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大力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纪委《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局党委决定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相互促进。(一)找准部门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剖析腐败案件,实事求是地找出每项权力运行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二)制定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设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列出年度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及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项目规划,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间。(三)年度内制定出台有分量的制度。各单位、各科室要在制度建设年活动期间,针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四)向社会公开反腐倡廉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可以公开的,要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监督。三、参加范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参加范围是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四、组织领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各单位负责落实,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五、方法步骤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从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动员部署。(二)制度建设评估(2013年4月15日至6月30日)1.查找制度建设漏洞(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单位内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专家学者等方面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近五年来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剖析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部位、环节和制度成因,找准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缺陷。2.制定制度建设规划(2013年5月1日—5月31日)。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剖析腐败案例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评估,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包括征求意见、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制度立项规划及完成时限等)报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3.对制度建设评估报告进行评议(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局纪委监察室要将重点部门的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对敷衍应付、群众评议意见较为集中的评估报告,进行通报批评并督导有关单位重新开展制度建设评估。(三)健全完善制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1.落实制度建设规划(2013年7月1日—7月31日)。各单位按照制度建设评估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意见及制度立项规划逐条逐项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2.完成法规清理(2013年8月1日—11月30日)。根据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该废止的要及时予以废止,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完善的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3.检查制度建设项目落实情况(2013年12月1日—2014年1月31日)。局纪委监察室对重点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检查考核(2014年2月1日至3月31日)1.单位自查(2014年2月10日前)。各单位要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重点自查和总结制度建设年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制度建设规划项目完成情况及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评估。局属各单位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2.抽查考核(2014年2月11日—2月28日)。局纪工委采取适当形式对重点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3.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监督(2014年3月1日—3月10日)。局纪工委对重点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和群众评议意见集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且不得参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评选。4.评比表彰(2014年3月11日—3月31日)。依据各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及人民群众评议情况,评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政治性、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推广性”的标准,评出“反腐倡廉好制度”,予以通报表彰。六、工作要求(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根本保障,制度建设年活动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市教育局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修国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林、冯树正、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平平、职业教育局长局长于建新、助理调研员宋卫红、巴福杰、市招生办主任高洪喜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着力创新,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推进转变干部作风、治理奢侈浪费,围绕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围绕推进深化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防范权力滥用。(四)严格督查,注重实效。要把是否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创建新制度,形成新机制。
本文标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973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