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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1审计学主讲:胡为平经济管理学院电话:13608114899网址::100015888@qq.com审计学-2审计学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审计的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第三章审计的分类和方法第四章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认定第五章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第六章审计风险与重要性第七章审计程序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审计的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第三章审计的分类和方法第四章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认定第五章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第六章审计风险与重要性第七章审计程序审计学-3第一章总论第一节审计的定义和性质第二节审计的目标和对象、职能和作用第三节审计的起源和发展审计学-4第一节审计的定义和性质一、审计的定义公认的定义:美国会计学会(1972《基本审计概念公告》):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审计学-5书上的定义(P7):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它是由专职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对被审单位特定时期财务报表以及经济活动的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和鉴证的活动,其目的在于确定或解除被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审计学-6二、审计的特征独立性是审计的重要特征。审计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受那些削弱或纵是有合理的估计仍会削弱注册会计师做出无偏审计决策能力的压力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其对审计工作来讲至关重要。因为涉及市场经济的利益公平,独立性被职业界视为审计的灵魂(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一)机构独立审计机构应当独立于被审单位之外,更有效的进行经济监督。(二)精神独立(业务独立)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不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三)经济独立经济独立指审计机构的经济来源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不受被审单位的制约。审计学-7第二节审计的目标和对象、职能和作用一、审计的目标审计的目标是指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它是指导审计工作的指南。(一)审计的基本目标1.真实性、公允性1)、说明是否如实地、恰当地反映了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是否真实反映交易和事项的实质.2)、说明其记录和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审计学-82.合法性和合规性评价其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报表而言,还包括:会计估计合理性、报表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及其披露的恰当与充分性。3.合理性和效益性审计的另一目标是审查和评价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审计学-9(二)审计的最终目标确定或解除被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和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控制。二、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是指审计监督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的概括。(一)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资料、会计报表所表现的经济活动(二)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学-10三、审计的职能审计的职能是指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一)经济监督政府或企业内部实施的审计是典型的经济监督行为。注会审计是企业、股东、管理机构实施经济监督的代理行为,受托监督。(二)经济评价内控评价、合法性、合规性评价,经营目标、效益评价(三)经济鉴证鉴证是指鉴定和证明。经济鉴证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有关经济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公允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合理性的审核检查,确定其可信赖的程度。审计学-11四、审计的作用(一)保证作用合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真实性和可靠程度。(二)促进作用合法、效益审计学-12第三节审计的起源和发展一、审计的起源和发展我国审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西周初期初步形成阶段;(“宰夫”)(财务收支审查)秦汉时期最终确立阶段。(“上计”,行为审查与业绩评价)隋唐至宋日臻健全唐:刑部“比部”,政府审计宋:“审计司”审计学-13元明清:停滞不前(取消了审计机构)成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在国务院下设审计处。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标志着我国注会审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实施,使注会审计步入了法制的轨道,并必将得到迅猛发展。审计学-14二、西方审计的起源与发展政府审计:起源:古埃及(公元前3000):专门监察官古罗马(公元前400):元老院中世纪:英法等国的王室:英国:1866年颁布《国库和审计部法案》(成立代表议会的审计机构)美国:1921年:联邦总审计署的设立(向国会负责)。审计学-15内部审计:中世纪:寺院审计、行会审计、庄院审计、钱庄审计等。德国:1875年克虏伯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美国:20世纪,成立“内部审计协会”,开始制定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审计学-16注会审计(民间审计/社会审计)的起源与发展起源:15、16世纪合伙企业,独立会计师查账股份公司的产生:英国“南海”,独立详细审计案例与讨论:英国“南海”案例美国:成立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AICPA)上世纪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注会审计准则的制定。审计学-17注会审计发展阶段简述:1)英国式(详细)审计:详查2)美国式(信用)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抽样审计3)会计报表审计:20世纪30年代后,合法性、公允性审计(账项基础审计)4)20世纪40年代后,制度基础审计内控评价、抽样5)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基础审计)审计学-18三、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依据(一)维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征收税赋的管理事务和人员,都是由最高统治者的代理官员负责进行的,最高统治者是授权者,代理官员是受权者,两者之间便产生了一种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二)加强经济管理和控制是审计发展的动力早期的、传统的审计,只局限于审查帐目和报表,通常称之为财务审计。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生产的发展,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日趋复杂,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和控制也就更加重要。审计的目的,不仅在于审查帐目和报表,而且还包括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并及时提出积极、合理的建议。审计学-19第二章审计的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第一节审计的组织体系、审计规范第二节政府审计第三节注会审计组织第四节内部审计审计学-20第一节审计的组织体系、审计规范一、审计的组织体系1.政府审计国会、议会立法模式:美国联邦总审计署,加拿大的审计公署,我国的审计署等司法模式:法德的审计法院行政模式/财政监督模式:瑞典的国家审计局2.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向监事会负责、向最高管理层负责、向财务部门主管负责。3.注会审计有限责任、无限责任(独资或普通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兼部分无限责任,特殊普通合伙制)审计学-21我国开办事务所的一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1)=30万元注册资本(2)=5名注册会计师(注册5年以上)(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审计学-22二、审计规范审计立法、审计准则、审计标准审计法律法规1.《审计法》2.《注册会计师法》审计学-232、审计准则(审计工作规范)一、审计准则的涵义和作用(一)审计准则的涵义审计准则,是专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判断标准。(二)审计准则的作用1、实施审计准则,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2、实施审计准则,可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3、实施审计准则,可以明确职业责任,维护审计组织和人员的合法权益。4、实施审计准则,可以促进国际审计经验交流。审计学-243.审计标准(P80:书上用的是审计依据,但不符合审计准则)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水平。审计标准的特征: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审计学-251)审计标准的作用2)审计标准的内容I.通用审计标准II.一定范围内的审计标准III.个别的审计标准审计学-26第二节政府审计P44一、政府审计机的特征1、强制性原则。审计活动是具有强制性的国家经济监督活动,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涉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2、审计机构设置的系统性3、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审计学-27二、我国政府审计的相关规范(一)审计立法宪法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颁布1995年1月1日施行审计学-28(二)审计准则(1~6号审计署令)2000年《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方案准则》《审计证据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准则》《审计报告编审准则》2003年第5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和《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2004年第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学-29政府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一般准则1.审计机构与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2.独立性的要求3.其它职业操守与继续教育作业准则审计方案、审计实施(两种测试)、复核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处理、处罚审计学-30三、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明确规定了其职责和权限。(一)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1)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3)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4)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学-31(5)审计机关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审计。(6)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7)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8)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学-32(二)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P47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行使下列权限:(1)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2)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3)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审计学-33(4)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采取该项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5)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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