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503-美国EPA的PART503原文(中译)
美国污水污泥利用与处置标准环境保护第一章美国环保署第0节污水污泥503部分——污水污泥利用与处置标准A总则503.1目的与适用性503.2遵守阶段503.3许可及管理实施力503.4与其它法规的关系503.5附加及更为严格的规定503.6不属本法规的内容503.7对污泥制备者的要求503.8取样与分析503.9总体定义B土地利用503.10适用性503.11术语与定义503.12总体要求503.13污染物质的极限503.14管理实践503.15操作标准——减少病原体和对病媒的吸引503.16监测频率503.17保存记录503.18报告C地表处置503.20适用性503.21术语与定义503.22总体要求503.23污染物质的极限(不同于生活腐泥)503.24管理实践503.25操作标准——减少病原体和对病媒的吸引503.26监测频率503.27保存记录503.28报告D减少病原体数量和对病媒的吸引503.30范围503.31术语与定义503.32病原体503.33减少对病媒的吸引E焚烧503.40适用性503.41术语与定义503.42总体要求503.43污染物质的极限503.44操作标准——总烃503.45管理实践503.46监测频率503.47保存记录503.48报告附录A全年污水污泥总利用率的确定过程附录B病原体处理过程4.1总则503.1目的与适用性目的(1)本法案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水的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的最终利用和处置建立了标准,该标准包括:总体要求、污染物质的极限、管理实践和操作标准。本法案还包括污水污泥土地利用标准、地表处置标准、焚烧标准以及在土地利用和地表处置过程中如何减少病原体数量和对病媒吸引的要求。(2)另外,本标准还对在污水污泥土地利用、地表处置和焚烧过程中的监测频率和记录保存提出了要求。同时对Ⅰ类污泥管理装置的报告,日处理能力达到和超过100万加仑或者服务人口达到和超过1万人以上的公共所有的处理设施的报告提出了要求。适用性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这些人:污水污泥的制备者,将污泥土地利用的人,焚烧污泥的人和地表处置场地的所有者或者操作者实施者。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过程:污泥的土地利用、地表处置和焚烧。本标准适用于污泥焚烧装置排出的烟气。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场地:污泥土地利用的场地、污泥地表处置的场地和污泥焚烧的场地。503.2遵守阶段(a)本标准应当尽快实施,不得晚于1994年2月19日,实施过程中需要建造新的污染控制设施的,最晚不得晚于1999年2月19日。(b)本标准中关于污泥焚烧炉内排出总烃的监测、记录和报告频率的要求从1993年2月19日起生效,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建造新的污染控制设施的,从1995年2月19日起生效。(c)本标准中所有其它关于监测、记录和报告频率的要求从1993年7月20日起生效。(d)除了E部分中特别指出的外,1999年9月3日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它们是503.41(c)到(r)、503.43(c)、(d)和(e)、503.45(a)(1)、(b)到(f)、503.46(a)(1)、(a)(3)和(c)以及503.47(f),这部分内容应当尽可能快的被实施,最晚不得晚于2000年9月5日。在执行E部分中被修改部分时,如果需要建设新的污染控制设施,最晚实施时间不得晚于2001年9月4日。[58FR9387,1993年2月19日,修订于64FR42568,1999年8月4日]502.3许可及管理实施力(a)许可。本部分要求必须在许可条件下才能执行:(1)有关“生活污水处理工艺”,40CFR122.2中有详细说明,与美国环保署40CFR中的122和124部分及美国环保署认可的污泥管理程序40CFR中的123和501部分一致。(2)固体废弃物处理法案的C标题,安全饮用水法案的C部分,1972年的海洋水保护研究和避免污染法案,以及清洁空气法案均提到:“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应该必须申请许可证以使得其和40CFR122.21或是经许可的国家程序相一致。(b)管理实施力:不达到本法规已有的规范和要求,任何人不得利用和处置污水污泥。503.4同其它法规的关系40CFR258.2定义了污水污泥在市政填埋场的处置过程,同美国土木工程协会的405(d)部分相一致,任何将污水污泥填入市政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的行为必须遵守40CFR258的规定。503.5附加及更为严格的规定(a)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不受污泥中有害物质的影响,有关部门可以在本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泥利用与处置标准。(b)不排除各州制定比本法规更加严格的规定。503.6不属本法规的内容(a)处理过程。除了在503.32和203.33中有所提及外,污泥最终处置前的处理过程不属本法规范围。(b)利用与处置方法的选择。选择何种方式来利用和处置污泥不属本法规的范围,具体方式应该因地制宜。(c)污泥的混合燃烧。同其它废物混合燃烧时污泥和焚烧炉应该达到的标准不属本法规的范围(按照40CFR503.41(b)的规定,燃料不属其它废物)。(d)工业污泥。在处理工业废水或者工业与生活混合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不属本法规的范围。(e)危险性污泥。危险性污泥的利用与处置不属本法规的范围,而属于40CFR261的内容。(f)高PCB污泥。多氯联苯(PCBs)浓度等于或大于50mg/kg(干重)的污泥的不属本法规范围。(g)焚烧炉炉灰。焚烧炉炉灰的利用与处置不属本法规范围。(h)砂砾和筛屑。对于生活污水初级处理中产生的砂砾(比如沙子,砂砾,煤渣或其它高比重物质)和筛屑(比如相对比较大的物质如破布)的利用与处置,不属本法规范围。(i)给水污泥。把地表水和地下水处理成饮用水的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的利用与处置,不属本法规的范围。(j)商业及工业腐泥(Septage:化粪池中的固体物质)。对商业腐泥、工业腐泥、生活腐泥与商业腐泥的混合物、生活腐泥与工业腐泥的混合物的利用与处置,不属本法规的范围。503.7对污泥制备者的要求任何污泥制备者在进行污泥的土地利用、地表处置和焚烧等过程时必须满足本法规的要求。503.8取样与分析(a)取样。污泥的土地利用、地表处置和焚烧等过程中,必须收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分析。(b)方法。以下列出的文献同本法规的参考文献相一致,这些文献按照5U.S.C552(a)和1CFR51部分的要求,得到了联邦注册主任的同意,这些文献从注册之日起开始实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文献的任何改动都会在FEDERALREGISTER上发表,它们需要通过联邦注册委员会的校对,该委员会位于华盛顿北国会大街800,7楼,700,应当用以下列出的文献中的方法对污泥样品进行分析。(1)肠道病毒。ASTM(美国材料实验协会)代码:D4994-89“废水污泥病毒采集标准方法”,1992年度ASTM标准:第11节—水环境技术,ASTM,Race大街1916号,Philadelphia,PA19103-1187。(2)粪大肠菌。9221E部分及9222D部分。“水和废水检测标准方法”1992第18版。,美国公众健康协会,15th大街第1015号,纽约,Washington,DC20005。(3)寄生虫卵。Yanko,W.A.“城市污泥运送和买卖中病原体的出现”,EPA600/1-87-014,1987。国家技术信息服务部,PortRoyal路5285号,Springfield,维吉尼亚22161(PB88-154273/AS)。(4)无机污染物。“固体废弃物评估测试方法物理/化学方法”EPA出版SW-846第二版(1982)及其更新材料I(1984年4月)更新材料II(1985年4月)第三版(1986年11月)及其修订I(1987年12月)。第二版及其更新材料I和II均可通过国家技术信息服务部得到,地址是:5285PortRoyalRoad,Springfield,Virginia22161(PB-87-120-291).第三版及其修订I可以通过政府印刷办公室文件主管得到,地址是:941NorthCapitolStreet,NE.,Washington,DC20002(文件编号955-001-00000-1)。(5)沙门氏菌.9260D部分“水和废水检测标准方法”,第18版,1992,美国公众健康协会,1015地址:15thStreet,NW.,Washington,DC20005或者Kenner,B.A.andH.P.Clark,“沙门氏单细胞菌检测方法”水污染控制协会杂志第46卷,第9期1974年9月,2163-2171页水环境协会地址:601WytheStreet,Alexandria,Virginia22314。(6)比氧耗。见第2710B.部分。“水和废水检测标准方法”,第18版,1992,美国公众健康协会,15号街1015号,纽约,华盛顿20005。(7)总固体。固定固体和挥发性物质。见第2540G部分。“水和废水检测标准方法”,第18版,1992,美国公众健康协会,15号街1015号,纽约,华盛顿20005。503.9总体定义(a)将污泥施于土壤即称为污泥的土地利用。(b)基准洪峰流量是指在任何一年该流量的发生概率是1%(如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c)Ⅰ类污泥处理设施:40CFR501.2所定义规定的任何一座公共污水处理厂,必须有一套为40CFR403.8(a)所认可的预处理程序(它包括州属的任何一座公共污水处理厂,并按照40CFR403.10(e)的规定来承担当地的有关任务);40CFR122.2所定义的任何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它是当地环保署行政属下的一级污泥处理设施或是在政府计划支持下,由地方和州府部门联合管理的,这是因为污泥的利用或处置将对公众的健康及环境存在潜在的危害。(d)肥田作物是指种植一些小的粮食作物,例如燕麦、小麦和大麦,其目的不是为了收获。(e)CWA是指清洁水法(以前是指联邦水污染法或指联邦水污染防治法1972修正案),公共法92-500(公共法95-217的修正案),公共法95-576,公共法96-483,公共法97-117,公共法100-4。(f)生活腐泥是指从化粪池、移动厕所,Ⅲ类船舶卫生设施以及类似的处理设施中分离出来的液体或者固体物质。如果以上设施中接纳了商业污水或者工业污水,则不属本法规的范围,同时也不包括餐厅食堂里的油脂类污染物。(g)生活污水是指由人们生活或家用设备所排放的进入到污水处理厂的各种水和废水。(h)干重标准是:105℃条件下干燥直至恒重(如100%固体含量)。(i)EPA指美国国家环保署。(j)饲料用作物是指其种植的目的是用于饲养牲畜动物。(k)纤维作物指亚麻、棉花之类的作物。(l)食用作物指供人们食用的作物,包括但不仅限于:水果、蔬菜、烟草。(m)地下水指饱和区域地表面以下的水资源。(n)工业废水是指商业或工业过程所产生排放的污水。(o)自治市包括由联邦法所产生的:城市、城镇、自治村镇、县、堂区、地区、社区及其它的公共组织(包括城市间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体所构成的机构);拥有污泥处理自主权的印第安部落及有权威的印第安部落组织;或是得到CWA修正案208部分所指定机构的认可。定义还包括联邦法所产生的某些特殊区域,如水区、管道区、卫生区、公共事业区、排放区及类似区划,以及包括CWA修正案201部分所规定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它有在污水处理,运输,利用及污泥处置方面一整套原则措施。(p)有许可权的机构是环保署,或是具有环保署认可的污泥处置计划的州政府。(q)个体可以是个人、协会、合伙人、公司、自治区、州或联邦机构,或是其中的某个代理人或雇员。(r)制备污泥的个体是指在通过污水厂处理污水过程来产生污泥的个人或者从污水污泥中获取某种成分的个人。(s)分摊污泥即污泥的地表处置过程。(t)污染物是指某些有机物、无机物、有机无机复合物及病原体,这些污染物在排放后和暴露时,会被直接从环境中摄取、吸入、吸收或间接通过食物链摄取,根据环保署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可导致人类及其后代死亡、疾病、行为异常、癌症、基因突变或生理缺陷。(u)污染物质的极限用来
本文标题:503-美国EPA的PART503原文(中译)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127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