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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创业英雄汇》东北区海选(大连站)活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LCG2017-0622)采购人: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六年六月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1-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创业英雄汇》东北区海选(大连站)活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负责人:胡蒙编制人:胡蒙审核人:邹鑫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2-目录谈判邀请函……………………………………………………………………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3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0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23附件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38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创业英雄汇》东北区海选(大连站)活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其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创业英雄汇》东北区海选(大连站)活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一、项目编号:TLCG2017-0622二、项目内容:活动执行机构一家(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采购预算:6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二)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四、谈判时间与地点:2017年06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五、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蒙、邹鑫电话:0411-8435011384350133传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7211710182600125035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5-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创业英雄汇》东北区海选(大连站)活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7-0622采购内容:活动执行机构一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谈判时间:2017年06月22日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6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4谈判保证金额:10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的支票或汇票)。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22日14:30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帐号:7211710182600125035””(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注:谈判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谈判保证金。5报价文件数量要求:1套正本,4套副本。6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谈判当日在谈判截止时间前(2017年06月22日北京时间14:30),到谈判地点当面递交。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8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9服务完成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内。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6-供应商须知一、适用定义: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一)“采购人”系指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服务商。(三)“采购代理人”系指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五)“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六)“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二、项目概述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媒体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活动执行机构一家(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二)服务完成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内。(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采购人名称:大连市创业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自本活动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7-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谈判的不能参加本次谈判。(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及技术规格和报价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五、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函;2.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承诺书;4.其他;5.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以上1至5(4、5除外)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材料(4、5除外)缺少任意一家,投标文件无效。六、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二)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三)报价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供应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且在报价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七、货币: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八、报价:(一)供应商报价应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二)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九、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一)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8-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十、谈判保证金:(一)供应商应提交10000元人民币作为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二)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三)谈判保证金应为支票、电汇、汇票(人民币)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四)在谈判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五)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十一、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一)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谈判地点;(二)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十二、谈判小组的组成:(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三)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十三、谈判程序:(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9-1.报价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签字的;2.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谈判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的谈判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4.报价文件有效期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二)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三)评价1.谈判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与供应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技术规格、项目时间等因素进行谈判;2.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四)谈判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签署谈判小组意见书。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的资格后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五)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人资格、产品质量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2.资格后审的方式:(1)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10-(2)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3.接受资格后审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人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十四、成交条件: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十五、谈判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三)报价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报价文件必须满足单一
本文标题:《创业英雄汇》东北区海选(大连站)活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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