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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汽车保险1.1风险与保险1.1.2风险识别站在经济学、统计学、决策理论学、保险学等不同的研究方向上,对风险有着不同的定义。1、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2、实际与预期结果的差异3、损失机会和损失的可能性(当损失机会或概率为0或1时,有风险没有)风险的特定含义(保险学):是指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的特征•风险的客观性•风险的普遍性•风险的社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可测定性•风险的发展性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构成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损失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如:火灾、车祸、疾病等。•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风险事故发生的根源有三种:即自然现象,社会经济的变动,人或物本身。损失•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消失,即经济损失。•在保险实务中,通常将损失可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由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的损失和人身的伤害;间接损失则是由直接损失引起的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等。•多数情况下,间接损失的金额很大,有时甚至超过直接损失。风险、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及损失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自己的财产风险财产他人的责任风险他人的人身自己的人身风险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财产的损毁与灭失人身伤害额外费用损失收益损失责任损失风险风险1.1.2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它是一个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负面影响的决策过程。具体而言,就是组织或个人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风险管理内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风险风险识别:指对企业、家庭或个人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即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识别风险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内容。评估风险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利用概率统计理论,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风险评价: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风险:对付风险的办法•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1.1.3可保风险•保险所承担的风险为可保风险•具备的条件•可能性•偶然性•意外性•纯粹性•同质性1.1.4保险的概念及特征•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生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特征:合法性•商业性•风险性•金融性•保险与储蓄比较•保险与赌博区别•保险与保证区别1.2汽车保险简介•1.2.1汽车保险定义•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它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它能够切实保障汽车的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在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坏或损失时,得到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所造成的损失,能够促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及时解决,促进社会的稳定。•汽车保险的职能: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汽车保险的作用•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对汽车的需求•稳定社会公共秩序•促进汽车安全性能提高•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地位1.2.2汽车保险的要素•前提要素——危险存在是保险成立的前提•基础要素——众人协力是保险成立的基础•功能要素——损失赔付是保险成立的功能1.2.3汽车保险的特征•保险标的出险率较高•业务量大投保率高•扩大保险利益•被保险人自负责任与无赔款优待1.2.4汽车保险的分类•汽车保险的风险汽车自身面临的风险汽车自身创造的风险•汽车损失险•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汽车保险的附加险1.3汽车保险原则•1.3.1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保险与防灾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预防•保险与减损相结合的原则事后预防1.3.2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利益1.3.3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履行说明义务•履行保证义务•弃权和禁止抗辩1.3.4近因原则•含义:损害结果必须与危险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若危险事故属于保险人责任范围的,保险人就赔偿或给付。•认定方法:顺序法逆推法•保险责任的确定:单一原因所致多种原因所致多因同时发生多因连续发生多因间断发生1.3.5损失补偿原则•含义: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补偿限度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为限•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原则代位求偿•物上代位•分摊原则1.4我国主要汽车保险险种•1.4.1我国汽车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为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实行无责赔偿,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标的----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损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对象: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内容保障内容: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主要特点•突出“以人为本”•体现“奖优罚劣”•坚持社会效益原则•实行商业化运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保险费的计算•交强险最终保险费的计算方式交强险基础保费×(1+A)×(1+V)其中A表示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的浮动比率V表示与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A浮动因素浮动比率A1上一年度为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2上两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5%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为发生有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A4上一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交通事故0%A5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15%A6上一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VV1上一个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0%V2上两个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0%V3上三个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30%V4上一个年度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低于五次0%V5上一个年度每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的10%V6上一个年度驾驶与准驾车不符合的;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20%V7上一个年度发生饮酒(含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的30%V8上一个年度发生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次以上的30%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也无交通违法。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10%)=769.5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但有轻微交通违法;或者上一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但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10%)×1=855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一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10%)×(1+10%)=940.5上一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也有轻微交通违法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1=950上一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但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10%)×(1+15%)=983.25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两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10%)×(1+20%)=102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且发生酒后驾车的。今年交强险保费为950×(1+30%)×(1+30%)=1605.5案例分析•王某从张某处购得二手车一辆,双方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但未办理交强险合同的变更手续。保险期间,王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刘某残疾。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以王某未办理交强险变更手续,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予以拒赔。解析•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设定于该车辆上的交强险保险利益依然有效,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并非拒赔的法定理由。保险公司应该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案例分析•某司机为物流公司送货。在一下坡处以为车有问题下车查看。结果下车的时候忘了拉起手刹。下车后发现车在移动。出于本能反映。司机用身体去挡车,但汽车力量太大,没挡住。司机当场压死。那么此车交了交强险与基本的商业险,这种情况理赔吗?解析•交强险、三者险中不包括被保险人。司机是被保险人,不包含在第三者内。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2.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上三条都属于责任免除项。•交强险实质上也是三者险,所以一样不能理赔。另外还要注意车上人员险,这种情况也不能做车上人员险赔付。因为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也属于责任免陪项。1.4.2我国汽车损失险定义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家庭自用车损失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运输的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客车。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3)外界物体
本文标题:汽车保险理赔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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