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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第五章 主管和管辖(一次)
第五章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一、民事诉讼主管的概念即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也即明确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其实质是确定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和权限。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一、是由民法调整案件;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案件;三、是由经济法调整的案件;四、由劳动法调整的案件;(劳动争议)五、由其他法律调整案件;六、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事案件;七、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案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机械设备修理合同,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在甲公司所在地修理机械设备。乙公司工作人员在修理过程中,不慎将甲公司职工田某的手砸伤。围绕田某的损失赔偿,各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田某可以通过哪种法律方法解决自己的损失问题?解析:本案存在三个法律关系:一是田某和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二是乙公司与田某之间的侵权关系;三是甲乙之间的修理合同关系。田某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自己的赔偿问题:一是田某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二是田某以甲公司为被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再向法院起诉。三、法院与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人民法院解决民事争议的机构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人民法院主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的民事案件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两者之间的关系:人民调解不影响诉讼1、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2、人民调解不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2、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人民法院与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基层人民政府司法助理员处理一般的民事纠纷基层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两者关系:处理决定不排斥法院诉讼法院主管范围宽法院主管优先(二)人民法院主管与仲裁的关系(1)法院主管与劳动仲裁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不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法院不予受理。例:吴某大学毕业到某公司找到工作,正式上班后,双方还未签订聘用合同,不久,吴某因出车祸,花去医疗费若干,该公司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办?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有4种:和解、调解(向本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和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答案:ABD(2)法院主管与商事仲裁商事仲裁①仲裁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不能仲裁②协议仲裁仲裁机构受理以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的,仲裁机构不得裁决,可向法院起诉③或裁或审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就丧失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排除法院主管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或复议裁决的效力相当于生效判决的效力,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做法: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又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例1: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甲公司对该法院的受理提出异议。法院应如何处理?(裁定驳回起诉)例2:2002年9月,望龙实业公司与海辰食品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合同,商定双方联合开发研制一种老人营养饮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技术合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3年4月,双方发生争议,海辰食品研究所向本单位所在地的A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望龙实业公司拒绝答辩。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仲裁协议,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望龙实业公司所在地的B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海辰食品研究所担心B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故未申请仲裁,而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未说明此前两次的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向望龙实业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望龙实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败诉,被告立即上诉,理由是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问: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2.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还是无效?3.海辰食品研究所向法院起诉是否正确?为什么?4.法院审理本案是否合法?为什么?5.上诉理由是否正确?6.被告是否具有上诉权?为什么?答案:1.仲裁条款无效;因为未指明具体仲裁机构,内容不明确,无法履行。2.新仲裁协议是有效的。3.起诉是不正确的;因为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就不应起诉。4.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因为当事人一方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5.上诉理由不正确。6.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有权上诉;因为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无论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不影响上诉权。(四)法院主管与行政主管的关系法院主管优先行政处理不排斥诉讼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一、民事案件管辖的概念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二、民事案件管辖与主管的关系(1)两者密切联系(2)主管先于管辖发生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它具体分配到某个人民法院,管辖则是对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案件的具体落实,确定由哪个人民法院来具体行使审判权。三、划分法院之间管辖民事案件范围的原则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裁判。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4、保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负担的均衡。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四、管辖恒定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审理,防止诉讼的延误。级别管辖恒定地域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恒定: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5月在《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予以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恒定: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改变。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法院。200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200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答案:A第三节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的依据(一)概念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二)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1、案件的性质(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2、案件影响的大小(案件的情节、涉案人数、案件影响范围)3、繁简程度:(诉讼标的的金额大小、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事实清楚程度、争议的复杂程度等)二、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①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重大或者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②案情复杂③争议标的额较大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涉外②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③诉讼标的物在外国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指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诉讼标的的金额较大,案发后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的辖区范围。例:迪斯克瑞特公司是加拿大著名的软件公司,专门开发各类特殊视效软件,其开发的Flame软件,可用于电影、广告和各类视频的加工,影像效果已达到国际尖端水平。曾为《角斗士》、《骇客帝国》等好莱坞巨片提供特殊影像制作软件。2001年8月,原告发现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未经授权,私自在其电脑中安装了该软件,用于产品制作、开发设计,随向法院提诉讼,控告该公司侵犯其著作权,请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执行案件等。第二,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第三,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以北京为例)例:原告于2009年1月出版发行《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书,引起儿童教育图书市场的轰动,被广泛推荐,半年销量为60万册,后发现漓江出版社出版《好爸爸胜过好老师》一书,从书名到封面图案、色彩、整体效果、装帧设计、版式安排完全抄袭模仿自己的图书,使读者误认为是同一系列。第四,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例:2006年,何建以10万美元买回被抢注的,最早是日本人抢注,何建为此与此人交涉,开始报价2万美元,后得知国内有人抢注中央一套为避孕套商标后,提到10美元。例: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平计算机域名民事纠纷一案,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2002年就开始使用“野马”商标,为加强“野马”商标的保护,做了很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商标体系。在全国范围内作了大量的宣传推广。使“野马”商标及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提高。2008年原告发现,被告在互联网上恶意抢注了“.野马电池.com”中文域名,在该网站使用并在网络上推广销售产品,被告明知“野马”商标专用权为原告所享有,却恶意抢注“.野马电池.com”中文域名。是对原告商标的复制,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第五,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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