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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财产清查第一节财产清查概述一、财产清查的概念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等,确定其实存数量与价值,从而查明其账面记载与实存数量、金额是否相符的专门方法。(一)按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二)按清查的时间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二、财产清查的意义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错,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窃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1)建立财产清查小组。一般由会计部门、财产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等人员组成。(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做好必要的清查前准备工作。(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6)填制盘存清单。(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第二节财产清查的方法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一)库存现金的清查库存现金采用实地盘点法进行清查。(二)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采用与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清查。在实际工怍中,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往往不一致,其主要原因:一是存在“未达账项”,即由于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人账,而另一方尚未人账的款项,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企业送存银行的款项,企业已作为存款增加入账,但银行尚未人账;(2)企业开出支票或其他付款凭证,企业已作为存款减少入账,但银行尚未付款、未入账;(3)银行代企业收进的款项,银行已作为企业存款的增加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通知,未入账;(4)银行代企业支付的款项,银行已作为企业存款的减少人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通知,未入账。二是企业或者银行账目存在错误,发生重记、漏记或者金额、科目记错等问题。如果通过清查发现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例7-1】2008年6月30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为100000元,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1050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未达账项:(1)29日,企业销售产品收到转账支票一张,计3000元,将支票存人银行,银行尚未办理人账手续。(2)29日,企业采购原材料开出转账支票一张,计1000元,企业已作银行存款付出,银行尚未收到支票而未人账。(3)30日,企业开出现金支票一张,计1000元,银行尚末入账。(4)30日,银行代企业收回货款9000元,收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人账。(5)30日,银行代企业付电费2000元,付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人账。(6)30日,银行代企业付水费1000元,付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人账。根据以上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只是为了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而不是要更改账簿记录,所以不得按照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账面金额,各项未达账项要待收到银行转来的有关收、付结算凭证时,才进行账务处理。二、实物的清查方法实物清查主要包括对各种存货以及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清查。比较常用的清查方法有:(一)实地盘点法(二)技术推算法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往来款项是指各种债权债务结算款项,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第三节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1)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一)审批之前的处理财产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应向有关方面报告清查结果,对盘盈和盘亏的财产提出处理建议,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执行。(二)审批之后的处理处理意见得到审批后,应根据审批的意见进行差异处理,一方面登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有关账簿,转销审批前登记的损溢额,调整有关成本费用、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如果向责任人索取赔偿,还应确认有关资产。
本文标题:新会计基础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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