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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6页尚东数字居钢结构工程邀请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东国佑投资有限公司编制部门:审核招标管理中心日期:2015年11月第2页共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工程名称:尚东数字居钢结构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25号2标段的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2#;第二标段:3#3招标范围: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洽商、会审记录等)及施工方案,乙方负责完成尚东数字居(自编2#、3#楼)钢结构工程。本投标书中数量不代表中标时候完成数量,中标时具体承包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承包方式:根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施工方案等,以包工、包料、包损耗、包制作、包安装、包施工机具、包运输装卸、包二次搬运、包管理、包措施、包成品保护、包垃圾清运、包临时设施、包施工水电、包工期、包验收、包风险、包税金等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该工程。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及辅材)、材料损耗费、施工机具费、运输装卸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安装费、措施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成品保护费、检测费(材料及结构检测)、施工垃圾清运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水电费、利润、税金等;不含总包配合费。5投标单位资格标准: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备经营本次招标标的内容的营业范围及相关资质,可独立完成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7工期要求:1、收到甲方现场工程部进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材料进场工作;2、第一标段暂定安装工期为60天;第二标段暂定安装工期为75天;实际开工及竣工日以甲方现场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8现场勘查:自行前往;现场联系人:陈礼彬(电话:18620121353)9答疑: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根据情况以书面回复或召开答疑会议解决。如召开答疑会议,招标方将提前三天知会投标单位答疑的时间及地点。第3页共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0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标及技术标各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光盘1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1时前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7号高德置地广场B塔13楼12开标时间:甲方自行开标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7号高德置地广场B塔13楼13招标单位:广东国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曼仪;电话:15626008384;传真号码:87598028第4页共6页招标工程综合说明本工程公开招标、依法选择施工单位,为了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作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一、招标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尚东数字居钢结构工程2、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25号3、招标单位:广东国佑投资有限公司4、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二、本工程施工条件1、施工现场暂不具备施工条件,需要使用人货梯运输的材料拟定2015年12月20日完成进场。2、办公及住宿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管理及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3、招标方提供施工水电接驳点,接驳装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水电费按总包单位收费标准按实计量,由中标单位直接向总包交纳。三、付款方式1、全部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标段合同暂定总价的30%;2、乙方完成该标段安装工程达到50%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产值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审定产值的80%;3、乙方完成该标段全部安装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交施工进度总产值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审定总产值的85%;4、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届满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给乙方。6、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违约。7、甲方支付结算款时,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总额至结算总价的100%。第5页共6页8、如工程结算总价超过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则甲、乙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四、评标办法1、在技术标及经济标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选取二家合理报价单位为候选单位,综合考虑后确定中标单位,不确保最低价中标。2、招标单位不接受非中标单位的查询,也不对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3、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时止,有关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五、投标文件编制规定1、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标及技术标各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光盘1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2.1技术标:(1)封面(2)投标承诺函(详见附件1)、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它组织应提供其它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信证明、企业资质证书等。(4)投标单位的企业简介,包括近期的主要工程、技术力量等。(5)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安排。(6)对本次招标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7)售后服务承诺书。(8)本次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答疑回复文件、补充资料等)(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投标资料或辅助资料。2.2经济标:投标文件须排版整洁,文字清晰,表达正确,投标文件的封面及骑缝处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3电子光盘电子光盘内含经济标、技术标的所有文档,可读写。3、投标书包装袋及密封要求第6页共6页经济标与技术标必须分别放在不同包装袋中密封,并在封袋口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本次招标工程名称,袋上还应标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详细地址。六、下列投标文件之一者属无效标书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的;3、“投标报价表”填写内容涂改而无加盖校对章者或无投标人签字确认者;4、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背离的。七、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若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单价按总价调整确定,若调整前、后单价差额与调整前单价之比超过10%,则投标价格无效。3、中标人的中标价格经招标人审核后,如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以低者为准。八、中标通知书1、评标结果得出后即颁发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派人与招标人洽谈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招标结果作废,重新招标。九、合同履行的终止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材料设备、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选择合作单位,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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