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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第一节会计要素一、会计要素的确认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对资金运动第二层次的划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会计对象共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是资金运动的静态表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是资产负债表的基本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是资金运动的动态表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是利润表的基本要素。(一)资产1.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2.资产的分类企业的资产按变现或耗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通常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称为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称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二)负债1.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2.负债的分类负债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通常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称为流动负债,如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偿还期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称为长期负债,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三)所有者权益1.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是企业资产中扣除债权人权益后应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即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表明企业归谁所有。在企业清算时,资产要先清偿债务,有剩余才会分配给投资者。2.所有者权益的分类所有者权益的形成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划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四)收入1.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收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人利得。2.收入的分类收入按性质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五)费用1.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2.费用的分类费用按照与收入的配比关系不同,可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以及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六)利润1.利润的定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按照构成,可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二、会计要素的计量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相关金额。会计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一)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就是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其等价物。(二)重置成本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例如,企业在年末财产清查中,发现全新的未人账的设备一台,其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格为40000元。则企业对这台设备按重置成本计价为40000元。(三)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四)现值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阶值,是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一种计量属性。(五)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强调独立于企业主体之外,站在市场的角度以交易双方达成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是对资产和负债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进行价值计量的结果。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等。第二节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的概念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为了满足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要求,根据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和外部信息需要,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是对资金运动第三层次的划分。二、会计科目的分类(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企业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通常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会计科目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1.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总分类科目反映各种经济业务的概括情况,是进行总分类核算依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等。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和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是:总分类科目对其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的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所归属的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总分类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共同反映经济业务既总括又详细的情况。下面以原材料为例,说明总分类科目与各级明细分类科目之间的关系,如表2-1所示。表2-1总分类科目与各级明细科目之间的关系(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三、会计科目的设置(二)常用会计科目一般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如表所示。会计科目简表:续表:
本文标题:新会计基础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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