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具体规定
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科学,准确地勘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以下简称勘定县界),统一勘界技术标准,规范成果资料,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6〕32号文件做好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鲁政发〔1996〕122号)精神,参照《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结合山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勘定县界是有关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在毗邻县、县级市、市辖区之间明确划定行政区域界线(以下简称边界线),并用现代技术手段形成准确反映实地边界线走向的文件、资料和地形图。第三条县级边界的划定,原则上以行政区域管辖的现状为基础,除特殊情况外不作行政区划变更。边界线走向原则上与自然资源权属相一致,特殊情况必须分开的,在划定边界线的同时,要明确跨越边界线的自然资源权属。第四条勘定县界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采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方法,依法勘界。第五条勘定县界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具体组织,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勘界工作涉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承担勘界的具体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勘定县界实行牵头负责制,市(地)之间县级边界线及边界线交会点、起止点的勘定工作牵头单位,由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市地内县级边界线及边界线交会点、起止点的勘定牵头单位,由市(地)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第六条勘界测绘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执行本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测绘技术规范。未完成1980年西安坐标系改算工作的市(地),在勘界测绘中可仍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作为平面坐标系统。已完成了坐标改算工作的市(地),在界桩成果表中要附以新旧坐标对照表,以便使用。对于相邻两带接边的图幅,要进行坐标换带计算,注出邻带坐标。第二章制定联合勘界工作实施方案第七条边界线的调查研究边界线调查研究是制定联合勘界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性工作,包括查阅历史档案资料、收集现势资料、走访调查、实地踏勘、归纳整理、研究论证等。(一)查阅、收集资料l、各级政府划定或者核定边界线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地图。2、毗邻地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资料。3、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关于处理边界地区资源权属问题的有关资料。4、国家基本比例尺的地形图和行政区划图。5、其他有关边界线的文件、地图及有关资料。6、平面及高程控制网点的资料等测绘成果。(二)走访调查向边界地区的基层政府和有关人员了解边界地区管辖情况,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发生边界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边界线长度、争议面积等,争议地区的人口分布、民族情况、政权建制、户籍管理、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情况。(三)实地踏勘调查行政区域界线的实地位置,核实实际管辖现状及争议范围,并分别标绘在最新出版的1:1万地形图或航片上。(四)归纳整理,研究论证根据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整理出边界地区行政管辖的沿革情况,区分出哪些地段是有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线,哪些地段属于传统习惯管辖线,哪些地段存在争议。对有争议的地段,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做好有关论证工作。第八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边界地区概况。主要说明边界线的起止点、概略长度,边界线涉及双方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庄情况。边界沿线的地势、地貌特征,边界线的主要标志(路、河、渠、山脊、峪等)。明确哪些地段是经批准或签定过协议的及其有效性,哪些地段是按传统习惯线执行的及双方遵守情况,哪些地段有争议及目前的实际管辖情况。(二)勘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毗邻双方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成员、职责等。边界沿线乡镇负责勘界工作人员和村指界人等。(三)确定边界线的基础和划定边界线走向的原则、标准。(四)实施步骤。包括准备工作、实施工作、收尾工作等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双方任务分工等。(五)有关事宜。包括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勘界纪律、资料的使用、经费的负担等。(六)勘界日程安排表。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参加单位和人员、时间、地点、牵头人等。第九条制定实施方案的工作程序。(一)拟定初稿。由勘界牵头单位的勘界办公室拟写方案草稿,商毗邻县市区勘界办公室议定初稿。(二)讨论通过。召开联合勘界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勘界工作实施方案。(三)上报。由毗邻双方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上报市(地)和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三章确定边界线第十条边界线命名及代号的确定(一)边界线的命名边界线的命名由相邻两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专名加“线”字组成,所在市(地)代码小的或在本市(地)内代码小的排列在前,如平度市与莱州市之间的边界线简称平度莱州线;青州市与昌乐县之间的边界线简称青州昌乐线。(二)边界线代号的确定县级边界线的代号由相邻两县级行政区域代码的后4位数组成,共8位数。各县(市、区)的行政区域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最新的《山东省行政区域代码》确定,数值小的代码排列在前。例如:平度市的代码为0283,莱州市的代码为0683,则平度莱州线的代号为02830683;牟平区的代码为0612,文登市的代码为1081,则牟平文登线的代号为0612108l。第十一条确定边界线走向的原则和核定边界线时参照的标准(一)确定边界线走向的原则l、已明确划定的边界线(包括:行政区划变更中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界线;由双方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明确划定的争议地区的界线;发生边界争议以前由双方人民政府核定一致的界线)必须严格遵守。2、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中,经双方县级人民政府核定一致,并签定协议、现无争议的边界线要予以认定。3、边界线未作过核定,毗邻双方对经省测绘局检查认定的最新出版的l:l万地形图上的边界线认定一致且与实际行政管辖相符的,要按地形图上的边界线进行核界。4、地形图上的边界线与实地不一致,但毗邻双方对实地无争议的,要以实地边界线为准。5、存在边界争议的地段,要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解决争议并确定边界线。(二)核定边界线时参照的标准l、以山为界的:沿分水线或合水线划分。2、以河流为界的:通航的河段,以主航道中心线划分;不通航的河段,以河道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划分。界河中的岛屿和沙洲,依勘界前的归属确认。3、以固定地物为界的:以关隘、堤塘、桥梁、沟渠、道路和其他坚固地物划分。第十二条确定边界线的方法(一)图上定界以1:1万地形图(以下简称勘界地形图)为工作底图,毗邻双方按照联合勘界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划定边界线走向的原则,将各自调查认定的边界线走向标绘在工作底图上,然后进行核对,把双方标绘一致的边界线地段确定下来。对双方标绘不一致的地段,属标绘误差的,由技术人员予以改正。剩余不一致的地段,由双方协商解决。(二)实地勘界l、毗邻双方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到实地调查,结合实地地形,核实图上已经确定的边界线走向,协商确定图上标绘不一致的边界线走向。对资源权属界线与行政管辖不一致的地段,根据实地情况,明确资源的权属与范围,并标绘在边界线底图上。实地踏勘后仍确定不了的地段由毗邻双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2、根据室内确定的界桩点位进行实地判定,确定埋桩位置后由牵头单位负责打上木桩,并标绘在边界线底图上。3、根据实地地形情况,对边界线不易辨认的地段,需要增设界桩时一并把界桩点位确定下来。4、实地检验所采用地形图的质量,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局部修测或重新测绘。5、对实地勘测后形成的边界线工作底图,经双方勘界办公室主任签字、盖勘界办公室章后,作为勘界测绘工作的基础资料。(三)处理边界争议勘界中存有边界争议的,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处理边界接壤地区资源争议报告的通知》处理。l、边界争议的处理权限(1)所有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争议双方人民政府均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解决。(2)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边界争议,报上级人民政府处理。一个市(地)内的,由所在市人民政府、行署裁定;两个市(地)之间的报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裁决。争议双方达成的协议或争议双方上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作出的决定,不涉及自然村隶属关系变更的,自协议签字或决定下达之日起生效;涉及自然村隶属关系变更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经批准后生效。2、解决边界争议的有关情况要在勘界协议书重要问题处理结果中注明,解决边界争议的协议、上级裁定文件及其所附边界线地形图等,附在勘界协议书后一同上报。第十三条确定边界线起止点(一)确定三县级边界线交会点1、三县级边界线交会点(以下简称“三交点”)的代号由毗邻三县级行政区域的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数加类型码“S”组成,行政区划代码小的排在前面,三交点不编号,界桩上不注类型码。如即墨、莱西、莱阳三市的边界线交会点的代码为028202850682S。2、三交点的确定。确定三交点实行牵头负责制,确定市(地)内三交点的牵头单位由所在市(地)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确定市(地)之间三交点的牵头单位由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商有关县(市、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确定三交点工作有关事宜提出安排意见,报上一级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交点确定后的埋桩测绘工作,包括界桩制作与埋设、测定三交点及界桩点的坐标、填写界桩登记表、标绘界桩点位置图等;负责整理上报确定三交点的有关文件(交会点协议书)、资料、图表等。3、三交点协议书的编写。三交点协议书由牵头单位负责起草。主要内容包括:三交点的座落位置,至方位物的方位及距离,平面直角或地理坐标(可从1∶l万地形图上量取),交会点附近边界线走向说明;三交点界桩的制作、埋设和测定任务的分工及时间安排;附三交点位置示意图和确定三交点人员名单。三交点位置示意图,从1∶l万地形图原图上复印,由勘界技术人员标绘原件一份,再复印若干份。示意图要求绘出界桩符号(用直径1.5毫米的圆卷)、三交点附近边界线(用0.5毫米实线)、方位物方向线及编号(方位物不少于三个,方向线用0.2毫米的实线)等内容,界桩符号、边界线、方位物方向线及编号用红色,其它用黑色。4、三交点协议书及位置示意图,市(地)内的一式12份(含原件,下同)、两市(地)之间的一式14份、三市(地)之间的一式15份,协议书由三县(市、区)勘界办公室主任逐份签字、盖勘界办公室章;位置示意图由三县(市、区)勘界办公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逐份在图的正下方签字、盖勘界办公室章,签字顺序按三方行政区域代码数值确定,数值小的排列在前。三交点协议书由所涉及县(市、区)、市(地)各存两份复印件,其余由牵头方汇总整理后报所在市(地)勘界办公室,由市(地)统一汇总后,单独立卷报省勘界办公室备案。(二)与陆海分界线相接的两县级边界线起止点,由勘定两县级边界线的牵头单位组织确定。勘界中陆海分界线以省测绘局认可的l∶l万地形图上的海岸线为准。起止点的界桩编号按照边界线上的界桩编号依次排序。边界线起止点界桩的埋设和测绘工作可与边界线的勘定工作同时进行,界桩点的成果记录在勘界协议书重大问题处理结果中,与勘界协议书一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第四章界桩的埋设与测定第十四条界桩制作与埋设(一)界桩类型分为三面桩、双面桩。高山等界桩埋设困难的地方可埋设简易桩。城市市区埋设雕塑桩,特殊情况下也可埋设钢制简易桩。设置简易桩,必须经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二)界桩由界碑和底座组成。界碑一般用花岗石、大理石等坚硬石料凿制成型;底座可在现场用钢筋混凝土浇灌,以保证界碑和底座结合一体。(三)界桩由双方县(市、区)勘界办公室共同到实地埋设,界桩应准确地埋设在选定的位置上。当对埋设位置的精度要求较高时,可采用安置稳固的投影架或通过选定点位拉十字线的方法,准确确定界桩的位置。埋设界桩前,先将坑底(坑底土层松软时应填砂石)捣固、夯实,然后再现场浇灌底座并将界碑灌铸一体。埋设深度一般为0.5米,应视地基情况以埋设牢固为原则。
本文标题: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具体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24242 .html