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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民政局文件广民字[2012]1号签发人:宋景夏广饶县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201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县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狠抓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一)低保五保工作有新提高。一是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进一步巩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年度考核的通知》,全面落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做到“村居有明白纸、低保户有明白条”,从7月份开始低保金发放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变为现在的每月一次,实现低保工作制度完善、程序明确、管理规范和群众满意。从2011年10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60元。截止年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519户13479人,城市低保对象1091户1763人。较2010年相比,城乡低保人数出现了负增长和增长幅度放缓的现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以争创省一级敬老院工作为契机,开展了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李鹊镇敬老院经验做法,实行“三级护理”制度,开展“三评比”活动,落实“三包干”奖惩责任制,做到了“六个结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慈善助老”工程,资助乡镇(街道)敬老院安装电子监控和应急呼叫系统,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建立完善以“一档、二册、三协议”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工作档案,档案管理的做法在全市得到推广。在全市率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敬老院全部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了敬老院的责任主体,增强了院长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从2011年10月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含400元零花钱),由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分别负担2134元、1333元、733元。目前,全县共有五保对象104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7.5%。2011年11月23日,我县顺利通过省民政厅对我县争创省一级敬老院的检查验收,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二)救助救灾工作有新进展。一是社会救助扎实有效。经市县编制部门批复,建立了社会救助中心,编制2人,股级事业单位,为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奠定了基础。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共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2009、2010两年的门诊、住院费用进行了救助,共救助894人次,救助金额256.7万元。开展低保大学生教育救助,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救助了66名低保大学生。扎实推进孤儿保障工作,为全县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目前,我县共有66名城乡孤儿,其中社会散居孤儿62名,机构集中供养孤儿4名,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月60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月1000元,全部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实现社会化发放。二是慈善救助进一步拓展。201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全县10处乡镇敬老院、1165名各类城乡困难群众,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130余万元。救助了47名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其中9人将连续救助4年,10人还将连续救助3年);开展了贫困高中生救助项目,共救助了50名贫困高中生,每人500元。开展了“情暖万家”活动,救助了24名因病致贫群众,每人2000元;开展了“康复助医”活动,救助了10名贫困特殊重大疾病患者,每人3000元。另外,针对个别特殊困难群众、重特大病灾户,县慈善总会又给予了专项救助。三是社会福利工作有新推进。为进一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升救助服务保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与稻庄镇敬老院合体建设了一处集优抚保障、孤老供养、孤儿养育、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功能于一体,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的社会福利中心。开展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我县共有福利企业8家,年产值32719.5万元,共安置残疾职工178人,占职工总数35.2%。四是救灾资金管理有新突破。认真落实《广饶县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灾民救助对象,救灾救济资金本着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社会化发放的原则,使用“齐鲁惠农一本通”及时、准确发放到灾民手中。2011年共发放风雹灾、冬春灾害等三笔救灾款,共计90万元,涉及13840户、44846人。落实好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配套制度,全年共争取上级救灾资金73万元。开展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基本情况调查统计,争取上级资金4万元完成1户灾后房屋重建任务。开展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第三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进一步调动了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三)优抚安置工作有新成效。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抚恤定补标准为重点优抚对象调整发放抚恤定补金。2011年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金2130.70万元;为农村义务兵家属和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492万元;为荣立三等功以上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属,增发优待金近10万元;春节期间及时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每人180元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59.44万元,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当地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提高了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我县201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提高了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广饶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及时将全县2850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162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下岗失业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缴纳保险基金32.87万元,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合,享受基本的医疗待遇;按照每年180元、120元不等的标准,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门诊补助43.47万元,报销医疗费100余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做好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优抚对象住房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县优抚对象共有危房户103户。二是开展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和残疾军人评残提残工作。进一步完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对各乡镇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条件、上报的材料、审批程序都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去年各乡镇、办事处共报送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材料195份,通过对上报的材料认真核对、组织体检、进行公示后,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48名。及时为残疾军人做好评残提残工作。组织3名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到省荣军医院复检,为符合条件的3名残疾军人申请换发地方证件;为3名残疾军人办理提残手续,并介绍到省荣军医院进行了残情鉴定,保障了残疾军人待遇的落实。同时,对全县759份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管理进行整理,重新制作档案盒,实行一人一档管理。三是圆满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39人,在我县需安置的退役士兵达到88人。继续坚持“鼓励先进、区别对待”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考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公开择优自主选岗的办法对88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进行“阳光安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其中,27人选择了满意的工作岗位,61名申请自谋职业。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拓宽复退军人就业渠道,减轻政府安置压力,提高自谋职业率,积极组织90名退役士兵参加东营市技师学院举办的第二期城乡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四是做好涉军人员思想稳定工作。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涉军稳定及优抚信访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195名破产、困难企业的复退军人纳入了政府救助范围,共发放生活救助金268万元。对纳入政府临时生活救助复退军人每人发放700元的冬季取暖费,解决了冬季取暖问题,切实帮助复退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春节、“八一”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对破产、困难企业部分复退军人、破产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普遍走访,共发放慰问金32.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优先解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部分还享受到廉租房货币补贴。在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我县没有发生涉军人员到省进京聚集上访事件。(四)双拥共建工作有新举措。一是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到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东海边防派出所、军休所和泰安、青州荣军医院等驻军和优抚单位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价值折合10万余元;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走访慰问优抚对象43户,为每户送去慰问金500元,发放慰问信6.2万余张。1月16日,组织召开了全县拥军优属、老干部暨各界人士参加的迎新春座谈会,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血肉联系。二是清明节期间开展了悼念革命先烈和抚慰烈士遗属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烈士家属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优待、抚恤、医疗补助等各项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2011年4月2日,在县烈士陵园召开了悼念革命烈士纪念大会,组织县直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驻军驻警等近4000人参加了悼念活动,并瞻仰了烈士事迹纪念馆,听取了我县革命烈士事迹介绍,祭扫了烈士墓。三是做好了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和烈士墓搬迁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烈士纪念设施的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全县共有普查烈士纪念设施12处,烈士墓地256处,烈士墓1620座,烈士1860名。将212座散葬的烈士墓集中搬迁到县烈士陵园集中管理。四是开展了十送十进军营社会化拥军活动。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提高全县双拥工作社会化水平,在全县开展了社会化拥军“十送十进”军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热情、更优质的服务做好拥军工作,扎实的开展了送法律、送体育娱乐等进军营活动,在全县开展了“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切实为驻军部队和基层连队做好事、办难事、解难事,改善官兵学习生活条件,解决军人军属的实际问题。(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呈现新局面。一是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根据各乡镇资源配置、地域特点、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中长期规划。逐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区组织领导机制。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社区建设。2011年计划新建农村社区不少于10个,截止年底,有6个全部完成,有4个完成主体建设。制定了农村社区建设标准与规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搞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所布置、办事流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提前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搞好换届选举奠定了基础。组织举办了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培训班,聘请省民政厅专家来我县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培训。成立了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3月17日正式启动,4月初全面铺开,历时两个半月时间,至6月1日基本结束,全县553个村中,549个村“两委”换届全部完成。村委会成员1647人,主任549人。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有503人,“一人兼”比例达94.9%;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委会成员的有1343人,交叉任职比例达81.5%,这两项指标要求分别高于上级规定9.9和16.5个百分点。这次换届共选出女性村“两委”成员581名,占总数的29.8%;其中女性村党组织成员491名,女性村党支部书记13名,女性村委会成员555名,女性村委会主任17名,圆满完成女性100%进村委会工作目标。通过这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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