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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弘扬宪法和“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一个法治宣传日。12月的第一周也是“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部署,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立足法治龙岗建设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龙岗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全面大力实施“东进战略”,为推进龙岗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活动主题落实“东进战略”法治相伴同行。三、活动时间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四、活动内容(一)举办《龙岗区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广东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及《龙岗区法治文艺汇报演出》。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各街道、区教育局、龙岗公安分局及各相关单位协办。(二)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利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平台,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为我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区直处级领导干部举办宪法专题讲座。此项活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依法治区办协办。(三)举办龙岗区“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为广大市民现场讲法、普法,丰富群众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此项活动由区依法治区办牵头,区普法办、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四)举办“龙岗法治文化之旅”侨报读者宪法日体验活动。拟于12月4日组织侨报读者(主要人员为外来务工者、社区居民)参观龙岗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龙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龙岗区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展厅等法治教育阵地,充分了解、感受龙岗的普法成果及法治氛围。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深圳侨报社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区建筑工务局、龙城街道、龙岗交警大队协助。(五)开展媒体普法专项活动。邀请法律界人士及有关学者和龙岗电台“法在身边”节目主持人,以电台普法节目推介会的形式举办“法律进企业”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探讨时下法律热点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普法微信微博、LED屏、大型立柱户外广告等各种媒介的优势,加强法治内容的宣传报道。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区广电中心、区律工委协办。(六)开展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考评。在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分直属部门开展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考评。此项活动由区法制办、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组织实施。(七)开展第十届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区、街道主管部门,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律文化宣传活动,通过上法制课、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演讲比赛、模拟法庭、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各中、小学校至少要举办一次以“青春飞扬·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此项活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八)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按照“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工业区、厂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员工宣讲《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强化劳动者权利与责任,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此项活动由各街道、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等相关职能单位及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九)在社区广泛开展以《落实“东进战略”法治相伴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创建、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对国家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更加自觉地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此项活动由各街道组织实施。(十)开展“法律进社区”义务法律服务活动。由全区各社区驻点律师在“12·4”活动期间,深入各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努力营造弘扬法治、追求和谐的良好氛围。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各街道组织实施,各律师事务所协助。(十一)区电影公司在流动放映队、影城电子屏幕等普法宣传平台、载体开展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电影公司组织实施。(十二)各普法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根据自身情况及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创建、法治宣传与自身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活动后及时将相关内容、图片报区普法办。此项活动由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五、活动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二)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东进战略”法治相伴同行》这个主题,在往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与时俱进,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三)务求实效,服务社会。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和深化法律‘五进’结合起来,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和企业,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请各街道、各部门于XX年12月26日前将本街道、本部门“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区普法办(附1-2张活动照片)。
本文标题: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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