公示牌:未对各阶段可能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主要措施、责任人员等进行公示,未对专项治理任务书、设计专篇等进行公示。2、没有下达专项治理任务书•多数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或仅对施工单位下达专项治理任务书,没有针对性地向各责任主体提出专项治理的要求,明确相关措施和费用等;3、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不合规定要求1)部分项目设计单位未编制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2)设计单位出具或补充的设计专篇不是蓝图,未经图审,或设计深度不足、无节点详图,不能满足施工需要。•3)设计单位没有针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环节、新材料、新工艺及其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设计技术交底。4、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不合规定要求•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没有针对性、指导性,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对于《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认真审核。•如:某项目的内隔墙大部分使用的是轻质隔墙,但方案中没有轻质隔墙相关内容。5、专项治理监理实施细则不合要求•大部分项目监理单位编制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监理实施细则》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没有站在质量监理的角度明确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标准、监理控制程序、需要旁站的关键控制环节及部位、监理手段等。6、质量基础保证条件无保障•(1)试块管理混乱:•1)大部分项目现场无标准养护室(箱)或形同虚设,容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养护条件不合规范要求;•2)部分项目试块过期现象严重;•3)部分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试块;•4)留置的试块未按规定标识、见证取样和送检•(2)材料进场检验不落实•如:部分项目预拌砼进场时,未按规定对配合比、坍落度等进行检验;•部分项目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涉及结构安全性能检测等质量保证资料缺失较多(3)质量控制无标准、样板引路不落实•1)没有样板。多数项目的施工现场未设置可供施工和验收参照的样板标准;•2)错误样板。部分申报质量标准化或创建样板与规范标准不一致,追求大面积美观,细部构造做法未按图或规范要求制作;样板完成后未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验收认可,错误做法较多:不同基体交接部位钢丝网规格、型号及固定方案、窗台压顶(厚度、锚固长度、排水坡度等)、构造柱钢筋做法等、超长超高抗裂措施等•3)样板与实体不一致:组织施工时,没有按照样板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实体与样板差距大7、技术(经济)管理缺位•1)、挂靠或半挂靠。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基本不到岗履职,不能提供现场履职的记录,对现场情况不了解;•2)、不负责任、经验缺乏不够资格。部分技术负责人不知道自己职责,不熟悉图纸及规范、不对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技术及经济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不编制专项治理施工方案或脱离实际抄袭方案、不组织建立标准样板、不组织方案及施工技术交底及相关技术培训、不对方案及样板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等、对工程存在系统性质量问题心中无数;8、质量管理碎片化•1)质量管理缺位。部分项目部分施工现场没有专职质量员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员不能提供现场履职的记录,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工程质量全看民工素质。•2)质量管理纯凭经验。相当部分项目质量员对于施工图纸、质量标准不熟悉,对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不了解,对重点控制环节和部位不清楚,质量控制凭经验、想当然。•3)质量管理责任落实。部分项目质量员等责任心差,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总结原因、采取措施,导致同样问题反复出现。•4)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及隐蔽工程验收时未按规定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等。9、混凝土工程存在的问题•地下室顶板、墙体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突出;•如:陆都小区3.1期地下室,开裂渗漏严重,达20余处•接头不密实或夹渣、楼板钢筋支撑及保护措施不到位、砼保护层超标、未按规定放置抗裂钢筋,现浇楼梯等施工缝留置随意、混凝土浇筑后加载过早、拆模随意、楼板开裂渗漏等问题,10、砌体等工程存在的问题•大部分项目外墙窗户压顶不合要求:两端未嵌入墙体或嵌入长度不足、厚度不够、排水坡度不够。如图:湖南女子监狱项目大部分项目不同基体交接等部位所设钢丝网直径不足0.9mm•超高或超长砌体未按规定设置连系梁或构造柱稳定及抗裂性能差、构造柱箍筋加密区未加密•90墙构造柱未放箍筋(中建总部国际)•砖砌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竖向通缝或透光、纵横墙体交接处留槎接搓不满足要求且未按规范预留拉接钢筋、厨卫翻边高度不足、施工洞随意留设且不放拉结筋、构造柱箍筋加密区不加密等问题。11、质量投诉、上访层出不穷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建质[2013]149号:通过五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湘建建函【2014】73号文:通过2年(即:2014-2015)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裂缝与渗漏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住宅工程抗裂、抗渗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以后在巩固2014-2015年成果基础上,应实现所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二)、主要任务•(一)治理范围:所有在建及新建工程。•(二)治理重点:裂缝、渗漏等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1.主体方面:重点解决现浇楼板厚度不够、现浇板开裂、墙体开裂等问题。•2.防水方面:重点解决屋顶、厨厕、地下室漏水、外墙面及门窗渗漏、管道安装管根部渗漏等问题。•3.安装、建筑节能等其他方面质量常见问题(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应尽的职责(湘建建函【2014】73号文要求)1.建设单位应尽职责(部分工作可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的)(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提供保证工程投资和合理工期及能作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的必要资料。(2)按规定择优选择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组织招标时,应将裂缝、渗漏防治列入任务委托和竞标的范围;不得压缩正常合理工期。专项防治措施费用应纳入工程造价。(其他相关文件《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3)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组织参建各方成立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管理和督促落实实施等工作。(4)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应将裂缝、渗漏防治作为专题会审,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如为降低造价而降低板厚、钢筋含量、防水等级等)•(5)督促参建各方制定相关的裂缝、渗漏防治专项方案,并审核与监督落实。•(6)在施工现场分阶段公示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措施及检查情况。•(7)做好主体、分户及竣工验收组织工作,加强对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验收控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得予以验收。(建设单位在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体现专项治理情况)•(8)对施工现场已出现的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应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措施,按照程序处理,予以消除。•(9)交房时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范围和制度,向用户说明裂缝、渗漏防治措施落实情况。3.设计单位应尽职责:•(1)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进行设计。要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设计措施的研究及技术措施的制定,督促并协调落实各专业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设计责任,对本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篇设计工作审核管理。•(2)项目设计应针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和环节,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的设计优化、细化措施,设计深度须满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的施工需要,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应有明确的构造节点详图,明确对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工序等要求。•(3)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治理,对裂缝、渗漏防治的设计进行技术交底。•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明确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治理设计、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4)参与工程裂缝、渗漏问题的分析,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裂缝与渗漏,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并承担因设计原因(如设计错误、无设计专篇、设计深度不足等)造成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对设计单位而言达不到要求要整改、补充。•注意:对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要提前发现、规避这种本不该自己承担的风险。不做技术、经济风险的糊涂人!4.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尽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2)对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3)对住宅工程施工图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篇设计深度能否满足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治理要求进行审查;对没有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或设计专篇针对性不强、设计深度不够等不能满足专项治理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注意规避风险:使用未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或审查不到位的设计文件是存在较大的技术、经济风险!!!5.施工单位应尽职责:•(1)施工单位应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承建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施工技术措施的研究及
本文标题: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745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