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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各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水、汽、油、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对影响设备健康水平,影响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防止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经济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各发电企业应在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设立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健全监督网,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热工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第六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行使监督的领导职能。(二)组织编写并审定、批准集团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三)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电厂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或相关人员对化学监督告警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化学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故障诊断技术。(六)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第十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安全生产部。职责为:(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二)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三)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电厂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或相关人员对化学监督告警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化学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四)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故障诊断技术。(五)负责制定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六)组织在建与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工作。第十一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掌握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主要发电设备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三)参加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四)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认真严肃行使监督职权;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设备、材料进入发电厂有否决权;对制止违章操作及超标运行有建议权。(五)每年定期对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检查后写出检查报告,报送集团公司、相关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及被查发电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措施。(六)经常了解和指导各发电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抽查他们上报的报表、报告、总结中数据的真实性,发现数据不实或有异常不报者,及时通报。(七)审核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主要测试设备和计量标准的配置与选型方案,参与各发电企业同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研究解决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关键技术问题。(八)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九)组织召开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提出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化学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度总结报告、专题分析资料等。第十二条各发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化学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设立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一)各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企业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2.组织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管理,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工作计划、总结等。3.领导本企业化学监督工作,建立本企业技术监督网络,每年组织召开本企业化学监督会议。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4.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5.组织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二)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1.协助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作好本条(一)中所列各项工作,向总工程师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拟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3.定期分析、总结、汇总本企业化学监督工作的各类表单,指导化学专业的监督工作。4.组织或参与化学原因造成的事故、障碍、异常的分析,并负责或指导制定防范措施。5.负责本企业化学专业科研、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及其管理。6.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监督报表、报告。(三)当班值长的职责当班值长是本值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负责落实各岗位的化学监督工作,随时掌握、及时调整水、汽、油、氢、燃料等运行参数,指挥协调处理本值化学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化学车间、辅控专工或发电部化学专工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化学技术监督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2.正确及时监督水、汽、气、氢、油、燃料等质量状况,发现异常时,协同相关专业,及时进行消缺处理,必要时向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或生产副厂长汇报。3.维护管理好所辖的水处理、制氢、加药、取样等设备,运行好在线化学仪表及程序自动控制,保证供给合格的水、氢。4.会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及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5.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编写检修报告,上报总工程师及生产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存在问题。6.设有化学车间编制的企业,宜设立化学仪表班,负责化学仪表及微机诊断工作,提高在线化学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和准确率。7.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发电企业。8.负责机组停备用阶段防腐保护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工。9.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并参加验收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的设备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10.协助做好全厂水质水量平衡,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节约水资源。11.加强试验班的技术管理,提高测试及开展各种试验的水平,完成各种化学监督管理工作。12.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13.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五)锅炉专业的职责1.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相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纳入锅炉有关规程中;发现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研究处理。2.锅炉检修前,应征求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意见,特别是在机组大小修时对割管等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3.会同化学专业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4.根据保护方案及防腐工作的要求,协助化学专业做好热力设备停、备用阶段的保护工作。5.根据炉水水质及化学监督要求,实施锅炉排污,保证锅炉热力系统的严密性,降低汽水损失。(六)汽机专业的职责1.协同化学专业进行除氧器、蒸发器相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汽机规程。2.机组检修前,应征求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意见,并纳入检修计划,确保检修质量。3.凝汽器需要更换铜管时,要根据DL712-2000《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并保证安装质量。4.做好循环冷却水的补水和排污以及胶球清洗及铜管成膜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5.根据保护方案,在热力设备停、备用时,协助做好防腐保护工作。6.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的管理、净化和防劣工作,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并征求化学专业人员的意见。(七)热工专业的职责1.没有设立化学车间的发电企业,热工专业要全面认真负责在线化学仪表的校验与维护工作,保证其投入率、准确率。2.确保化学设备上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及维护工作。3.搞好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及自动调节装置的维护工作,保证化学设备自动化运行。(八)燃料专业的职责1.按照要求,采集和制备燃煤样、燃油样、燃气样,并注明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做好入厂燃料的质量监督。2.认真做好机械化采制样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保证机械化采制样装置的投入率,按规定担负的采、制、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并应接受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技术指导。3.及时将全厂使用的燃料品种情况通知值长及相关运行人员,便于运行人员根据燃料情况调整燃烧工况。4.负责煤场管理,防止煤炭散失,自然等现象发生。并应根据入厂煤的种类、质量情况和锅炉运行要求,配合作好燃料混配工作。(九)安装和调试单位的职责1.按照要求,做好未安装及投产前的设备防腐保护工作,保证设备、管道防腐层的完整,发现问题及时补救。2.按照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
本文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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